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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七年冤狱折磨 上海吕金龙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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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法轮功学员吕金龙,因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向民众讲真相,在1999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中共“610”恶徒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期间遭到种种残酷虐待折磨,导致他伤痕累累、妻离子散。2015年8月,吕金龙控告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善良民众群体的刑事责任;还法轮大法清白。

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六一零办公室”,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操控“六一零”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甚至被迫害致死。

下面是吕金龙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吕金龙表示: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牺牲品,被利用的工具,是可能将被挽救的生命。

以下是我十四年来遭到残酷迫害的经历:

一、上北京上访遭绑架、非法关押

我于一九九五年七月,我从同学处借了一本《转法轮》的书看,看完后人生中的许多困惑都明白了,我很高兴,从此得法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路,按佛法“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炼自己的心性。通过学法炼功,使我的道德修养有了质的飞跃,看淡了名利,工作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通过炼功,身体体质也得到增强,不再伤风感冒,我每天的生活、工作很充实快乐!

可是谁也没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鼠肚鸡肠的江泽民在妒忌心的驱使下,操纵全国的宣传机器开始诬蔑、诽谤、诋毁法轮大法,操控公检司法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为了维护法轮功,讲真话,多次遭到虐待、折磨、残酷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我一个人乘火车去北京上访,十二日到北京后得知不允许上访,我就到天安门广场在旗杆与纪念碑之间的轴线上打坐炼功,一会儿几个警察围上来,不允许我炼功,我说“法轮功是好的”。警察不允许我说,用对讲机急呼警车过来,强行把我押到车里,强行非法搜身,并把我照相机里的胶卷全部拉出曝光报废(恶警怕我拍了他们打人的镜头)。

警车里两边的车窗全部用黑布遮住,害怕被别人看到他们在车里打人,车里已抓了好几名法轮功学员。一个恶警突然莫名其妙殴打坐在我旁边的一名女法轮功学员,约五十多岁(她是四川成都的,清华大学毕业,搞科研的),流氓警察不停地抽她的耳光,她对恶警说,“我从小最尊重警察了……”。流氓警察听了停下来愣了几秒钟,但马上又不停的抽她的耳光,我见状严正的对恶警说,“不能打人”。恶警转过身嘴里叽哩咕噜不知在说什么,猛抽我耳光几下。这时恶警又抓上来一名年轻的女法轮功学员,刚上车就被流氓警察打,她没站住,手碰到了警察司机,警察就诬蔑她偷钱包,一把揪住她的长发打,流氓警察一边用脏话辱骂她,一边抽她的耳光,用脚踢她的脸,导致她嘴角流血,流氓警察还变态的用拳头专打她的胸脯,把纽扣都打掉。看到此,我严正责问恶警:“你们怎么能这样打人呢?”恶警转身到车头拿出警棍,冲上来,朝我的头顶上狠狠一棍子,只听见“咚”的一声,我感觉头晕目眩,马上起了一个大包,紧接着用穿皮鞋的脚狠狠的朝我的心窝飞踢一脚,当时我就感觉喘不过气来,过后才慢慢透过气来。


铁笼子示意图

恶警把车开到天安门广场附近的关押点,把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都关进铁笼子里。当天晚上我被非法押回上海。上海宝山区国保非法搜查了我的家,并把我非法关进宝山看守所,拘留一个月,拘留期间强制干活,每天奴工十几个小时,做出口的鲜花。冬天每天强制洗冷水澡,晚上睡觉是“冰冻带鱼”,都挤在炕上睡,一个个只能侧着睡,无法翻身,吃的是象猪食一样的菜,每个监房狱警选一个凶狠的人坐牢头狱霸替他们管理,每天听到是打骂声和惨叫声,有时狱警自己亲自上阵打骂、“搞路子”等。

二、被剥夺工作权利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我从看守所出狱,回单位上班,单位领导受宝山“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结构,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非法成立)指使,要求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当地派出所和宝山区“610”经常到我单位(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压力容器厂)找领导,要求领导帮他们做我的“转化”(所谓“转化”就是要放弃修炼法轮功,写保证书、悔过书等)工作。且每到节假日敏感日,要求单位领导软禁我、看管我、“转化”我,我经常对他们说,“我坚持自己的信仰没错,修炼法轮大法没错,做好人没错,国家体育总局做过调查,修炼法轮功治病有效率达到99%以上,利国利民百利而无一害,是政府错了,是政府应该纠正错误……”单位领导怕江泽民的株连政策影响到他们的利益,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单方面强行辞退我。我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生活即发生困难。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宝山区“610”、派出所警察把我强行绑架到上海青浦洗脑班迫害。洗脑班警察强迫我看诬蔑诽谤大法的录像,我拒绝观看,绝食抗议。他们威胁我如不“转化”就劳教,其中一个瘦瘦的长长的头目态度最为恶劣,经常威胁恫吓我。

二零零一年十月底,上海市崇明县国保警察七、八个人气势汹汹来到洗脑班,说我在崇明发了法轮功真相传单,他们强行把我绑架到车里,开车到我家,非法强行搜查我的家。

三、遭劳教所奴役、残忍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月底,我被崇明县国保警察非法关押到崇明看守所,期间强迫做奴工产品彩灯。在崇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后,崇明国保非法批我劳教两年。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崇明县国保警察非法把我押送到江苏大丰偏僻荒凉的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专管中队)。

劳教所安排几名凶狠的劳教犯看管我一人,强制我坐小板凳,其中两个凳脚露出凳面,坐在上面屁股很痛,强制我从早上五点坐到晚上十一点,每天坐十八个小时,而且强迫小腿与大腿成90度,大腿与身体成90度,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看着面前的墙壁,整个身体不能动,动一动就谩骂、拳打脚踢。江苏大丰的冬天要比上海寒冷,一月份零下六度,玻璃窗上都结冰了,我只穿了一双单布鞋,二条单裤,两件单衣和一件旧的毛线背心,晚上洗脚只给我冷水(几名看管我的劳教犯用热水洗脚、擦身),再加上长时间坐着不动,致使我的脚趾头、脚后跟、膝盖被严重冻伤、发炎溃烂,晚上睡觉只给我一条薄棉被,时时被冻醒,无法入睡。

有时做奴工产品,各种动物玩具,如猴子、熊等,把棉絮塞进动物玩具里,然后用针线把塞口缝起来。劳教所里没有洗澡间,大冬天洗澡是在露天的水池边用冷水冲洗,西北风一吹人很冷。在劳教所里,吃的米饭有点黄颜色的,淡馒头有霉味,菜里有沙子和虫子,很难吃,每次吃饭前都要到外面露天排队报数。一中队的监房建筑象是一个四合院,都是平房,监室内没有马桶,用塑料粪桶代替马桶,晚上大小便都在里面,看管犯要我每天早上把监室粪桶里的尿屎倒到外面的茅坑里,然后把粪桶在露天的水池边洗干净。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整个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专管中队迁移到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五大队四中队。刚到中队,狱警就要求全体法轮功学员抽血化验,其实他们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专管中队强迫法轮功学员组装各种电器插座,经常超时劳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的一天早上集体出操时,我在操场上炼法轮功,狱警指使犯人强行把我拉走,我就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中队长洪从荣(警号3130651)在办公室里对我拳打脚踢,并和队长施利群(警号3130652,现在在三所医院工作)用两根电警棍野蛮凶狠电我,电我的鼻梁、耳朵、头顶、腋窝、胸背等,由于用力过猛,电破了我的耳垂、鼻梁,不停的流血,衣服上滴满了血(至今我的鼻梁和耳朵上还留有伤疤痕迹),然后强制关押到劳教所严管队禁闭室。

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到二零零三年五月严管禁闭近六个月。在严管禁闭室里,每天早上五点强迫我坐在很矮很小的圆凳子上,一直坐到晚上十一点,连吃饭也不准离开小凳子,半年不给我喝水、洗澡,胡须头发长得很长,身上又脏又臭。冬天给我睡的棉被是好几年没有洗过晒过的,一股浓重的酸、霉、臭的怪味,闻到差一点呕吐,晚上时时被熏醒,时时被冻醒。由于长时间静坐,膝盖冻伤,脚后跟冻伤溃烂,两个大脚趾头冻的长不出指甲,已坏死,心脏有时隐隐作痛,有时很痛,痛的呼吸都发生困难,出现疑似心脏病症状,有濒临死亡的征兆。

二零零三年年初,由于北京非典严重,江泽民怕死逃窜到上海老巢,它一到马上要求上海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要走在全国的前列,要求暴力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劳教所的法轮功中队开始野蛮暴力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我在禁闭室天天听到被残酷殴打的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

二零零三年五月,我被押回犹如地狱般极其恐怖邪恶的专管中队,恶警指使教唆几名凶狠的劳教犯(因吸毒、黑社会打架而被劳教的社会渣子)变本加厉的残酷虐待折磨我,强迫我下蹲,两手抱头,屁股要撅起,头要下压,埋在两腿之间。由于长达近半年的严管虐待,身体很虚,一会儿双脚发麻、酸,头晕、满头大汗,坚持不了倒在地上,劳教犯恶徒说我是假装的,用脚踢我骂我,强迫我继续下蹲,我不蹲,劳教犯们把我的衣裤全部扒光,就剩一条三角内裤,拿来牛皮皮带“噼啪、噼啪”抽打我的全身,一会儿我身上都是鞭痕,我咬紧牙一声不吭。到了晚上不允许睡觉,继续强迫坐在小凳子上。且连续四天四夜不准睡觉,打瞌睡就打,我感觉头昏脑胀的,迷迷糊糊的,白天黑夜都分不清了,站起来小便都站不稳(放在监房里的塑料马桶),头晕目眩身体摇摇晃晃要倒下去似的,我只好头顶着墙作为一个支撑点借一把力,才艰难的完成小便,不然人要倒下去了。施姓队长看到了就说我是假装的,并趁机叫几名邪悟者轮番洗脑,想趁我没精神、糊里糊涂时“转化”我,我撑起精神来,据理力争,使队长大失所望,对我又气又恨。到了晚上他们故意让我睡觉,到了半夜里,他们几次故意把我搞醒,并强迫我起床面壁坐小圆凳子。

到了白天,施队长手里拿着一根绳子,气势汹汹到监房对我说:“你敢说法轮功好吗?你敢写下来吗?”我说:“有什么不敢写的!”我写在纸上,施队长拿了纸条说:“这是证据,可以对你上纲上线。”白天坐在凳子上,劳教犯们在恶警们的教唆下,天天时不时对我一顿乱打、暴打,看管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劳教犯恶徒经常窜到我的监室骂我,对我拳打脚踢,象把我当成沙袋在练拳击。

我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浮肿,旧的伤痕还没消退,新的又添上。一个劳教犯打手自己的手打痛了,就用橡胶拖鞋抽打我的脸,连续抽打我的脸半小时,直到打累了才停下,我的脸被打肿打青。另外有一个劳教犯恶徒找了一瓶杀虫剂,突然朝我的眼睛喷杀虫剂的药水,当时我就觉得眼睛很痛,睁不开眼,睁开了也看不清东西,直掉眼泪水,眼睛发红。

他们利用坐小凳子酷刑折磨我。他们强迫我坐在很矮小的圆凳子上,其实也不是凳子,是一种缠金属丝用的工具,上下有两块象碗口一样大小的圆的三夹板,因为特别矮小,所以他们用来折磨法轮功学员。劳教犯在恶警的指使下,天天强迫我面壁而坐,双手反铐在背上,身体挺直,脚手身体不能动,眼睛闭一下身体晃动一下马上就拳打脚踢谩骂。

天天长时间坐,我的屁股开始发炎溃烂,与裤子粘连在一起,每次脱裤子要剥离粘连的部份,剥离开后流血,恶警也不给我去治疗,继续加强折磨虐待我,为了增强我的痛苦,劳教犯用力左右来回踢我坐着的小凳子,增加摩擦,使我更痛苦,我痛的实在难忍,屁股动了一下,劳教犯就踢我的后背,蹬我的后背,殴打我辱骂我,由于没有及时的治疗,至今我的屁股上留有伤痕,有时会发痒发炎起小包。

他们不但强制我长时间高难度的坐小凳子折磨我,还天天长时间高难度的站立折磨我,强制我紧贴墙壁,两脚并拢,面壁站立,从早上5点30分到深夜1点,不准晃动,晃动一下就一顿暴打。我站了几天从大腿到小腿到脚掌全部严重浮肿,走路时双脚发麻、肿胀、痛,感觉高一脚低一脚,腰都直不起来,无法正常行走,但劳教犯恶徒还强迫我继续站,不符合他们的标准站立就拳打脚踢辱骂。

我遭到长期严重的虐待、摧残、折磨,精神与肉体极度疲惫,但恶警毫无人性的继续变本加厉的迫害我,恐吓威胁我,叫嚣着“要对我上‘老虎凳’”,恶警中队长项建忠(警号:3130268)气焰十分嚣张,几次对我咆哮,言语侮辱我,“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恶警们授意、教唆“民管”张民(劳教犯们的头目)等劳教犯,对我实施“老虎凳”酷刑。其实这种酷刑准确点说应该是“劈叉”酷刑。

他们先把其它监房的门在外面锁住,怕其他法轮功学员看到听到,把关押我监室里的电视机音量开到最高,门窗全部关闭,一切准备就绪,劳教犯施某、张民、董伟、王大明、高敬东、顾海伦等8、9个恶徒在恶警的指使下,窜进我的房间实施他们的罪恶。他们先把我按坐在靠墙壁的水泥地上,在我的背和墙之间放一只小凳子,两个暴徒把我两手拉成一字形摁在墙壁上,另两个恶徒把我的双脚朝两侧用力掰开,另一个劳教犯坐在我对面,用两脚抵住我大腿内侧,使劲向两边死命撑,把我的双腿呈一字形撑开,接近180度,痛得我撕心裂肺的惨叫,劳教犯恶徒施某赶紧用抹布把我的嘴鼻封堵住,我差一点换不过气来窒息死,我全身冒汗,衣服都湿透了,劳教犯看我有点晕,恶徒施某拿来凉水,喝几口凉水连带肮脏的唾沫喷在我的脸上,看我清醒了,劳教犯们歇斯底里踢我、辱骂我,接着劳教犯们再一次给我上了酷刑,比第一次更惨烈。

连续两次的酷刑折磨,我的胯下、两腿内侧的韧带严重撕裂拉伤,两腿发青发紫浮肿,无法正常站立行走,走时弯着腰扶着东西才能走,上马桶大小便蹲不下,要花点时间才慢慢能蹲下,蹲下了起不来,晚上上床睡觉脱裤子要花几分钟才能脱下,韧带疼痛的晚上无法入睡(曾和我非法关押一起的法轮功学员,上海同济大学毕业的王臻,个子特别矮小,恶警也对上这种酷刑,致使王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能正常行走,腿不能正常屈伸,不能进行稍大的运动)。恶警把我残害的屁股溃烂、腿脚不能自如弯曲、满身伤痕、精神与肉体极度疲惫,恶警恶徒还强迫我按高难度标准坐小板凳,我没有按他们的标准坐、晃动等,他们就辱骂殴打我,劳教犯施某用烟蒂烫我的鼻孔、嘴唇、耳朵,致使我的上唇等起泡。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结束两年非法劳教,出狱回家。

由于我被非法劳教,我的母亲非常思念我,非常担忧我的处境,精神上非常压抑郁闷悲苦,导致我母亲旧病复发,悲愤的离开了人世,终年六十九岁。我姐写信告知我,但中队长洪从荣、小队长施利群扣押我的信,不给我看,我姐来看我也不让接见,更不会允许我回去奔丧见老人最后一面。

四、法院剥夺辩护权诬判三年刑

二零零四年五月,我找到一份工作,在上海普陀区长风公园附近一家日商独资企业(上海寿技王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上班,我与同事关系和睦融洽,工作认真负责,日本总经理对我很满意。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我在普陀区金沙江路地铁站停放的自行车筐里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普陀区国保警察和派出所的辅警非法抓捕。七月六日凌晨一点普陀区国保警察等人员和宝山区国保警察非法押着我搜查我的家,没收我的一些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凌晨三点半被非法关押进普陀区看守所,一个星期后宝山区国保警察把我非法转押至宝山区看守所。

宝山区国保警察对我进行了三天三夜的“特审”,即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审问,不允许睡觉,不允许刷牙洗脸等。过了一个星期,警察把我的妻子和岳父带进特审室,我的妻子看到我被虐待的样子时,当场瘫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我心里很难过,但我明白警察企图利用亲人要挟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要挟我说出真相资料是谁给的,我没让警察得逞。

不久,宝山区法院企图对我非法判刑,给我安排一个律师做我的辩护人,我要求律师给我作无罪辩护,律师不同意。其实律师和宝山“610”、国保警察一伙的,律师要我说出真相资料是谁给的,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写悔过书等,说这样可以判缓刑,可以监外执行。但被我严正拒绝。

二零零六年三月,上海宝山区法院对我非法庭审,法院指定的律师给我作有罪辩护时,我当庭大声拒绝律师为我辩护,并提出自己作无罪辩护,当我拿出准备好的辩护文章要无罪辩护时,所谓法官徐敏芳不允许我作无罪辩护,并宣布休庭,法警把我带出庭,关进外面的小房间,随即一位男性副审判长气势汹汹逼我交出无罪辩护材料,我严正拒绝,无奈重新开庭,我再次提出要作无罪辩护,但法官徐敏芳粗暴的阻止我作口头或书面的无罪辩护,剥夺了法律赋予我的辩护权,她宣布退庭,择日宣判。过了一个星期,徐敏芳开庭非法宣判我有期徒刑三年。

我上诉到上海二中院,二零零六年五月二中院开庭,开庭前,法警把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在庭上我要求作无罪辩护,但法官不允许,剥夺了我的合法权利,并宣判维持原判,我严正的对法官说,“你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你这是违法行为,知法违法,不配当法官,对我的宣判是不公正的,是违法的,是迫害……”还没说完,就被几个法警强行推出法庭。

五、遭提篮桥监狱迫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一号监区四中队迫害。此监区是关押重刑犯的监区,刑期有死缓、无期、十年以上的刑期比较多,犯的罪是杀人、贩毒、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人,是最邪恶的监区。我被关押在七号监室,监室很小,只有3.3平方(所有的监室都这么小,这是当年英国人造的,已有百年历史),里面要放马桶,晚上还要睡三个人,监室很小,不能安装吊扇,不能放置电风扇,晚上门外放一台鼓风机吹,噪声很大,夏天又很闷热,根本睡不着。

四中队中队长狱警张毅和狱警指导员周某安排几名心狠手辣的杀人犯、贩毒吸毒犯看管我,他们是杀人犯俞力行,绰号“黑皮”、张某等重刑犯,他们强迫我认罪,我对他们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揭露邪恶的迫害、叫人知道真相有什么错?有什么罪?非法抓我进来是对我的迫害,我要申诉。”恶徒们威胁恐吓我,不允许申诉。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恶警的指使、授意、教唆下,看管我的犯人对我开始“搞路子”。六月二十九日早上,他们等其他犯人都到楼上出工去了,开始实施他们的罪恶,他们一起殴打我,有的打我的耳光,有的扳我的腿拉韧带,有的踩在我腿上拧,有的把我的手反在背上向上提,痛得我满头大汗、惨叫,恶徒马上用毛巾把我的鼻子嘴巴用力封堵住,长时间使劲封堵使我透不过气来,差几秒就被闷死,我本能的使出浑身的力气,才挣脱了封堵,打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暴徒们在狭小的监室内把我从地上打到床上,从床上打到水泥地上,打手们连续不断殴打我大概45分钟左右,他们自己打累了才停手,他们恶狠狠地对我说,“不‘转化’,天天打”。

后来我抗议狱警指使犯人对我残酷虐待殴打,我头撞铁门,倒地血流满身,打手们慌慌张张把我送到底楼医务犯处(医务人员是犯人),头顶上缝了十一针,整个头用纱布从头顶到下巴绕一圈包裹起来。到了晚上睡觉左手臂不能自如伸展,而且左胳膊肘关节处特别疼痛,时时被痛醒,白天强迫我坐小板凳,尽管胳膊肘很痛,看管犯也强迫我两手反铐在背脊处,过了几天胳膊肘还是很痛,且不能自如弯伸,于是到提篮桥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检查下来身体上多处淤青紫、浮肿,左胳膊肘拍了X光片子,过了几天告知队长,左胳膊肘处被打成骨裂骨折,需要立即动手术,中队长张毅和看管犯把我押送到医院,张毅到警察医生的房间里谈了一会儿,不知谈了什么,医生出来改变了治疗方案,说手术不做了,只要用石膏敷在手臂上可以了,医生用石膏把我的左臂全部绑起来,用一条纱带套在头颈上吊挂着左手臂,日常生活很多不能自理。

尽管我被迫害成这样,但恶警张毅、周某没有让我休息养伤,他们继续虐待我,坐小板凳,继续威胁恐吓我,制造恐怖邪恶的气氛,给我的精神不断施加压力。一个月以后到监狱医院拆下了绑在手臂上的石膏,结果手臂伸不直,也弯不到位,恶警和医生欺骗我说,回去手臂多做屈伸运动,慢慢会恢复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我被转押到提篮桥六号监区四中队,奴工产品是加工服装,有的出口到日本等国。几个月过去了,手臂还未恢复,臂力也小了许多,于是我要求监狱把我的手治好,提篮桥监狱医院的警察医生说,这手就这样了,现在也不可能做手术了,已经定型了。到南汇监狱总医院去看,警察医生也是这样说。我要求追究责任,我向驻提篮桥监狱监察室写信投诉,控告1号监区四中队中队长张毅,指导员周某,指使杀人犯、贩毒吸毒犯残酷殴打我致左手臂胳膊肘骨裂骨折,现无法恢复,要求依法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我把控告信投进检察室信箱。

过了一段时间,监狱教育科科长李永芳找我谈话,说驻监检察官孙黎明把信转交给她了,委托她处理此事,现已立案,正在调查,其实都是骗人的,检察官孙黎明和李永芳串通一气,包庇纵容违法的狱警和打人的囚犯,根本起不到秉公执法,匡扶正义,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再次给驻监检察官孙黎明写信,给监狱长写信,要求追究责任,要求监狱把我的手治好。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早上,整个四中队囚犯(90个人左右)都在监室外的厅里集体用早餐时,我拿出写好的两封信朝挂在厅里的检察室信箱和监狱长信箱走去,我刚要投信时,突然被后面偷偷跟过来看管我的犯人刘乐平拦腰抱住,阻止我投信,其它几个看管犯马上扑过来抢我的信,把边上饭桌上的几碗粥、筷子、几只方凳子打翻在地,地上一片狼藉,我拼尽全力保护信和投递信,这时惊动了事务犯老头(他是犯人的头),过来说,“你们干吗,让他投……”,他们才放开我,我把两封信整整平投进了信箱,事后狱警倪济民也没处罚他们,信的事也是石沉大海(后来听有犯人偷偷说,狱警指犯人用筷子沾上胶水把信粘出来了),检察官没有追究违法狱警的责任,监狱也没有把我的手治好。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看管犯在狱警指使下,赤露露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目张胆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纵容包庇违法的狱警,对法轮功学员从未讲过什么法律,完全是虚假骗人残暴的,只有邪恶的迫害。

然后,我绝食抗议,狱警将我拉到医院进行折磨性灌食,让几个犯人把我的手脚按住,用胶管从我的鼻孔里硬插进去,连续插了几次,把我的食道都捅破,拔出来的胶管往下直滴血,胶管插入食道后,就绑在鼻子旁边,就不拔出来了,两个星期后再换一根重新插入,每次灌食前,医务犯都要用针筒把不明药水打进灌的食物里面。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是我结束冤狱的日子,我在监狱的走道上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狱警倪济民和成玉标用手指用力卡住我的喉咙,封堵我的嘴,阻止我喊出正义的心声,并把我拖进附近的房间,我质问:“为什么要残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为什么不追究违法狱警的责任?为什么不给我治好被迫害成伤残的手……”狱警无言以对,把我非法扣押在房间里,拖延了一个多小时才释放我。

六、崇明县“610”不断骚扰我一家

我刚出监狱后,和妻女住到上海市崇明县岳父母买的商品房里。没想到刚过了一个星期,合作镇孟家庙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开了警车来骚扰我,那些警察带着墨镜气势汹汹的,完全是像一帮社会上的黑帮流氓,威胁恐吓我及我的家属,给我的岳父母、妻子、亲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天崇明县“610”和派出所来了一帮子人,一个人自称是崇明县“610”主任,自称姓“俞”(谐音),“610”明知改变不了我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却变态似的强迫我要汇报思想,搞虚假的一套,自欺欺人。他们几乎天天上门骚扰、威胁恐吓、变态要挟我及我的岳父母和妻子,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岳父不能正常上班,全家人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都非常压抑郁闷。姓“俞”的还经常逼问我崇明县合作镇法轮功学员陆美英是否认识,我岳父告诉姓“俞”的,“他们是不认识的,从未见过面,因为陆美英是我的一个亲戚,所以我是知道的”。姓俞的听后半信半疑,后来我岳父说,为了让陆美英放弃修炼法轮功,在崇明县“610”、当地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造谣宣传的毒害和威胁恐吓施压下,她丈夫多次残暴的殴打她,逼她放弃炼法轮功。

我的岳父母及妻子在崇明县“610”和派出所警察几乎天天上门骚扰、威胁恐吓下,他们的精神压力很大,加上姓“俞”的崇明“610”主任的威胁恐吓施压下,我的岳父母及妻子站在邪恶的一边,充当邪恶的帮凶,在他们的教唆下,我岳母、妻子开始了象“文化大革命”式的对我进行揭发批判,对我象阶级敌人,亲情荡然无存……

二零零八年八月初一天上午,我和妻子及女儿乘船离开了崇明岛,回到了我在上海宝山区共富三村的家。

七、再次被绑架到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是上海召开世博会的日子,上海“610”加紧迫害上海的法轮功学员,在那期间非法抓捕陷害了很多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上午,我送女儿上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我的旁边,从轿车里冲出杨跃飞等几名宝山区国保警察和顾村镇派出所副所长,他们把我从自行车上拉下,塞进车里,绑架到派出所,然后邪恶通知我上班的妻子回家,非法搜查了我的家,把我的电脑、法轮功书籍、空白光盘、U盘全部掠走,把我非法关进宝山区看守所。

当天晚上,恶警对我“特审”四天四夜不允许我睡觉,国保恶警杨跃飞对我多次威胁恐吓,不允许我打瞌睡,国保处长陈海青使用欺骗卑鄙的手段做口供,陷害我,非法批我劳教两年。

期间,我的妻子因狱警曾对我残酷的迫害以及江泽民对坚持炼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实行株连政策,深怕影响到小孩将来的前途,也怕周围人对她的歧视,还有精神上的寂寞、惧怕苦闷,使她在思想上不堪承受。于二零一零年六月提出离婚,宝山区法院的法官和她一起到宝山区拘留所,我的妻子一直哭,因我没签字,妻子撤诉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底,我被非法押送到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直属大队专管中队,当时担任过中队长、指导员职务的洪从荣此时已升任为直属大队的大队长,为了名利、权力,被控制的神智不清,是非颠倒,善恶不分,经常诬蔑法轮功。

专管中队设在离医院不远的一幢独立的三层楼的楼房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迁移进由原来一大队食堂改建成的新的专管中队里),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第三层监房里(一、二层都不关押人)。狱警给我安排了几名身高马大,在社会上做流氓的劳教犯看管我,大队长洪从容、队长倪某和几名劳教犯一开始装起一副伪善的面孔,很“关心”我,经常和我谈心聊天等,当我拒绝“转化”时,他们马上撕下伪善的面具,凶相毕露,露出一副魔鬼的嘴脸。他们威胁恐吓辱骂我,用坐小圆凳酷刑虐待折磨我,每天坐十八个小时,过一段时间延长,过一段时间延长,直至通宵,强迫按高难度的标准坐,面对的墙壁坐,墙壁上贴满了诬蔑法轮功的字,不按标准坐或动一动,就拳打脚踢的殴打。他们不允许我大小便,饭菜给一点点,不“转化”,迫害步步升级,让我生不如死。有一个劳教犯后来曾向我透露,“某某队长对他亲口说过,对法轮功只要能弄出材料(“转化”材料),随便你们怎么搞”。连续几次的迫害,我的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我晚上都睡不着觉,睡着了有时会突然惊叫身子坐起,直到现在晚上睡着了有时也会把自己叫醒。

在监房里,我有时会听到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打的惨叫声,上海法轮功学员张寅大(第三次劳教)被搞的血压升的很高住院,恶警高某态度最恶劣,气焰十分嚣张,他经常大声训斥法轮功学员,蛮不讲理,每次他找法轮功学员谈话时,理屈词穷讲不过法轮功学员时,他就歇斯底里的大发脾气,大声训斥,邪劲十足。

看管犯们整天吃喝玩乐睡,抽烟随便抽,经常聚在一起“斗地主”赌博,赌资是香烟,有时警察也与看管犯一起赌,有时劳教犯还观看黄色碟片。

八、江泽民的迫害拆散了我的家庭

二零一一年七月,我的妻子和宝山区法院的法官来到专管中队(在这之前,我妻子给我写的信被中队长倪某扣押,不告诉我不给我看),要求离婚,我没同意。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我从劳教所出狱,得知我在共富三村的住房被妻子出租了,妻子和我分居。后来我得知她在我劳教期间已找好了对象,她铁了心要离婚,我看到实在无法挽回这个婚姻,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与她协议离婚。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江泽民及其帮凶拆散了。

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进京上访权益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责任单位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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