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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县“610”、国保大队罪恶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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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610办公室”的由来和角色

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在全国范围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罪恶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610办公室”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甚至被迫害致死。“610”办公室对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下面从摘录的《人权法律协会》(美国)的报告中了解认识“610”机构。

1、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江泽民对中央政治局发表了讲话,号召在中国进行对法轮功的迫害“斗争”运动。 仅仅因为法轮功修炼者的精神或者宗教信仰, 而对他们实施杀戮、通过酷刑“转化”思想、以及其它方式的迫害。

2、在这个讲话中,江泽民直接命令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三天后的六月十日成立,“610”办公室因此而得名)。在这个讲话中,江泽民说: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这是一九八九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力对策,”这次讲话将法轮功信仰者等同于一九八九年天安门广场由于和平抗议而遭到屠杀的抗议民众。这是江泽民动员全党迫害法轮功的又一道命令。

3、在这次的讲话中,江泽民还宣布,让李岚清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李岚清任组长,丁关根、罗干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密切配合。这里提到的领导小组后来称作“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它的执行机构被称作“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叫“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推动了这场运动:

(一)持续发布针对这个和平的精神修炼团体的误导性消息和谎言。
(二)要求在处理与法轮功有关的案件时,必须与中共反法轮功的政策相一致。

在一些地区,“610办公室”还要求中共指定的律师和其他代理法轮功修炼者的律师不能够做无罪辩护、法官必须在庭审后作出有罪判决。

到二零零零年,各级“610办公室”都是和中共中央及各级党委在一起办公。在江泽民的直接或间接指示下,“610办公室”全力配合,使用授予给它的特权发动和协调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的迫害。北京的公安部设置了二十六局,就是专门负责逮捕和收集情报的“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和他们的官员在“转化”法轮功学员思想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特别是通过他们对“金盾”工程中法轮功数据库的直接使用。

除此之外, 在江泽民的指示与充分协作下,“610办公室”颁布了多项通知和规则,要求检察院、法院和律师支持党反对法轮功的坚定立场。比如说,一个典型的“610办公室”通知,《关于预防和控制敌情的要求》,要求所有党任命的和其他的法轮功律师,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从一开始就要做有罪辩护,法官在宣判时要做“有罪”判决,在庭审前“610办公室”要与法官和检察官会面,确保他们在法庭上严厉镇压法轮功。

山东省莒南县“610”的罪恶行径

山东省莒南县“610”位于莒南县委大院后楼三楼西侧,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至今,莒南县“610办公室”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莒南县及外县非法关押在本地的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实施了残酷的灭绝迫害政策,导致十六年来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虐待、不人道的对待,甚至被迫害致死,对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莒南县“610”及其追随者对每一位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给受害者身心造成严重的摧残(如对法轮功学员曹果真及大学生姊妹瞿小童、瞿贝贝诬判非法囚禁长达八年之久;对大学生兄妹朱新水,朱新花囚禁数年,对朱新水婶子付桂英非法冤判九年,目前仍被关押),给家庭成员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痛苦。同时它对法轮功学员所在村委、社区及工作单位的株连迫害也给其带来难以言表的麻烦、苦恼和罪业。

同时,莒南县“610”及其操控的国保大队、派出所等共同参与者在实施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使用的手段包括:抢劫(从抢现金、金银首饰、电脑、打印机、手机到粮食等)、无理罚款、威胁恫吓、关押囚禁、强制洗脑、劳教判刑等,并用欺骗(如欺骗家人帮忙说情,找关系,谎称办理取保候审等)利诱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家人、村委、社区或单位进行敲诈勒索,诈骗钱财物等;以对法轮功学员扣发工资、退休金、养老保险、社保金、福利更甚者对法轮功学员开除公职(如对教师刘霞、工商银行员工陈捍卫等)等手段断绝经济来源直接剥夺公民生存权,从而贪污受贿聚敛钱财,迄今已高达上百万元。

莒南县“610”十六年来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肆无忌惮的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对每一位参与者自身的迫害,更是对莒南县所有世人的迫害。这场邪恶的对正信的迫害给世人认识法轮大法造成巨大的误解,给世人得救造成巨大的障碍。它对不明真相世人的欺骗、怂恿、教唆更使无数世人参与对法轮佛法犯罪而使之处于被淘汰之列。莒南县“610”是莒南县所有人民人身自由、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最大威胁,是莒南县最不稳定最不安全因素,它是莒南县最大的恐怖犯罪组织。自成立以来其头目从卢修田(遭恶报患癌症)、孙钦可、汲广秀到陈章伟均是积极推行江泽民迫害政策的共同犯罪参与者。

二零一四年以来莒南县“610”、莒南县国保大队共同犯罪事实:

二零一四年,在莒南县政法委、“610”操控下,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鑫等人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关押达几十人次,其中非法判刑四人,蓄谋判刑一人,两名法轮功学员与一名家属在二零一四年被迫害离世。

1、二零一四年 一月四日,莒南县十字路镇马蹄湖村法轮功学员王翠芝、侯玉娜,在相沟乡王祥村被相沟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到莒南县国保大队,非法关押一个月。

2、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莒南县洙边法轮功学员刘丽、王希霞被江苏赣榆县警察绑架,莒南县国保大队勾结赣榆县国保大队将二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月份开庭,北京律师为二人做两次无罪辩护,刘丽、王希霞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今仍关押于南京监狱。

3、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莒南县国保大队陈鑫等警察非法入侵白龙汪村法轮功学员刘希娥家中进行非法搜查近一个小时,将刘希娥绑架到良店开发区派出所,下午劫持到莒南县拘留所。刘希娥被迫害血压高达二百四十,良店开发区派出所害怕承担责任,才将刘希娥送回家。

4、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莒南县国保大队、城北派出所绑架洪沟村七旬法轮功学员孙加际,非法拘留半个月。

5、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莒南县土沟法轮功学员肖明霞、杜存民夫妇被国保大队队长陈鑫等警察绑架,肖明霞被非法关押十天,杜存民被陈鑫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蓄谋判刑,遭非法关押三十一天后,家人与北京律师将他成功营救出来。

6、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传菊(教师)、盛金(县医院著名医师)、徐进贞(医生)、曹胜芳(医生)等被国保大队队长陈鑫等警察绑架。退休教师王传菊于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囚禁于山东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王传菊、刘贵红二位老教师曾被非法囚禁于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一年,工资全部扣发长达八个月。

7、二零一四年六月中旬,莒南县大店镇多居官庄年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宪学被大店派出所和莒南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王宪学于十一月份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仍被非法囚禁。

8、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国保大队、岭泉派出所绑架黄庄法轮功学员曹成英和孙素芬,年近七十岁的曹成英被非法拘留十天,孙素芬当日回家。

9、二零一四年七月六日,莒南县化家白龙汪村法轮功学员刘希娥在黄庄集市上被城南派出所五、六名警察绑架,当日被家人要回。

10、二零一四年九月,莒南、“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出动大批警力,闯入白龙、赵家河、黄庄、三义、新村等村胁迫村委会组成几十个小组,入侵几百名签名民众家中,强迫村民签名按手印反对营救法轮功学员刘丽。陈鑫等国保警察先后绑架了为营救刘丽的大姐刘霞、二姐刘怀凤,非法囚禁一个月,并三次入侵七十多岁的刘丽母亲家骚扰。

11、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英(退休教师)被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鑫等人绑架,当日回家。

12、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莒南县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臻(退休教师)在县农贸市场遭绑架,家中遭非法搜查,手机被长期窃听,之后多次被威胁恐吓,被县检察院传讯,被威胁恫吓“案子”送到省公安厅。

13、莒南县“610”、国保大队刘希鹏、陈鑫、马宗涛等分别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二零一有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一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三次绑架法轮功学员吕启兰,第三次并将她劫持到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又劫持到洗脑班迫害。致使六十五岁的吕启兰一病不起,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含冤离世。

14、莒南县“610”、国保队长陈鑫等人,两次劳教法轮功学员姚丙芳共三年。姚丙芳在劳教所被迫害大出血,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重病住院姚丙芳的丈夫罗顺一,又遭陈鑫等威胁恐吓抢劫,病情加重,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去世,二零一五年二月八日,姚丙芳含冤离世。

15、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最高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法律法规以来,十六年来莒南县坚持和平理性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纷纷依法向中央最高检、最高法、中纪委投递控告、起诉江泽民,并且基本都收到回执。莒南县“610”、国保大队陈鑫等无视《宪法》,非法剥夺本县法轮功学员通信自由权、控告权、举报权,不仅在七月十五日命令莒南县所有邮局不给法轮功学员办理邮寄手续,还教唆邮局工作人员恶意举报法轮功学员,并对遭举报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入侵、搜查、拘留。

16、从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以来莒南县“610”、国保大队陈鑫、郭强、李普贤、王××等不法人员又以手上有法轮功学员控告书为由大肆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截至十二月初,已有近六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留,家中被非法搜查抢劫,被绑架拘留的法轮功学员均遭敲诈勒索,有五百四十元到一千三百元不等,被强迫按手印,拘留日期至少五天,长的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下面仅举几例:

莒南县第八小学付廷法老师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被绑架,随后被非法批捕,莒南县“610”、国保大队图谋对其判刑,这是付老师第六次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付廷法被投进山东章丘劳教所迫害,五、六天就被酷刑致残(视网膜脱落),目前付老师仍被非法关押在莒南县看守所。

原三义小学教师刘怀霞(又名刘霞)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被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刘霞早年患上恶性肿瘤,生死无望,修大法后不治而愈,这十六年来,她坚持做好人,为了坚守真理,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被绑架关押、拘留、洗脑、劳教达八次之多,被酷刑虐待,毒打五心,头、眼、耳、口、鼻鲜血直流,九死一生,工作被开除,与母亲和三个妹妹十六年来遭受巨大的迫害,一家人承受着无法弥补的创伤,遭受着无可挽回的损失。

陈捍卫,原莒南县工商银行优秀员工,二零零零年遭恶意举报,被非法判刑,被开除公职,剥夺工作权利至今,家庭被拆散,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劳教,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仍被超期关押十九天,十六年来遭受如此巨大的摧残与迫害,陈捍卫七月初依法诉江后,莒南县“610”、国保大队队长陈鑫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来到陈捍卫打工超市,挟持她到家中非法搜查,图谋对其绑架关押迫害,为躲避迫害,陈捍卫被迫流离失所数天,十一月三十日陈鑫等人又一次闯入超市蓄谋绑架,目前陈捍卫仍然无法正常生活、上班。

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王珍花、肖明霞、孙丽都遭过非法劳教迫害,依法诉江后都遭莒南县“610”、国保大队绑架拘留十天,遭敲诈勒索,按手印。

另外,莒南县大店镇法轮功学员崔建爱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份被绑架批捕,非法关押至今。

莒南县“610”组织、国保大队陈鑫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 在沦为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莒南县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在江泽民对修炼“真善忍”群体的灭绝迫害中,莒南县“610”、国保大队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行邪作恶,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抢劫、绑架、关押、洗脑、劳教、劳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成了这些人生活工作的全部内容,至少十二人被非法判刑,二十多人被非法劳教,五十多人被送洗脑班迫害,更有数百人次被上门骚扰、或绑架、拘留、罚款。至少四人被迫害致死。数十个家庭被破坏。江泽民及其伙同的莒南县“610”、国保大队及其它共同犯罪参与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 二百三十二、 二百四十八、 二百五十四、 二百三十四、 二百三十六、 二百三十七、 二百三十八、 二百九十七, 三百九十九、 二百六十三、 二百六十七、 二百七十、 二百七十五、 二百四十五、 二百四十四、 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犯有酷刑罪,谋杀罪,法外杀人罪,强奸与性暴力,强迫劳动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宪法》和法律被这些人肆无忌惮的践踏、亵渎着,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的尊严、生命、财产长期遭受严重的威胁与破坏。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对他们暂不起诉,但是保留对继续参与迫害者的控告权。呼吁最高权力机关依法取缔“610”非法组织,重新构建国保大队的职能,依法惩办江泽民,停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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