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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吕俊霞依法诉江 警察无理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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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吕俊霞女士,今年四十岁,原是云南省昆钢龙山矿托儿所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察两次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

2015年5月30日,吕俊霞女士通过邮局快递(EMS)把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寄往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两高均已签收。

2015年11月6日早8点20分,吕俊霞刚走出自家小区,准备去上班,路途中被一个男人拦住,说他们是安宁市政法委的,要和吕俊霞谈谈关于她控告江泽民的事。

这个男人身边还站着两个男人,他们开来一辆轿车,车上驾驶座位上还坐着一个。吕俊霞问拦下他的人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姓杜,叫杜志明(音),是安宁市政法委书记。吕俊霞说谈一谈可以,就在附近找一个地方坐下谈吧,她还要上班,没有请假,单位领导还不知道这事。男子却说要去别的地方谈,并不告知要去何处。来的四个人中没有一个人出示工作证和身份证件,却要求吕俊霞跟他们走。

他们以了解诉江情况为由把吕俊霞骗上车后,秘密带到一个派出所(马村派出所)的讯问室。安宁来的人在非法讯问中说,他们是上边让他们来了解诉江情况的……吕俊霞说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法律上没有一条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控告谁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包括国家主席,只要犯罪了我就可以告他,你们说的上边是610吧,610能代表中国法律吗?你们既然是政法委的,知不知道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26日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2015年6月30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三个文件,政法委还出台了案件终身负责制,这些是为谁量身制定的?你们用欺骗的手法把我带到这里,还说是谈话,你们这是知法犯法,我要向有关部门投诉你们今天的行为。他们听了说不出话来,在那里不做声。

这时,冲进来一个昆明国保警察,用威胁的口气说,今天就是对你进行传唤,你的家属也要通知,吕俊霞说不见任何法律手续,你们就把我带到这里,你们这是违法行为。那名警察拍着桌子上盖着公章没有内容的空白传唤证,吼叫着说,他们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填写那张传唤证。吕俊霞说你要对我进行传唤,那你叫什么名字,请告诉我。警察说叫刘德华。

门外还有一个昆明国保警察在听着,冲了进来对吕俊霞动粗,叫来两个女的戴着手套在门外站着,要为吕俊霞做全身检查。吕俊霞问这个高个子国保警察叫什么名字,凭哪条法律程序要做全身检查,他气焰嚣张大吼大叫:不会告诉你名字,今天你来到这里,就由不得你,只要你不配合,就要给你来硬的。吕俊霞说我不会配合你们的,两个国保警察采用暴力左右一边一个拖着吕俊霞走,把她拖到另一个房间,让那两个女的来检查身体,他们在门外等着。

两个女的让吕俊霞脱光衣服,吕俊霞坚决不脱,两个女的在她身上搜查了一下。接着把吕俊霞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的物品全部拿出来检查,钱包、手机、银行卡、车钥匙、驾驶证、住宅钥匙、连手电筒和唇膏之类的生活用品都不放过,全部被检查,搜查完后他们让吕俊霞回到原来的审讯室中。

安宁的警察正准备做讯问笔录时,整个派出所突然全部断电,他们看不清,无法写字。吕俊霞问他们公安规定传唤时间是几个小时,他们不回答,只说今天是谈话不是传唤。吕俊霞说你们说要了解诉江情况,我们是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我们说真话,不说假话,已经向你们说明白了,诉江状是我本人写的,也是我本人邮寄的,没有谁指使我,我做控告是堂堂正正的,全世界都知道。江泽民贪淫腐败、汉奸卖国,出于妒嫉,在其他六常委均反对的情况下,一意孤行地发动了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把万人和平上访歪曲成“围攻中南海”,编造“天安门自焚”等等伪案,给人灌输诽谤法轮功的谎言和仇恨,毒害了全国老百姓,我本人在法轮功遭受16年的迫害中也属于受害人,被非法关押、劳教,工作也失去了,就靠打工为生,你们目前还不把我放出去上班,我的经济损失是否由你们来负责?我控告的是江泽民,是江泽民一手发动起的迫害,没有控告你们这些基层警察,你们为何用这种手段来对付我?

他们说:现在是共产党执政,共产党打的天下,你们控告江泽民就是和共产党作对,共产党不让你们活,你们还活得成吗?胳膊扭不过大腿,不要再有第二次的诉江行为,否则公安机关要对你做出相关惩罚处理。吕俊霞说,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任何会议和场合下,也没讲过不准控告江泽民这番话。恰恰相反,在当今习近平打虎拍蝇的走向和路径下,拿下了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江派高官,以及各类大大小小官员,这些人都执行了江泽民的命令迫害法轮功,下一个被拿下的就是江泽民。现在每天社会形势一天一个变化,待江泽民被送上审判台的时候,你们执行命令和参与迫害的人员怎么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大审判时,当官的说只是制定了政策,没亲手杀人;而下边说,我是执行上级命令,都想为自己开脱。可国际法庭认为:参与的都有罪!谁也别想推卸责任,都得伏法。你们今天把我劫持到派出所,是上边安排下来的任务,我能理解这是你们的工作,你们为了自己的饭碗和利益做了,但请你们一定思考你们在工作当中要怎么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如何保护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退路,这个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我不把你们当成迫害我的人,你们也是被迫害者,中共历来都是卸磨杀驴,当江泽民被送上审判台时,你们就会成为上边命令下达者的牺牲品和替罪羊,我相信你们也不愿意面临这样的结局。

到了下午2点,派出所还没有来电,安宁政法委人员把吕俊霞带到另外一件房间进行询问,并做笔录。吕俊霞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在询问记录的最后,吕俊霞要求写上了:控告江泽民并不违法,希望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尽快立案法办江泽民,并对询问记录仔细核对后,签上了名字(未按手印)。吕俊霞被放出来后,立刻回单位上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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