Advertisement


迫害法轮功学员 咸宁市公安局长刘红洲罪责难逃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刘红洲二零一四年从湖北省公安厅到咸宁市任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多次指挥手下和参与迫害当地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采用流氓特务手段,对很多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跟踪、绑架、抄家、恐吓、威逼,甚至滥下“逮捕令”,骚扰迫害五十八名修炼法轮功的好人,其中洗脑班十三人,非法被“逮捕”三人,被迫流离失所五人,被骚扰二十人,被非法关押十七人。

而法轮功学员陶席珍、方四凤从二零一四年八、九月份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还在看守所里遭受迫害。元旦期间,刘红洲还指挥命令咸宁市公安局网络中心强行封锁网络,剥夺百姓的知情权。目前刘红洲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他是当地指挥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指挥者。刘红洲的所为,已经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备案,并且已经上了“恶人榜”,序号为C81113。

目前,根据明慧网资料,将刘红洲对法轮功的犯罪记录整理如下:

一、滥下“逮捕令”、超期羁押、徇私枉法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四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陶席珍、郑自祥、方世凤,被滥下“逮捕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半左右,咸宁市温泉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闯入的“610”、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先非法关押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强制洗脑二个多月后,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直接转入咸宁市看守所,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执行“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郑自祥、方世凤在给人送法轮功真相福音时,被塘湖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迫害。一个月后,郑自祥回家了,而方世凤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郑自祥回家后,多次受到国保警察的骚扰、要挟,几次被“召回”到国保大队问话。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通城县检察院对郑自祥下了所谓的“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及一月二十二日,郑自祥家人两次收到通城县国保大队的所谓的传讯通知书。近段时间以来,郑自祥家人多次被国保大队警察骚扰。通过对方世凤的家人了解知道她也收到了检察院所谓的告知书、起诉书。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方世凤都是被非法关押了五六个月,都是属于超期羁押,违法违宪。

什么是超期羁押?依中共体制内的法律来说,是指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的羁押期限超出了法定的期限就属于超期羁押违法行为,是枉法渎职。按照大陆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对当事人实施刑拘期限是十四天,三天内必须提请是否逮捕;检察机关批捕的期限是七天,捕后不超过二个月,公诉期限是一个月,最高延至两个月,一审二审各为一个月,不能超过一个半月。而陶席珍被关押,时间过了六个多月,检察院早已把她的案卷退回到温泉公安分局了,当局还是不愿放人。方世凤被关押,时间过了近五个月,依照《程序法》,也是只到“被起诉”。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陶席珍、方世凤都是属于超期羁押,执法人员违法违宪,犯了“枉法渎职罪”。

不仅如此,对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判刑没有证据,就捏造证据。二零一四年,温泉开发区陈建平、徐长虹、苏小莲、任惠芳、陈芳、李敏才、陶席珍七名法轮功学员曾经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其中,除陶席珍仍被非法关押着外,其余六名都回家了。十二月份,当地“610”和国保人员邹誉、刘宁等,为了给陶席珍诬判,多次到这六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要挟他们出面作证,为迫害陶席珍做假证明材料,被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了。十二月二十六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到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黄芬芳家中,用“诈骗”的流氓手段诱惑黄芬芳,说什么陶席珍交代“资料是黄芬芳给的”,要求黄芬芳做证人,企图捏造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姚雄、刘宁在她的家中逗留了两个多小时,用多种办法“诈”她,恐吓她,千方百计套她的“口供”,并要她在记录上签字,黄芬芳不会签字,就要挟她按手印。她配合按了。姚雄、刘宁拿着这所谓的“口供”走了。其实,黄芬芳是个行动不方便的丧失劳动力的下岗职工,于二零一三年曾患脑溢血,差点丢了命。是法轮功救了她的命。面对这样的她,执法人员还想方设法“诈”她,“恐吓”她,实在是没有人性可言。

这说明了什么?中共的法律都是假的,权力大于法律,捏造证据,也要惩治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真的。这充分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讲过法律,用“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只不过是假借法律之名,欺骗老百姓而已。

二、劫持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

由于当地恶人认为本地洗脑班效果不好,就花巨资与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勾结,把咸宁市县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直接绑架劫持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

法轮功学员黄君良,男,五十多岁,咸宁市赤壁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黄君良一家三口走出家门上车之际,遭到“蹲坑”的赤壁市610、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的拦截;身为大学生的儿子被警察扑倒在地,铐上手铐,妻子被推倒,头部撞地,破开二厘米宽的口子。最后,黄君良被绑架到武汉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陈建平,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职工。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温泉公安分局警察程乐斌、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张会龙、国保支队邹誉等,私闯陈建平的家中,到处乱翻,抢走了打印机、电脑等私人合法财产,并把陈建平绑架到市拘留所。不久,又把陈建平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同济医院中药房药剂师。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咸宁市邹誉、刘宁等警察绑架了在湖北咸宁同济医院中药房上班的徐长虹,并对徐长虹和他的岳父的家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徐长虹的是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咸宁市公安局邹誉和三名警察,他们在湖北咸宁同济医院保卫科人员吕学余带领下,来到中药房,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绑架,并从徐长虹身上抢去钥匙。随后吕学余和温泉分局两警察私闯民宅,抄了徐长虹的家。当时家人都不在家,他们把徐长虹的家翻得一片狼藉,箱子、柜子、床都翻倒在地,并抢走现金七千多元,这是徐长虹给正在上高中的儿子读书用的。电脑主机也被抢走,那是他儿子读书查资料的学习用品。警察还抢走了许多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等。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邹誉等四人在咸宁市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带领下,又到徐长虹岳父家非法抄家,还将徐长虹妻子的包打开抢走了三十多元现金。

法轮功学员苏小莲,女,四十多岁,咸宁市农科院职工,徐长虹的妻子。为了讨回被抢走的血汗钱,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到咸宁市电视台找邹誉的女儿邹智英,把她的父亲如何迫害好人的真相告诉她,希望她能规劝她的父亲邹誉不再干坏事。然而,邹智英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父亲继续干坏事,还主动配合邹誉,在四月九日上午,到苏小莲上班处,绑架了苏小莲,并把她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继续迫害,留下上学的儿子在家没人照顾。

法轮功学员任惠芳,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卷烟厂职工。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家属任惠芳与其他三人一起从外面回家后,又从家中出来,准备去买菜,刚下楼,就被下面蹲坑的程乐斌等警察绑架了,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能英,女,五十多岁,咸安区个体牙科医师。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早上九点左右,王能英在咸安区渔水路遭一男子抄包,并被偷拍照像,一好心人看见后,上前劝阻那名男子,跟随男子的一女子接着跟踪王能英。十点钟左右,当王能英走到西街和两位买菜老婆婆说话时,遭咸安区永安派出所七、八人围攻。当时三个警察把王能英包围并绑架,四、五个警察包围那两位买菜的老婆婆,还非法抄两位老婆婆的菜篮子,看见老婆婆的篮子里装的是青椒,就让两位买菜老婆婆走了。王能英先是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永安派出所,后被非法送到咸宁市拘留所,随后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吴美娥,女,六十多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钟左右,吴美娥老婆婆在县城送神韵光盘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绑架到国保大队,随后被非法关押到县拘留所,后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五月一日下午正念回家。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闯入的“610”、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开始,陶席珍的家人到处打听,也不知被非法关押在何处。后来,才知道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蔡建军,女,六十多岁,嘉鱼县牌洲湾镇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嘉鱼县牌洲湾镇政法委书记王名堂、派出所指导员曾祥军,警员吕良和王修根等八人,象土匪一样闯进蔡建军的家,将蔡建军绑架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李敏才,男,四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病理学博士。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上午,李敏才被当地恶人劫持到省板桥洗脑班,因身体原因,洗脑班不收。李博士就被送回家了。

法轮功学员陈芳,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药厂职工。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二点多钟,被闯入家中的咸宁市610伙同市公安局国保队长邓高、温泉分局国保队长刘宁、岔路口副所长张会龙及四、五个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雷胜平,女,五十多岁,咸宁赤壁市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八时左右在家中被闯入的赤壁市610国保大队的一帮警察绑架,劫持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程细庆,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程细庆在温泉第一街讲真相救人,被咸宁市国保特务跟踪并被照像,接着被绑架,警察强行抢走她的手机和家中钥匙。中午时分,咸宁市国保大队一行七、八个人用抢来的钥匙打开程细庆的家门,家里柜子的东西被洗劫一空。程细庆当天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洗脑班拒收,程细庆当晚被送回家。

法轮功学员杨振莉,女,四十多岁,嘉鱼县一中教师。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钟,嘉鱼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共二十多人,闯进嘉鱼县一中法轮功学员杨振莉的家,当时只有杨振莉一人在家,她的丈夫正在学校上课。恶人们强行抄家,没抄到东西,就把杨振莉强行抬上警车,直接劫持杨振莉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听说在上一个星期,几辆车子开到嘉鱼一中教师住宅区准备绑架杨振莉的,看到杨家有许多人,就没有进门。

三、大搞特务手段

中共就是以特务手段起家的,用特务手段迫害好人就是中共的惯用手法。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也是这样干的。

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女,六十多岁,嘉鱼县新街镇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嘉鱼县新街镇派出所警察万辉和县“六一零”、司法局一伙人,妄图绑架新街镇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到洗脑班。陈金秀被逼流离在外。

法轮功学员李慧萍,女,四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合法合法公民。因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咸宁市恶人到处打听她住在哪儿,妄图绑架迫害好人,她被迫离家。

法轮功学员万小萍,女,四十多岁,嘉鱼县渡普镇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被渡普镇派出所警察在家中绑架,抄走周刊和大法书4箱。目前下落不明。所长任超带领一帮警察目前又在东鲁新村骚扰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鲍娟娟,女,四十多岁,咸宁赤壁市个体商人,经营宾馆。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赤壁市“610”王惠春(女)胁迫蒲纺桃花坪社区三名工作人员(两男一女)闯入鲍娟娟经营的宾馆,逼其写“三书”和抄写他们邪恶的污蔑师父和大法的材料,并扬言第二天来宾馆取“三书”,如不配合,妄图劫持鲍娟娟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鲍娟娟不得不暂离开宾馆。

法轮功学员徐秀兰,女,四十多岁,原咸宁市药厂职工。二零一四年七月份,由于叛徒的出卖,当地恶人企图绑架她,她被迫流离失所。

四、抢劫合法公民合法财物

合法公民的合法财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占有,否则就是违法犯罪。然而,穿着警服的所谓执法人员,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却明目张胆地私闯民宅,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抢走合法公民的合法财产,甚至据为己有,比过去的土匪还要凶恶得多。

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同济医院中药房药剂师。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咸宁市公安局邹誉和三名警察,他们在医院保卫科人员吕学余带领下,来到中药房,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绑架,并从徐长虹身上抢去钥匙。随后吕学余和温泉分局两警察私闯民宅,抄了徐长虹的家。当时家人都不在家,他们把徐长虹的家翻得一片狼藉,箱子、柜子、床都翻倒在地,并抢走现金七千多元,这是徐长虹给正在上高中的儿子读书用的。电脑主机也被抢走,那是他儿子读书查资料的学习用品。警察还抢走了许多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等。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邹誉等四人在咸宁市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带领下,又到徐长虹岳父家非法抄家,还将徐长虹妻子的包打开抢走了三十多元现金。

法轮功学员蔡建军,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咸宁市嘉鱼县“六一零”伙同牌洲湾镇政法书记王明堂、派出所指导员曾强军、警察吕良、王修根等一伙七、八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蔡建军的家中,翻箱倒柜,抢走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过了两天,这伙人又闯到蔡建军、骆传花家骚扰。在此之前,还闯到老年法轮功学员何绍珍和吴妈家中抢走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

法轮功学员刘文忠,男,五十多岁,赤壁蒲纺桂花树社区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刘文忠外出打工谋生,在广州火车站被绑架。五月二十日,广州多名公安人员来到赤壁蒲纺,非法抄了他的家。那天下午三点多,刘文忠的妻子珍珍正在公司上班,突然,蒲纺桂花树社区两人强行将珍珍带至社区。当时已经有广州市四名警察和赤壁的四个警察等在社区,要求珍珍交出家门钥匙,珍珍不配合。桂花树社区有一人去找开锁匠强行开锁,与那八名警察强行闯入珍珍家非法抄家,此时珍珍被社区工作人员强行控制在社区。珍珍对社区的人说:“不允许抄我家,我家有几万块钱。”等等,社区人就带她回家了,此时大约是下午六点。邪警察察强行抄走了珍珍家的电脑主机一台、神韵光盘一张、抄到打印机一个(没拿走)、对联一副、多年前的真相光盘四张、还有一张打废的纸,扬长而去。

法轮功学员李敏才,男,四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病理学博士,多次遭到非法关押、劳教。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上午,李敏才的三处住房被非法抄家,他被当地恶人劫持到省板桥洗脑班。

温泉法轮功学员李金桥、杨小华、余劲光、刘云霞: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被当地恶人非法抄家、入室抢走一些大法书籍。

法轮功学员黄层秀,女,七十多岁,赤壁退休老教师。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左右,赤壁市“610”、国保一伙花一百元钱找来开锁匠将黄层秀的侄女家的门撬开,破门而入抢走两台电脑、五台打印机、一个打孔机、各种纸、不干胶和所有耗材洗劫一空。

法轮功学员程细庆,女,五十多岁,咸安区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程细庆在温泉第一街讲真相救人,被咸宁市国保特务跟踪并被照像,接着被绑架,警察强行抢走她的手机和家中钥匙。中午时分,咸宁市国保大队一行七、八个人用抢来的钥匙打开程细庆的家门,家里柜子的东西被洗劫一空。

法轮功学员杨振莉,女,四十多岁,嘉鱼县一中教师。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半,一对男女以找法轮功学员杨振莉丈夫为名骗开门,当时杨振莉正在做饭,然后闯入二十几人,有国安、公安,强行满屋翻抄,抄走十几本大法书和台历、年历、护身符。当时认识的有黄宾红、孙宗文,还有一个姓赵的警察。

五、指挥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依照法律,看守所是依法关押嫌疑犯的地方,根本不是关押好人的场所。然而,十六年来,中国却出现了一个怪现象:看守所关押过许许多多的修炼法轮功的道德品质高尚的好人。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

法轮功学员葛先凤,女,六十多岁,通城县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钟左右,葛先凤老婆婆在县城送神韵光盘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绑架到国保大队,随后被非法关押到县拘留所。葛先凤于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从县拘留所回家。

法轮功学员陈望秋,女,五十多岁,赤壁市蒲纺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上午,陈望秋在外讲真相救人,被赤壁市公安绑架,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柯菊秀和陈金莲婆婆,女,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到贺胜桥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当时被贺胜桥派出所绑架,警察逼迫婆婆写什么保证,被拒绝,两人稍后回家。

法轮功学员吴家川,男,五十多岁,通山县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因向班上学生讲法轮功真相救人,被通山县国保绑架,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自从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至今,已经被非法关押一百八十多天了。属于超期羁押,中共执法人员是枉法渎职违法犯罪,真正在破坏法律实施。

法轮功学员方四凤: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至今,时间过去了一百六十天,通过对方世凤的家人了解知道她也收到了检察院所谓的告知书、起诉书。属于超期羁押,中共执法人员是枉法渎职违法犯罪,践踏法律。

法轮功学员杨振寰和李四宝: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赤壁市法轮功学员杨振寰和李四宝在街上讲真相救人时,被不明真相世人诬告,被赤壁市赤马港派出所绑架,此派出所曾多次绑架法轮功学员。期间,两人不配合恶人的一切指使,被诬判拘留15天,俩人后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正念回家。

六、警察当众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

中国政府一向高调说“文明执法”、“依法治国”、“依宪执政”,鼓吹什么“现在是中国人权最好时期”。这是骗人的谎言。事实上,中共是土匪打砸抢起家,崇尚“暴力和谎言”。过去的历次整人政治运动是如此,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如此,从来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过,只不过骗人的手段更加精致化、隐蔽化、现代科技化罢了。

法轮功学员魏月秀: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八时左右,现年六十六岁的通城县魏月秀老婆婆到县国保大队办公室办事,县国保大队长黎成刚一见她就用手指头指着她问:“谁叫你来的?我数数一二三,你还没走,我就打你。”魏婆婆笑着说:“你不要这样。”黎成刚嘴里数着一二,三字还没出口,就冲上来一掌把魏婆婆撞到墙壁上,魏婆婆跑出办公大厅,黎成刚追上去,双手抓住老人后背的衣服,把她提起来往地上摔,连摔几次,再将老人摔向铁门上,反扭老人的左手,当时就起了个大血包,肿得老高,瘀血使整个手掌呈紫绿色。

在黎成刚殴打魏婆婆时,魏婆婆喊:“警察打人啰!警察打人啰!”办公楼内有很多人看到了这一幕,却没有一人出来制止。魏婆婆自己到县医院看了伤情,拿着病历到公安局督查科、公安局信访办、县政府政法委、县政府信访办、法院信访办、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反映情况,却没人理睬。为了维护公民的人身权益不再受侵犯,为了使他人不再象自己一样受到黎成刚这种伤害,魏婆婆已经写了控告状控告黎成刚。告示告了,黎成刚仍然是黎成刚,仍然逍遥法外,毫发未损。

法轮功学员张连秋和刘文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嘉鱼县牌洲湾镇法轮功学员张连秋和刘文艺到庄屋村讲真相救人,遭恶人诬告。牌洲湾镇派出所警察王修根、吕良开着警车,拿着手铐,朝着她们的双眼喷着不明药水,当时她们的双眼就不能睁开,一会身上又痛又胀。警察吕良不停的诬蔑大法师父、诽谤大法,并强行把她们绑架到牌洲派出所,强行照像、签字和按手印……

从魏月秀老婆婆被当众殴打事件中,从张连秋和刘文艺的双眼被喷洒药水事件中,可以看出:中共“文明执法”、“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是假,假恶斗的邪恶本质暴露无遗是真。这充分说明:中共行恶要行到底,中共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邪教。

七、悬榜诬告,以金钱为诱饵,误导世人犯罪

对杀人凶犯,把人的肖像画出来,由政府执法者到处张贴,许诺巨金奖赏,悬榜告知民众,帮助政府捉拿凶手,这种做法自古至今都发生过。但是,对道德高尚的好人,用这种手段,误导世人对好人犯罪,助纣为虐,恐怕中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是中国政府的耻辱。

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嘉鱼县渡普镇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嘉鱼县“610”头目陈名保和国保队长陈克平及牌洲湾镇派出所所长龙基学、牌洲湾维稳中心主任叶坤山等恶人胁迫,被逼迫离家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目前已经四年多了。警察还骚扰她的亲友。

不仅如此,十一月份,嘉鱼县“610”头目陈名保和国保队长陈克平及牌洲湾维稳中心主任叶坤山等恶人,勾结咸宁市国保支队长邹誉,在一些地方张贴法轮功学员何桂红一家三人的像片、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并说“举报”一人给予三千元奖励,用金钱怂恿民众参与迫害好人,误导世人对法轮功犯罪。其实,这种用金钱收买人心、挑动仇恨的鬼把戏早就耍弄过。二零一零年十月,为了找到何桂红,恶人骚扰她的大姐、三姐及她的公婆家,还到武汉商贸学院找何桂红的女儿的老师和同学,逼女儿的同学说出和女儿的联系方式,说什么“只要说出何桂红居住的城市,就悬赏五万元”,愚弄百姓。

八、指挥封锁网络,剥夺合法公民的知情权

中共搞网络封锁,是惯用的手法。但是,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开始,这种手法更加疯狂。咸宁市自然是紧跟其后,大搞网络封锁,剥夺公民的知情权。咸宁市封锁网络,各单位又封锁网络,层层封锁。但不管其如何封锁网络,都掩盖不了中共的种种罪恶。越封锁,表明中共心里越发虚,越显示出歇斯底里,中共灭亡越快。其背后,是咸宁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刘红洲,他是本地的最高指挥者和幕后黑手。

九、绑架公安局、社区及单位集团共同犯罪

自从江泽民大魔头对法轮功实施“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这“三光”邪恶政策后,中共从上到下,省、市、县、区、乡、镇、村及单位和个人,都被绑架到对法轮功的迫害之中,成为集团犯罪,让无数的无辜百姓在不知不觉中干大坏事,毁灭自己的未来。咸宁市也不例外。

在前几任的“政法委”及“610”所谓执法过程中,也是这么干的。不幸的是,在邪恶的劳教制度被废除、中央“610”组长李东生被法办、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逮捕、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大恶事被广泛曝光、江泽民的人马相继被抓、“三退”人人皆知的今天,身为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的刘红洲,却一意孤行,不顾后果,盲目追随江泽民的邪恶政策,死心塌地地走江泽民的路线,以所谓的政策方式,下达指标,让咸宁市县各社区、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及单位甚至个人,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完成“任务”,搞恐怖主义,让无辜百姓误认为法轮功真的违法似的,从而挑起对法轮功的仇恨,让这一方的百姓集团式的对大法师父犯罪,对大法犯罪,对法轮功学员犯罪,把很多无辜的世人推向极其危险的边缘,甚至毁灭。

法轮功学员徐长新,男,四十多岁,嘉鱼县新街镇合法公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多,新街镇派出所警察刘国和、程志红、吕平等开车到法轮功学员徐长新家骚扰。

温泉开发区徐长虹、任惠芳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一四年,温泉开发区陈建平、徐长虹、苏小莲、任惠芳、陈芳、李敏才、陶席珍七名法轮功学员曾经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其中,除陶席珍仍被非法关押着外,其余六名都回家了。十二月份,当地“610”和国保人员邹誉、刘宁等,为了给陶席珍诬判,多次到这六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要挟他们出面作证,为迫害陶席珍做假证明材料,被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了。十二月二十六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到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黄芬芳家中,用“诈骗”的流氓手段诱惑黄芬芳,说什么陶席珍交代“资料是黄芬芳给的”,要求黄芬芳做证人,企图捏造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姚雄、刘宁在她的家中逗留了二个多小时,用多种办法“诈”她,恐吓她,千方百计套她的“口供”,并要她在记录上签字,黄芬芳不会签字,就要挟她按手印。她配合按了。姚雄、刘宁拿着这所谓的“口供”走了。其实,黄芬芳是个行动不方便的丧失劳动力的下岗职工,于二零一三年曾患“脑溢血”,差点丢了命。是法轮功救了她的命。面对这样的她,执法人员还想方设法“诈”她,“恐吓”她,实在是没有人性可言。

法轮功学员余劲光陈芳夫妇,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当地“610”和国保与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的何伟、龚健等人互相勾结,与社区的人员等十几人到法轮功学员陈芳的家中,拿着一千多元的食用油等生活用品,以所谓“回访”的名义,“关心”她,实质上是伪善,妄图要挟陈芳出面做法轮功学员陶席珍的所谓“证人”,企图诬判陶席珍。陈芳拒绝不配合,他们就灰溜溜的走了。恶人姚雄还不死心,还要挟陈芳的丈夫余劲光做法轮功学员陶席珍的所谓“证人”,也被拒绝。

法轮功学员鲍娟娟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赤壁市“610”王惠春(女)胁迫蒲纺桃花坪社区三名工作人员(两男一女)闯入法轮功学员鲍娟娟经营的宾馆,逼其写“三书”和抄写他们邪恶的污蔑师父和大法的材料,并扬言第二天来宾馆取“三书”,如不配合,妄图劫持鲍娟娟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鲍娟娟不得不暂离开宾馆。十一月七日,王惠春又胁迫几名蒲纺桂花树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孙姓女法轮功学员家中,同样逼其写“三书”,扬言不配合他们,八日将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学习”。两位法轮功学员都不配合。 据悉,在蒲纺,“610”几乎同时骚扰了四名学员,另两人目前已经配合他们在“三书上”签了字。姓名不详。几乎同时,赤壁的湖北华润电力,要求全公司职员参加“抽血体检”,并按十指手印,逼所有员工在一份邪恶声明上签字,声明中有一款是不参与法轮功的条款,并需要派出所开示通行证,带着通行证,才可以出入华润电力的大门,拉无辜的世人替即将灭亡的中共垫背。

其实,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很多资深正义律师指出: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学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邪教之说来自江泽民对法国媒体的演讲及党媒《人民日报》的栽赃,不能代表法律。两高院的内部文件也不是法律。被公检法作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定性、定罪、量刑的借口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二》和《人大的决定》,而这两个“通告” 属行政文件,不具法律效力。两个“司法解释”和《人大的决定》均没有提到法轮功。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的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公安部(2000)39号文件宣布了14种邪教,其中没有法轮功。这足以说明法轮功不是×教。由此得出结论:依据《刑法》“罪行法定原则”,用《刑法》300条对法轮功学员抓捕、起诉、定罪、关押均属滥用法律条文的情况。并指出: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已经构成犯罪。

作为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市长,对于明显违法违宪的命令,却要让下属去执行,犯了“渎职罪”;派出所提供证据,公安机关以《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抓捕构成“绑架罪”,看守所非法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院人员以《刑法》300条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构成“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院法官以《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量刑、判决构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劳教所、监狱、转化班等羁押场所,构成“非法拘禁罪”;所有这些都是破坏国家法律正确的实施,是践踏法律尊严的犯罪行为。

信仰真、善、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符合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修炼法轮功、拥有大法资料都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就象在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一样,全世界拥有修炼法轮功、传播和维护“真、善、忍”信仰的自由。

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任何法律,是好人;中共教人“假恶斗”,是邪教。中共和迫害法轮功的执法人员及行政官员执法犯法,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在此忠告刘红洲其人:人在做,天在看。你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都有记载,善恶有报是天理。敬畏天理,你才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收敛,才能在未来给自己留条退路的理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陶席珍、方四凤、郑自祥,善待法轮功。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的下场,就是兑现“恶报”的开始。真心希望你及你的同伙不要滑向那一步,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的遗憾。

刘红洲
刘红洲

刘红洲电话:13907241380、1899582718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