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元钱带给我的好运

——河北省三河市一个普通人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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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叫孙艳华,和丈夫何兴华都是河北省三河市的普通工人,一九九九年九月,我们用十二元钱请回了《转法轮》,从此,我们的命运都改变了……

曾经多灾多难的家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我丈夫何兴华脑出血一百毫升,原来欢蹦乱跳的人,一下变成了植物人,吞咽功能受阻,只能吃流食,靠插管或用小勺喂,大小便失禁,昼夜需人护理,稍有大意,就会出现生命危险,我时刻面临失去丈夫。

我越来越上火,加上休息不好,我全身浮肿、胃炎,吃不进东西,折腾了已经几天了,两个孩子上学,没人替换我。我已经支撑不住了。

我们夫妇俩人都是工人,每月我俩工资加起来还不到七百元,不上班,就没有工资,药费已花一万多元,每天,丈夫靠打针吃药维持这口气。

十二元钱带给我们的好运

一万元药费单位只报销三千元,两个孩子上学费用很高,真是收入难抵支出;正在我活不起,死不起时,一位好心大姐看我实在撑不住了,就说,“我也替你发愁,我也替你着想,谁也救不了你们俩,谁也没有能力救你们,只有一条路,炼法轮功吧。法轮功能改变你的命运,你丈夫兴华那样,你身体浮肿成这样,真要检查去,肯定是有原因的。你俩都不行了,两个孩子怎么办?你就念《转法轮》这本书,能念多少念多少,大声念,让兴华听到,你俩会起死回生的!”我心里暗想,我俩的病有希望了。

我就花十二元钱,请一本《转法轮》。

为救丈夫,我就大声的念《转法轮》这本书,一有时间就念。奇迹真的出现了,一动不动的他,会流眼泪了,手指会动了,胳膊会动了,腿会动了。星期日,我洗衣服,叫我女儿念,孩子说:“爸嘴会动了。”

就这样,二十多天,丈夫知道自己有病了,会说话了,能扶着坐起来了,会迈步走路了,两个孩子也能念法轮大法书,一家人也都有笑脸了。

丈夫日夜在变好,我就念书,他也努力的认真听。

大姐来看我们,看到我家的命运改变了,我只告诉她:“兴华好了,谢谢大姐告诉我们福音,我们家有希望了!”大姐问我:“你的浮肿、胃病呢?”我才回过神来。“大姐,我也好了。我都忘了我的病好了。谢谢师父,谢谢大姐。”

我也是个健康人了,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是我没见过面的师父给了我和兴华第二次生命。

“咱们得有良心”

有一天,我看电视攻击法轮功,我对兴华说:“法轮大法救了我们全家人,我要进京去说大法好。”他推我,我知道他同意我去!

我嘱咐女儿:“我进京被抓了,你们别难过,照顾你爸,就是他们枪毙了我,咱家也不可耻,咱们得有良心,大法救了全家人,我得为师父说句公道话。”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终于登上去北京的列车,我一点也不怕,信心十足的想:到了天安门,我使足全身力气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让天上人间都能听到我的声音。我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谢谢慈悲伟大的师父!

车刚到齐齐哈尔,我就被阿木尔公安局的警察截下车,我知道我去不了天安门了,下车,我使劲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说我丈夫何兴华脑出血一百毫升,瘫在床上几个月,谁也没关心过,人好了,是法轮大法给治好的,电台污蔑我师父,我是受益者,我最有权利说法轮大法好!

我说:“我花一万多元钱给丈夫治病,丈夫不但没治好病,还变成植物人;我就花十二元买本书《转法轮》,就念给丈夫听,他就一天天好起来,能走路,能说话,自己会拿勺吃饭了,这不神奇吗?”

我接着说:“人不得有良心吗?我去天安门不应该吗?你们凭什么不叫我做好人?我没犯法!”

我告诉他们:“我丈夫何兴华工资三百六十元,一盒药一百二十五元,吃四天,一个月工资能买几盒药?我家四口人吃饭,孩子还得上学,这点钱怎么花?我师父一分钱也不要,病不翼而飞,这不神奇吗?单位不用报销百分之三十的药费了,不是好事吗?”

警察李树森说:“江泽民说是×教,不让炼,你就别炼,”他们强行给我戴上手铐,想给我戴大背铐,我喊“胳臂折了。”他打了我两个大耳光,后来叫虎丫的女警捏我胳膊,又踩我脚。一个警察骂我师父,我义正词严的告诉他:“你骂我啥都行,你骂我师父,我就骂你,我豁出去了。”我开始骂警察(那时,我刚刚开始学法,不懂“真、善、忍”的内涵)到底把他骂走了。现在,我知道我是修炼真善忍的,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时,我没做到。

在坐返程列车时,他们把我铐在卧铺的铁三角处,到阿木尔,五、六个警察把我送进看守所(李树森主使的)。二零零零年四月末,我回到家。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百零九天,强行每天收伙食费二十元,我宁可不出去,也不交伙食费,一天吃窝头,面是捂巴面吃汤,我不是自愿来的,是公安局绑架我来的,我也没犯法,给你看守所干活扫地,刨铁道上的冰,还让我们看污蔑大法的碟,过年才给吃个馒头,凭什么要那么多钱?后来,家人替我交伙食费二千零一十八元,才放我回家。

我回家后,我丈夫说,他领俩个孩子去公安局要人,往回要我,曾经的“植物人”现在会说话,会走路,还懂得去公安局要人,这是起死回生的神话,能忘了我的师父吗?能忘了大法的救命之恩吗?

我回家之后,我单位派出所王耀林监视我,我告诉他:“不要监视我,我是好人,我是受宪法第三十六条保护的,是你在犯罪,这是佛法修炼,我丈夫脑溢血一百毫克,我念书他听,他就好了,你不怕遭恶报吗?你看好人,你自己不是坏人吗?我丈夫的情况有目共睹的,人得讲良心的。”

从我家回派出所的路上,王耀林的摩托车带在公路上真的扎个大口子,他打电话告诉我说:“我真遭报了。” 从那以后,他再没敢来我家。我烧锅炉,王耀林与我工作间一步之隔,从未找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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