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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多人被迫害 山东寿光刘洪君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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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山东省寿光市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洪君,今年八月三日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送交了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他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我家就成了以江泽民为首的流氓集团迫害的重点。全家三代、老小七口人被非法抄家、勒索关押、绑架、抓捕、酷刑折磨。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一年,两年内我这个农民家庭,就被勒索三万一千一百五十元,连八十多的老父亲也不放过,被勒索一万二千五百元。共计四万三千六百五十元。”

刘洪君,家住在寿光圣城街道办城里村,是老实忠厚的庄稼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家里更是祥和,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六、七口人,忙完一天的事后,全家人坐在一起学法,真是无比的快乐和幸福。

下面是刘洪君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五月份江氏流氓集团在全国大规模迫害法轮功之前,寿光镇委就开始监视我们夫妻俩人,二十四小时不放松。白天我们干活走到哪里,监视者就跟到哪里,前面有三轮挎斗摩托车,后面跟着面包车,把我们夫妻二人夹在中间。就连孩子上学放学的路上也有人跟踪,在学校里也要偷偷的拍照。我们全家整天生活在恐怖之中,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在果园里打药,镇书记马锦涛带领二十几个镇干部、气势汹汹的闯到果园,不由分说,停了打药机,把我绑架到洋口镇宾馆,非法关押我二十八小时之久。关押期间都是公安局民警看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又被镇政府关押在东关村委会议室七天,期间一昼夜不让睡觉,若瞌睡马上招来一顿毒打。强制看污蔑大法的录像。

七月二十三日,镇干部抄了我的家,把我的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抢走,还把我妻子付淑媛关押在东关村委、会议室强制看污蔑大法的电视节目。

七月三十日镇政府以查找人员费、车辆费、生活费、培训费为由敲诈我们夫妻两人二千一百五十元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元旦,镇委书记马锦涛、副书记崔建军,刘希忠带领镇干部再一次大面积抓捕大法弟子二十六人,关押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三十多天,被非法关押期间,强制“转化洗脑”。对不配合,坚持修炼的人,一一被关进一间漆黑的屋子里,手被铐着,推倒在地、面向下,背向上,遭受十几人用橡胶辊、电棍、拳打脚踢一顿毒打。我被铐在外边的铁柱上挨冻,扒得只剩一件单衣服,那天晚上特别冷、滴水成冰,对我是先冻后打。打的我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关押七天后,镇政府又以收法轮功学员押金、违约金等各种名义,勒索我现金一万二千五百元,才放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图:冷冻
中共酷刑示意图:冷冻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与妻子付淑媛、老父亲刘英杰三人去北京上访。在信访局门口被便衣警察绑架。父亲与妻子被劫持到寿光镇委。第二天又把妻子付淑媛送寿光看守所关押二十八天。我被劫持到寿光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到七月二十八日政保科以法轮功保证金为由,又敲诈家人四千元钱,才把我们二人从看守所放出。

时隔一晚,也就是七月二十九日,只因我们夫妻二人不放弃法轮大法的信仰,镇委来人又把我们夫妻二人劫持到镇委大院,分别关押两间屋内;镇干部崔广贤、吴跃邦、刘丽华、张波、庞晓辉、张国忠、郝永辉等用电棍、胶皮棍、竹竿、武装带毫无人性的对我们大打出手,我俩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地方,整个身体都是紫黑一片。为了抵制迫害,坚持信仰,不得不脱离现场,从此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三日,我们在阻挡房内被青州公安劫持,抢劫现金三万元多元、机动三轮车二辆、复印机一台、打印机多台。我和妻子被绑架到青州公安局,双手用铐子反铐在铁椅子上,由于手铐铐的太紧,两个手浮肿的象馒头一样。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我骑着三轮车正在路上,被寿光建桥派出所绑架,在建桥派出所审讯室内,双手用铐子铐住蹲在地上,一高个警察用上衣把我的头蒙起来,直到把我捂晕。再就是手铐脚镣铐在铁椅子不让睡觉,在没有取得任何口供的情况下,又把我劫持到寿光看守所。狱头指挥着打手对我大打出手,强制我超时间的扒大蒜,扒不完就不让睡觉。在这期间“610”,还连续提审我,把我铐在外面审讯室的铁椅子上直到晚上十一点之后才让回监室,连续几天他们追问我都跟谁联系、材料的来源去向,都是问似是而非的与我毫无关系的事,他们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信息,就气急败坏叫嚣着给我过小年;到了晚上来了大概有十五、六个警察把我从铁椅子上放下来。戴上手铐脚镣,叫我坐在地上,然后两只胳膊向后拽,再在两胳膊之间插上一根椅子腿,一人坐在椅子上,使我躺躺不下、坐坐不起,两个警察拿着高压电棍,电棍吐着长长的芯子,“叭叭”在我身上电,直到两根电棍用的一点电也没了才罢休。我拖着烧焦的身体、喘着粗气艰难的走回监室。回去后我喝了很多水,监室里人很多很挤,侧着身子躺下后,对我身边的一个在押的人员说:兄弟有一天我若死在这里边,就一定是他们打死的。我请你给我带出信去给他们曝光。他诚恳的答应了我。就这样在寿光看守所关押五个月后,无任何证据与理由非法判我十四年。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由“610”刘祝身等人把我劫持到山东省第一监狱,监狱查体我身体不合格退回寿光,看守所不收,双方僵持不下,后来一个办公室主任(女的),送给济南来人三、四箱礼品,并到寿光市人民医院办了个证明,第二天就把我重新劫持回监狱。这次绑架劫持我现金一千二百元左右、机动三轮车一辆,还有手机、PP机等。

在监狱由于不放弃信仰,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遭到了严重迫害,不在其中的人是想象不到的。长期坐在小板凳上严管,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罚站、站军姿、双肩压双人、板凳、凳子压腿梁、整人的花样层出不穷。都是警察指使那些在押人员、社会人渣、地痞、无赖干的。强迫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强迫写思想汇报,贴大字报,开批斗会,强制洗脑,硬逼放弃自己的信仰。

中共酷刑示意图:罚坐
中共酷刑示意图:罚坐

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在家中,我又被寿光国保便衣警察绑架,抄家,在寿光镇派出所的铁椅子铐了二天二夜之后,又劫持关押在看守所继续迫害一个月,后来又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警察马晓书叫我妻子付淑媛拿一万元就放我出去,我妻子没钱拿不上这一万元,十月九号左右,圣城街道派出所的民警到我家让我妻子与他们一同去看守所接我回家,我妻子就跟着去了,可到了那里警察就把她关押在看守所里不让出来了。借口是我血压很高,怕出人命承担责任,骗我妻子的目的还是勒索那一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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