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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于广辉遭恶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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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2015年12月23日上午,广东省广州中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于广辉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于广辉今年59岁。

2010年8月19日,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何健勇时任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但直到约2012年8月,何健勇才被刑事拘留,此时距事发约两年,期间何健勇还升任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主任。后经查明,何健勇肇事后未被立案与于广辉滥用职权有关。

广州中院认为,于广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5月,南沙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7月,该院再审以贪污罪、交通肇事罪、受贿罪对何健勇判刑11年。

表面看于广辉滥用职权包庇交通肇事者获罪,实质是因他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了报应。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青年画家何文婷与先生黄广宇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于广辉是主要责任者。

广州青年画家夫妇被非法判刑

何文婷与先生黄广宇
何文婷与先生黄广宇

黄广宇,一九八四年生,广东饶平人,二零一零年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油画系,是中国后现代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长期致力于研究和探索古典油画精神和技法。

何文婷,一九八六年生,湖南道县人,十四岁加入永州市作家协会,多次在市级以上的征文中获奖并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小说和漫画若干。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黄广宇、何文婷夫妇在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区向学生公开派送在中国大陆广受欢迎的翻墙软件光盘时,遭绑架。

二零一四年三月,何文婷在番禺沙湾看守所内写的日记被辗转传出,看守所的暴力野蛮行为在全世界曝光。何文婷引以为傲的长发被铰,并被暴力灌食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番禺沙湾区刑事审判庭对黄广宇、何文婷夫妇进行了非法庭审。

在法庭上,黄广宇、何文婷都坚称修炼法轮功合法、公开派送翻墙软件合法,两位律师都进行了无罪辩护。律师的辩护精辟,淋漓尽致的揭示了这场迫害基本人权的闹剧是践踏法制、侵犯人权、侵犯信仰自由。面对律师的精彩辩护,面对旁听人员“为什么不当庭放人”的责问以及现场“法轮大法好”的呼声,审判长麦雄杰无言以对。

随后,何文婷的家人和亲朋好友又找到审判长麦雄杰,告诉他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亲朋好友中有一位在书画界德高望重的长者,以自己在文革中被非法迫害十年的经历,告诫麦雄杰:“在人类历史上,正义从来都没有缺席过”。然而麦雄杰仍然无动于衷,无视法律、道德和良知,于二零一四年八月签署了判决书:黄广宇、何文婷夫妇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个月。

广州官场、政法委、“610”、公安系统恶报频频

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因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南宁中院被庭审,面临判刑。

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原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吴沙刚刚落马,下场可悲。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法委副秘书长祁晓林,其分管的国保大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部门,祁晓林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在自己办公室的洗手间自缢身亡。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也遭恶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广州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副主任王广平,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突然在办公室倒地猝死,年仅五十四岁。经王广平亲手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三百一十人次,非法劳教三百九十五人,非法判刑十六人。

原广州市公安局吴沙、祁晓林、何靖、王广平、于广辉紧跟周永康迫害法轮功,曾因掌握大量维稳资金而耀武扬威、显赫一时。现在都遭到恶报。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于广辉被审判(网络图片)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于广辉被审判(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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