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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反复囚禁逾十年 湖南邵阳县邓宏华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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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湖南省邵阳县郦家坪镇九塘村邓宏华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在过去十六年中,不但被迫离婚,还先后遭当地邪党人员非法拘留、劳教、判刑长达十年有余。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今年六十三岁的邓宏华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邓宏华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炼功前有几种病缠身:头痛、白血球增多、心动过速、风湿性、肠炎、胃炎等,家里每月工资收入除了生活开支以外,余下的钱全部进了医院,家里经济很困难,连黑白电视机都买不起,所以搞的两口子不和。

邓宏华说:“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我不但全身疾病消失了,而且心灵也得到了净化,我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心里充满了阳光。我的家人也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后,以前经常得的病也好了,小孩也变的听话了,家里真是别有一番景象。法轮功真是让人身心都受益的好功法。”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镇压,从此邓宏华平静而祥和的生活变得惊恐而不安宁。

以下是邓宏华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被迫离婚

我的丈夫在镇政府工作。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北京万名法轮功学员上访后,他迫于压力,无视我学法炼功受益的事实,每天逼着我不准炼功,不准学法,还不时打骂我。我告诉他: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学员没有错,法轮功是被冤枉的。他不听,无理的说:“政府不准炼就不准炼,你是要家还是要法轮功?”我说:“我家也要,法轮功也要。”他说:“不行,你只能选一个。”

我坚决不放弃法轮功,他坚持不依不饶,最后提出离婚。那时,我们最小的孩子才五岁多。为了修炼法轮功,我再苦再难也不怕。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们离了婚。我背负两万多元债务,带着小孩回到了娘家,靠种地度日。

进京遭绑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我与同修曹翠云、谭兴云、陈秀云、邓彩云等八人,踏上了进京护法的旅途,我们要去北京告诉领导、告诉政府、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我与另外三名同修还做好了露宿街头、以捡垃圾维生、直到法轮功不被迫害才回来的准备。

六月二十日上午九点钟左右,我们一行八人来到了天安门广场。此时,天安门广场布满了各种各样的人,我们决定先在这里喊出我们的心声,于是,我们选好了一处地方,面对游人高举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等口号,可口号声刚落,立刻就有几个警察冲过来,夺我们的横幅,抢我们的东西,并对我们拳脚交加。

这时候又来了很多同修,天安门广场上到处是高高举起的横幅,口号声、电棒电击声、打人声、警察吆喝声夹杂着各种奇怪的声响,震荡着天安门广场上空。此时,我看到四个警察正在抢一位老年同修的横幅,老年同修被他们连打带拖的打倒在地上,我立即就冲过去帮同修,不让他们把横幅夺走,不料警察的拳头像雨点般的打来,还用穿大皮鞋的脚使劲踢、踩我们,把我往警车上拖。这时我才发现我的右腿膝关节被打伤了,脚膝盖肿起好大。

警察把我们关在人民大会堂后面的收容所,那里都是来北京证实大法的同修,我们在一起把没被抢走的横幅贴在墙上,大声的背读师父的讲法,警察听见了又进来打我们,抢夺横幅。后来警察把我们送到当地各个看守所里关押,我被绑架到了顺义看守所。在顺义看守所,我和同修一起学法炼功,没几天,我的脚全好了。

非法拘留三年多

在北京顺义看守所几天后,我被转到湖南驻京办事处,一共经历了十八天后,祁东县“六一零”人员和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贺峥嵘把我绑架回了祁东县,一路上他们不给我东西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晚上九点多钟,在公安局政保股楼上,我们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6人被分别每人安排在一个办公室里,警察李伟、黄启明、贺峥嵘、马健等手持五寸粗、三尺长的棍棒不问青红皂白进门就对我们大打出手。我的脚、手、头、腰都被打肿,警察还穿着大皮鞋使劲踢我,并一边踢打一边说:“看你还炼不炼功,上不上访”。打了一顿后,他们对我们进行审问,我们不配合他们,他们又继续打。整整打了一个上午,我被打得失去知觉而晕过去了。一点多钟我们六人被非法关进了拘留所一间散发着难闻的臭气的屋子里。晚上,我们都睡在光板子上。

拘留所里每隔几天就要非法审问我们一次,每次都要遭到他们的毒打。拘留所的周佑忠、周道生、刘绍田、还有政保股的李伟、黄启明等警察,手持两寸宽、三尺长的竹片,轮流对我们毒打。有一次,他们在我包里搜到了一个电话号码,于是他们以此为借口又是对我一次大毒打,我被打得九死一生,连关在拘留所的缅甸人和越南人都吓哭了。她们边哭边说:“你们把她打成这样,再也不要打她了,她是好人。”

我在拘留所里面两次进行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我。后来,我的大儿子来看我,拘留所不让他与我见面,他们逼我写保证(即所谓的三书) ,我没有答应。他们非法拘留了我三年两个月。

母亲悲惨去世

从拘留所接出来,我原户籍所在的凤歧坪乡的书记、乡长说我没写不炼功的保证,又离了婚,就又把我非法关押起来。我说:“我做事堂堂正正,犯了哪条法?是谁知法犯法你们都应该是清清楚楚的,不要老是跟老百姓过不去。”他们说:“把你在拘留所三年多来的两万三千元生活费交了,把你户口迁到你娘家去,我们就放你出去。”我想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又有两个儿子,就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又说:“你如果不想迁户口,那你就写个不炼功的保证。”我说:“你妄想,我修炼法轮功谁也别想动摇我。”最后,他们说只要我把户口迁走就放我出去,不然就关下去。我已被拘留所关了三十八个月,凤歧坪乡政府又非法关押我一个星期了,我很长时间没有见到我的老母亲和我当时离开他时才六岁的小孩,我思亲心切,对户口感到无所谓了,就答应了迁户口的事,他们还不准我自己出面,一切手续由他们包办,这样他们才将我放了出来。

出来后我直奔娘家。一到娘家,我立刻就傻了眼:我的母亲已经离世了。她是因日日夜夜思念我,不管是天晴下雨,白天黑夜在不停地寻找我,一个雨夜摔在水田里被泥水淹没而失去了宝贵生命的。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我和祁东县的十多个同修一起,租了一部车子,带着救人的真相资料和全球审判江泽民的横幅,从祁东出发,到邵阳郦家坪镇发放救人的真相资料,不料被郦家坪不明真相的人告发,被邵阳县警方绑架。

拘留十多天后,被祁东县政保股接到祁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三天清早,他们把我押送到灵官殿高岭山区酷刑逼供,要我说出资料的来源。他们把我一只手吊铐在窗子上最高一层,脚离地还有一尺高。吊了四个多小时,他们去吃饭去了,这时铁铐子响了一下就自动打开了。我趁机走了出来,但我想我走了他们会交不了差,就停了下来,正犹豫之际,我被他们发现追了回去。此时他们恼羞成怒,拿竹片棍子对我毒打,棍子打断一根又一根,打得他们没有劲了,就又把我吊起来,吊到晚上12点钟,然后又把我关进一间满是屎尿、稻草发霉、很臭的小屋子里,把我铐在门框横杆上脚落地站着,从晚上12点到早上八点钟。他们早晨就又恐吓我,逼我说出资料的来源,我不能说出资料点,但又怕再遭酷刑折磨,我就说出了一个与此事无关的、丈夫是公安局的、爸爸是市政府的高官的功友的名字,我以为这对她没有什么关系,她能帮上这个忙,可结果我把我的好友连累了。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他们得不到真实的情报,又再一次把我抓到看守所。我在这里不排队、不报名、不读他们的规章制度,独自炼功,他们就把我绑在铁老虎凳子上,两只手、两只脚摆开,用铁铐子成“大”字形铐起,铐了9个多小时,直到我反胃肚子里脏东西全部返出来了,反的是金黄的水,看我实在不行了才放开我的铐子。他们对我们酷刑折磨背后,还在阴谋对我们非法判刑。我们四个大法弟子,既没看到起诉书,又没参加庭审,他们就给送来了判决书,四年刑期。我说我们要申诉到中级法院,他们直说没有用。我们知道会没用,但我们每个人还都向中级法院写了申诉书。开庭那天,他们照样没有通知我们四个大法弟子中的任何人,也没有一个亲人和旁人在那儿,就是非法组织“六一零”人员和那个所谓的法官,又是暗箱操作,非法的判决,还是四年,真是荒谬至极。这样我被绑架到了长沙女子黑监狱里。

在长沙女子黑监狱里,她们把她们认为“顽固”的大法弟子每人关一个监室。每个监室的门窗都是遮挡封闭的,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也看不见外面,八个工作犯围攻一个大法弟子,逼写“三书”保证,逼看诬蔑大法的谎言电视。我不看不听电视,不写“三书”保证,就写“法轮功是最好最正确的法”,“李洪志师父是伟大最慈悲的最好的师父!”但她们颠倒黑白,满口胡言乱语,把好人说成是坏人,坏人说成是好人;还气急败坏的不准我们洗澡、不准解大小便、不准坐、不准睡觉、罚站时站着不准动,用发霉变质掺杂着老鼠屎的大米做的饭给我们吃。

她们还强迫我们做奴工,每天从早到晚剥蚕豆。就是把两片锋利的刀片钉在小木板上,手捏住蚕豆两头,在两刀片上滚一圈,然后去掉两头的皮,保留中间的皮,他们说这是玉带豆。做这样的事,一不注意手指头就被划得血淋淋的。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天寒地冻的,手脚冷冰冰的不听使唤,她们那些轮流来迫害我们的夹控人员还叽叽喳喳,说三道四的诽谤法轮功,怨我们炼法轮功的人害了她们。我对她们讲真相,抗议不做奴工,她们要罚我站,我不服。这时一个叫李丽玲的就过来用大皮鞋凶狠的踢我。我告诉她法轮功没有错,无故迫害好人是没有好结果的,她就又喊来八个五尺多高的人来强迫我站,他们一边一人把我两手分开,让我双手在身体两侧抬平站着。我高喊 “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师父好”,他们怕外面的人听到就把我摁倒在地,八个人用四寸宽,三尺长捆肚子的布带,一圈一圈的封住我的嘴,再用胶圈粘在我的脸上、头上、脖子上,粘紧后,把我从地上拖起来,又是那样的站着。我心里难受极了,肚子里的东西往上返,返上来的东西无法吐出又咽下去,反反复复的翻咽,把我搞得全身直冒冷汗,失去了知觉。一夹控人员看到不对劲就把我放下来了,把嘴上的胶带取掉时,是满脸是又臭又酸的脏东西,她们还挖苦嘲笑我,诽谤大法和大法弟子。

我在这里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饱受了心理上生理上的摧残,直到2007年11月27日才出狱。出狱后又被派出所乡政府“六一零”人员、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祁东县“六一零办公室”,一直到十二月十多号才出来。

遭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八年,我的大儿子在江苏南京打工,我随他在南京也找了一份包吃不包住的工作,于是我就在打工地的附近租了一间住房住下了。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我在南京的另一个地方找到了一份包吃包住的做清洁工的工作,于是我辞掉原来的工作并准备把原租的房子退了。就在我准备第二天搬走的先天晚上,我的房间突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查抄。原来是房东发现我是炼法轮功的,就心生邪念,为得到奖金而举报了我。派出所警察在我租住的房间搜出了《转法轮》书和真相资料,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把我弟弟也带去非法关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把我转到当地看守所,在这里我被非法拘禁了半个月后,邵阳县“六一零”的蒋海燕、国安肖某、郦家坪镇杨林派出所黄金连就把我劫持回了邵阳老家,派人暗中监视我,不准我外出。五月十四日,我准备再去南京打工,他们又将我绑架,对我拳脚交加,然后把我送到拘留所,我被非法拘留十四天后,又被绑架到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里,我同样受到狱警及吸毒犯人的残酷迫害。有一次我不配合他们写“三书”,他们就把我关在禁闭室里十来人围着打我,踢我,还拿一件罪犯衣服给我穿,我不穿,他们强行把衣从我头上往下套。衣上的帽子把我的头部全罩住只有三个小洞,衣袖和腰部以及下部都分别有两根长带子,作捆绑固定用,他们把我推到双层铁床边,把我两只手、两只脚撑开呈“大”字形直立绑在床侧面的铁杆上,脚离地有四至五寸高,衣腰上两根长带子就扎在铁床两边的铁柱子上。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等口号,他们就拿洗澡巾堵我的口,我手脚的捆扎处已变成了黑乌色,一下就失去了知觉。在我快不行了的时候,他们赶紧把我放了下来,待我缓过神来时,他们还不放过我,要我写三书。我坚决不写,他们就让我站在禁闭室,并且第一个星期不准睡觉,第二个星期睡一个小时,第三个星期睡两个小时,第四个星期睡三个小时,第五个星期睡四个小时,共有三十一天。

二零一一年三月份,我结束非法劳教,邵阳郦家坪乡派出所警察把我接回在郦家坪乡,吃了一餐中饭后,又将我劫持到邵阳县拘留所。邵阳县拘留所不收,他们又将我劫持到邵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才放我回家。

又被非法劳教十五个月

二零一二年五月份,我和同修到风歧坪乡讲真相劝三退,被凤歧坪乡邪党人员绑架,被判非法劳教十五个月,直到二零一三年八月份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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