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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七年冤狱 北京王建福再被冤判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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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王建福、贾凤芝、马占全因向当地民众赠送挂历,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平谷法院一审判刑。

王建福被判刑七年半,他曾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被监狱关押至二零零九年才被释放。

贾凤芝、马占全分别被判两年,他们二人以前也曾被非法劳教和判刑。

三人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王建福被判刑后身体不适,被转羁押到北京市公安医院,家属屡次询问病情,当局拒绝告知,推说问所属当地看守所,而平谷看守所骗家属说身份证号才告诉,结果仍拒不相告。

十二月十六日,律师终于见到了王建福,据说症状是两个多月来一直脱肛,便血,身体状况较差,并且精神状态也非常的不好。他没有上诉。

律师每次约见都要提前一周或更长时间预约,再到当地所属看守所办理手续,想再次约见,院方推诿、拖延、不予办理。马占全曾在看守所写诉江控告信,警察不予转交。

三中院的庭长李永京说两年判得不重。对于任何一个明理懂法的人来说,都知道法轮功学员并没有违法犯罪,被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每一个公民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而且他们都是与人为善,造福社会的好人!所以应依法尽快惩治真正犯罪的恶首——江泽民,立即无条件放法轮功学员回家。


北京市三中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100012
刑一庭 厅长 李永京 010-84773141
杨俊男 女 书记员
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101200
审判长:孙国立电话 01089966505 01069953886 18600311171
陪审员:王金财
陪审员:杨华
书记员:夏苗苗
三人中迫害王建福的参与者:滨河派出所 张小涛 王东
北京市平谷预审:施军、徐文培、胡殿军、刘晓旭
预审总队一大队:张臣、李利
参与迫害(审案)警察:
平谷区滨河派出所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卫平路57号 101200
张小涛、王东
平谷预审大队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上镇村东(平谷看守所内)101215
施军、徐文培、胡殿军、刘晓旭
北京市预审总队一大队( 北京市北京第一看守所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编:100121
张臣、李利
北京市北京第二看守所(公安医院)电话:010-59613113(3151、3161、317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5号 邮编: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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