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他是我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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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刚下楼的老伴回来取东西,就开门了,站在面前的是两个警察。

一个警察说:我们是辖区派出所的,你叫某某某吗?我说,是呀。然后我就热情请他们进屋。警察说:你还是和我们回所里去谈吧!我一想,去就去,因为我控告江泽民堂堂正正。

当到所里后,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屋里,准备好了记录。

问我:你起诉江泽民了?为啥起诉?

我说:我告了。并列举了江泽民的一些犯罪事实。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控告他是我应该做的。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告他,你们也应该告他,你们这些年轻人都是受害者。

“行了,你这个事,得交点钱,别人都交两千,你交五百元就行了。”

“我为什么交钱?我是原告,我凭什么交钱?炼法轮功不违法,而且,今年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按照政府的新法规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违反哪条法律了?根据现行法律如果我有罪,判我,我认!现在是高检犯法,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今天,我就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不修炼的人,我都应该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当时高声喊的)。”他们赶紧说,“你别喊哪,有监控。”

我又和他们说:迫害开始时,辖区分局每天派人守在我家看着我,分局领导说:受党培养教育这么多年,还得听党的话,别炼了。我说那你们帮我想一想:我工作四十多年,我得绝症肺癌时,工厂不出一分钱,亲戚朋友不上前,谁管了?党那个时候在哪呢?没钱住院,党管我了吗?我学大法,绝症好了,你们不让我炼了,让听党的,这共产党对我有什么好处?

他们无话可说了,让我在问话记录上签字。我一看都是零口供。我说:我说那么多话,怎么不记下来?我在上面堂堂正正写上要求立即法办江泽民。

一个年龄大的警察说,你的事我们做不了主,等所长吧。我说十一点我得上班(在一单位打扫卫生,临时的)。警察说那你就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说去不了了。我拿出手机给主任打电话,我高声说:主任啊,我现在××派出所呢,因为我把江泽民控告到最高检察院去了,高检把我的控告书邮回来了,让××派出所祸害我。江泽民我告定了,找人替替我,处理完我就回去,再见!

年龄大一点的警察自言自语:江泽民死了,你能怎么样?谁能告倒他!一会儿带人到你家查一查。我大声说:任何人不许动!我都是为你们好!谁动对谁不好。

所长回来了,说只能进去呆几天了。我说,行啊,但必须办理合法手续,然后交给我。“你要手续干什么?”“我上网啊,我会上网。”所长又问了姓名、住址、家庭情况等,最后说:收拾东西,检查身体,进去几天吧(指拘留)。我心想,你们说了不算,我师父说了算。我就在心里发正念。一个警察小声说:年纪太大了。中午吃饭谁看这老头?所长说:你回去吧,不能跑。我说:我往哪跑啊,凭啥我跑,我又没犯罪。这样十一点四十到单位了,也没影响工作。

当天晚上回家,找自己这次为啥被“请”到派出所?找到证实自我的心。一天看新唐人中报导一同修面对警察时的情况,就觉得同修不应该那么说,应该怎么怎么说,这不是证实自我吗!自己求来了。

在警察找后没几天,主任和我说:辖区派出所开了一张单子并且盖了章,要求工作单位不要解雇他(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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