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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核实”诉江的警察三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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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重庆有位年逾花甲的法轮功学员,在今年六月份用实名向“两高”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信,并见到两高“已妥收”的回执。十月廿九日,两名警察上门盘问“核实”诉江情况,并叫老人填表、签名、盖手印、接受录像采访。

这位法轮功学员面对两名警察如客人,热情接待,慈悲的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是害死几百万法轮功学员的刽子手,江泽民是汉奸、是卖国贼(都有据可查)。江泽民触犯了《宪法》、《刑法》、《国际法》等法律中多种条款,罪恶累累。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就是要求高检和高法将罪大恶极的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律公正,还人间正道,还法轮功清白。

法轮功学员答复警察的要求说:“我若配合你们填表、签名、盖手印、接受录像采访,就留下了你们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就毁了你们的前途!那你们就是真正的受害者了!因此我不能配合你们、 害你们、毁你们!”“跟着中共只能成为它的陪葬品”等等。

警察明白真相后,高兴的三退了。

真诚的希望在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都能象这两名警察一样,早日明白真相,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在大灾难来临之前能躲过劫难。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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