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心救民 善有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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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唐朝徐有功,洛州偃师(今河南偃师)人,青年时举明经及第,历任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司刑寺少卿、司仆少卿等。他长期在司法任上,执法守正,敢于犯颜直谏,为民伸冤,先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以救人数以万计而名留青史,天下都称颂他为仁人。唐中宗表彰他:“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时人称赞他“听讼惟明,持法惟平”、“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

徐有功任蒲州司法参军时,史载其“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当地百姓和官吏都称他为“徐无杖”。那么“徐无杖”是什么意思呢?徐有功治理政务有仁爱之心,审案时不忍用杖责来处罚人,而是用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其悔悟自新。为此民众都很受教育和感动,大家敬服他的恩泽和信义,彼此互相约定勉励说:“我辈应当守法,若有人犯罪,挨受徐参军杖罚的,我们大家一定要斥责并处罚他。”徐有功一直到任期结束也没有杖责一人,在他的感化下蒲州民风大改。“徐无杖”之名也由此广传,凭着惠民政绩,徐有功被宣诏进京担任司刑寺丞。

武则天称帝后,酷吏恣虐天下,奸臣来俊臣、周兴等都是靠告密状诬陷人起家,他们罗织罪名,构陷无辜,将相豪杰、公卿大夫、平民百姓被捕入狱、惨遭杀害者,不计其数。一时冤狱四起,朝野震恐,人人自危,朝臣多敢怒不敢言。而徐有功却敢于直言为民辩护,始终守正不阿,他常常在朝廷上据理力争,力主秉公办案,依法量刑。当武则天用严厉的语言压制他时,左右大臣莫不为之惊心,而徐有功却神色不变,持论益坚。

徐有功守法护法的事例很多。有一次,来俊臣、周兴、索元礼及武承嗣等联合诬陷狄仁杰等忠臣七人谋反,极力奏请斩杀。徐有功独自挺身而出,向武则天强谏,辩白忠臣无罪遭陷,并提出权大于法的现象不能再延续下去。当时朝堂上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很紧张,而徐有功对答如流,没有一点胆怯和惧怕。武则天开始时怒不可遏,后来见徐有功说的有理有据,也被他的勇气和见识所折服,令重新审议此案。由此使忠臣得以保全。史载“徐公当雷霆之震,而能全仁恕,虽千载未见其比”。

徐有功任刑部郎中时,一次,他的顶头上司刑部侍郎周兴交给他一份案卷说:“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李仁褒与其弟榆次县令李长沙的谋反案,司刑寺已判为谋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过案卷看后大声说道:“难道兄弟俩练武比箭能推论定谋反罪?这也太冤枉人了!天理何存,国法何在,难道皇帝就可不凭事实说话?!应该马上纠正!”两人便争论起来。随后周兴上奏徐有功故意救出众囚,应当处斩。徐有功因此被削职为民,在其被罢官后不到半年,以构陷他人邀功升迁的周兴也被人指控“谋反”下狱,审理他的便是来俊臣。来俊臣以“请君入瓮”威吓周兴承认谋反罪名,周兴受苦不过只得认罪,后死于流放途中。

不久,徐有功被重新起用为侍御史,“天下闻有功复进,洒然相贺”。一次,润州刺史窦孝谌的妻子庞氏被人诬告,监察御史薛季昶审理此案,歪曲事实,判处庞氏死刑。庞氏的儿子到徐有功处讼冤,徐有功看了讼状、了解案情后,说道:“象这样草菅人命,国法何存?”立即发文要求停刑,并向上禀告,于是三司官员一同重审,刑部及大理寺的官员因担心轻判而丢官,便一起逼迫徐有功维持原判。徐有功上奏武则天,“据查访,庞氏无罪可有,滥杀无辜,如何面对天下人,且关系到大唐的法律法度。”薛季昶知道后非常恼火,反过来诬陷徐有功为死囚辩护,罪当处死。结果庞氏被免去死刑,徐有功再次被削职为民。一个多月后,武则天又恢复徐有功侍御史的官职,不久升任司刑少卿。

当时,来俊臣任御史中丞,与其党羽一起陷害无辜,在审办案子时,凡有不合其心意的,便实行株连,长幼都要坐连其族,每推审一人,常逼诱引出数十百人,辗转牵连,造成冤狱,以逞其能。徐有功担任司刑少卿时,对于凡下到大理寺的诏令,他都一一复议,把无辜者释放出来,救活数百户人家,含冤得到昭雪的人不计其数。

徐有功曾经对自己的亲人说:“今身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以求苟免。”意思是“大理寺是关系人们生命的所在,作为法官,要依法办案,不能为了个人苟且免于损失,就按上司的旨意,冤枉好人。”所以在他审理案件时,总是坚持平等公正,坚持依靠事实凭据来判决冤屈诬枉的案件。他一生为人伸冤,几次被贬,心中却泰然不忧;几次提升,也不喜悦,不阿谀奉迎,而是义无反顾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制止着各种冤假错案的泛滥,因此深受民众的拥戴,时吏民称“人遇来(俊臣)、侯(思止)必死,遇徐(有功)、杜(景俭)必生。”

不久来俊臣、侯思止、索元礼等酷吏相继遭受诛杀,这也是作恶害人的下场,可谓恶有恶报。而徐有功却声誉更加隆重,被任殿中御史、司仆少卿,天下莫不相贺。其子孙也承继了清正廉明的家风,个个都很贤德,家道昌盛;其后代五世徐商,官至太子太保;徐商之子徐彦位登宰相,封齐国公,世代荣显,可谓善有善报。

徐有功的“正义必战胜邪恶”的坚定信念和对百姓的爱护,受到了人们的尊敬和推崇。为人为官一定要严于自律,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真理和正义原则,仁爱他人,坚守道德和良知才会有光明的前途,善恶各有报,天理在衡量、决定着一切。

(源自《历史感应统记》、《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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