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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法院1至10月份冤判16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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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五年一至十月份,大连市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大连地区法院诬判,六十六岁的老太太张桂敏被重判8年6个月。

被非法判刑的大连法轮功学员名单及刑期:孙彩艳(女)3年3个月、邹辉(女)7年半、刘作娜(女)4年、刘红霞(女)3年、叶青丽(女)3年、杨淑文(女)4年6个月、程淑娟(刑期不详)王素芳(女)3年6个月、张桂敏(女)8年6个月、陈亚洲7年、李春梅3年零2个月、孙爱兰3年、秦四贵(女)3年、瓦房店于永光,女,刑期不详、许美华8年、旅顺吴秀珍(刑期不详)。

原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多年来屈服于中共政法委、“610”的指令,陷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李威非法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招来恶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被 “双开” ,被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周焱任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后,继续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庆国,是“大连安锅案”的主要策划、指挥者,现已遭报,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因患胰腺癌在痛苦中死去,死时四十九岁。王庆国曾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任职期间积极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于他的死讯,中共一直严密封锁,中共还要继续迷惑公、检、法、司系统的人员为其效命。

大连市中山区政法委书记胡家耿是“大连安锅案”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他指挥中山区公安分局绑架了近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十一人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胡家耿遭恶报毙命,死时五十二岁。

奉劝周焱及大连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政法系统人员,停止迫害,千万不要步李威、王庆国、胡家耿的后尘,成为江泽民的替死鬼。

大连市中级法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邮政编码:116012
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周焱

周焱一九六七年三月生,曾任中共大连市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二零一四年九月任大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任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

周焱
周焱
王庆国
王庆国
胡家耿
胡家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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