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看守所和监狱强制转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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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看守所和监狱里通常有专门搞强制洗脑转化的人员,许多不转化的同修遭到严重迫害,比如打、骂、不让睡觉、关禁闭、不让会见、不让购物等,我们外面的人可以设法让被关押的同修将迫害情况告诉家人。看守所和监狱不断有关押人员释放出来,里面的同修可以把家人电话告诉这些人,让他们出来后给同修家人打个电话,告知同修在里面的情况。

如果得知同修在里面被迫害或者长期不让探视,家人应该去省监狱管理局等机构控告或反映情况,省监狱管理局管辖全省的监狱,看守所属公安局管。管理局有专门接待信访的人员,只要反映,都会过问的。管理局一过问,看守所和监狱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了。另外再给看守所所长或监狱长写举报信;给看守所或监狱所在地的县或区的检察院的检察长写举报信,因为这些检察院在看守所或监狱设有检察室。

本地有同修家人做到这些后,看守所和监狱可能会立即解除暴力转化,并让家人去会见,甚至要求家人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但同修的家人如果不修炼,有的会惧怕610人员的恐吓,往往会和恶人一起给同修施压转化。外面的同修应该经常向被关押同修家人了解情况,并出主意,或者帮助同修家人去反映情况或举报。

《举报信》最好用邮政的特快专递邮寄。最好亲自去一趟省监狱管理局,有同修绝食或在监狱不劳动遭到另外的迫害,管理局可能会推托。仅因为不转化的,管理局就推托不了。

◆《举报信》可用到以下法律的某几条:

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非法关禁闭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监狱法》。《监狱法》规定,只有在监狱里又违法的才关禁闭。

◆强制转化思想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嘲笑、辱骂、侮辱人格,破坏名誉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身体或精神造成伤害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逼迫同修出卖别人或作伪证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罚站或其它体罚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同修家人索要钱物的,违反以下法律: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加上:《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外面同修可以打监狱所在地的114查监狱电话,拨打查到的电话再询问同修所在的监区和电话,要求去会见。得到迫害监区的电话,再把电话发到明慧网

以上法律条文摘自明慧网相关文章,谢谢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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