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五十七岁的赵跃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一.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
当我看完《转法轮》,心中豁然开朗,所有我过去对人生的思考、疑问,全在书里写着,给了我十分明确的解答。我知道,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一九九五年,我幸遇法轮大法,从此开始了我全新的人生经历。
修炼法轮功后,我就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迅速提升道德水准。不长时间,我身体上的所有病痛消失了。修炼前,我经常被胃痛折磨,满床打滚,不能吃煎的鸡蛋;修炼后二十年无病痛,现在有时都想不清楚病痛是什么滋味。身体健康,不花医药费,为国家节约了钱,给自己“涨”了工资,没有病痛的折磨。
修炼法轮功,从此知道人为什么而活,知道了人为什么要做好人的道理。法轮功强调修心,去掉人的贪欲之心,淡泊名利,勤奋工作。因此对待学校的工作,教学时数我超额完成,教学质量我尽职尽责,绝不拈轻怕重,也绝不敷衍了事。在看重经济效益的现代社会里,在不多一分钱的情况下,讲“尽职尽责”四个字,而且落在实处,也只有法轮功修炼者才干这样的傻事。虽然自己辛苦劳累,但与教学有利,与学生有益,这样的教师没有哪个学校不欢迎,要持否定态度的。
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没有与学校、与同事争过任何利益。语文组所有的课都是别人挑剩后我来上。每周的课时安排都是在充分考虑方便其他教师教学时间的情况后,再安排我的课,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只要能方便他人,我都乐意接受,有困难自己解决。在与人相处中,这样处理问题难道不好?而要转换观念变成与人计较才好吗?
原来我在学校买有一套房子,后来我先生的单位分了一套房子给我们,当时我考虑:我校有那么多年轻教职工排队等着分房子结婚用,我没有讲任何条件,就把房子完好的退回学校。许多人说我傻。他们替我算了笔账,说我退房损失几万或十几万。对此我不后悔。作为法轮功修炼者,不以谋求私利作为人生要务。退房没有错,也就不言亏,是我应该做的。修炼法轮功就这么实实在在为别人考虑。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也可以说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功后的结果。我因为炼功身体好了,有充沛的体能做保证,可以包揽所有的家务活儿。也因为身体好了,免去了家中诸多烦恼,带健康和欢乐给家人,这就是平静、和谐、融洽的基础。法轮功特别强调修心,我改了不少坏脾气。我不但感谢法轮功给了我健康的身体,也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和睦的家庭。我有许多法轮功朋友,我看到他们的家也是一个个祥和、幸福的家庭。
一九九八年夏天,长江洪水泛滥,江西受灾严重,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有几个县的赈灾力度不够。在报纸上看到这条消息,我立即拿出几千元钱寄往江西受灾区。邮局工作人员还对我说:是赈灾捐款,优先办理。
我任课的班级有一名学生生病,手术后我去医院看她,她母亲泪眼汪汪的对我说:她家在农村,为几个孩子读书已经负债累累。孩子这次生大病,医治的钱还不知该怎么办。我当时拿不出许多现金,只有一张快到期的三年存折。为了及时救治这位学生,我也顾不得利息损失,提前支取。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还不理解这件事:现在谁还做这种傻事?分明是作案后的借口,还给我存折上作了个记号,闹得我提款颇费周折。
我感激我的师父把宇宙的真理无条件、无代价的传给我,并且一步步引我走向人生光明正道。那是人生命的美好再生!无比辉煌,弥足珍贵。
二.控告人被迫害事实
江泽民因妒嫉之心作祟,滥用手中权力,一手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铺天盖地的谎言宣传,使法轮功蒙受不白之冤,栽赃陷害、谣言诽谤,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被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迫害致死。我因此也深受其害,遭受迫害长达十六年之久(现在进入十七个年头)。
我曾被公安机关绑架六次、至少被抄家二次、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二次(一百一十八天)、劳教两次(五年)、看守所一次、居住监视期间(至今)不断有上门“探访、造册”骚扰,信件、手机、电话、QQ全部监控,不能正常交往通讯。造成我精神、身体、经济严重损失。我家人也因此牵连受害。主要事实如下:
1、北京上访遭残忍折磨
二零零零年元月下旬(学校放寒假期间,具体时间记不准确),我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买票后准备登城楼,在过安检通道时,问我是否是法轮功学员?(每个排队准备上城楼的人都会被这样问)我回答:“是”。立即不准我上天安门城楼,值班公安让我出队,并押我上车,转到拐角一僻静处,换我上一辆大巴车。当大巴车通过天安门广场时,公安就把车上的窗帘拉上。一会儿功夫,大巴车就停在天安公安分局门口。一进里面就是一顿暴打扇耳光,我看不见自己被扇后是什么样,但我看见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被扇耳光后,她白皙的脸庞立即红肿。然后就是搜身、翻包。
天安公安分局不是我进京的地方,所以我不回答警察的问话:“你是哪个省来的”?我买票登天安门城楼是合法行为(登城楼卖票的,我相信也不是非法机构所为),仅仅因为我不欺骗安检警察的问话,有一个自我承认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把我绑架到公安局里,没有原因说明,就暴打一顿,太没有道理啊。
酷刑演示:毒打 |
警察见我不说话,拿出手铐对付我的沉默。他把我的双手一上一下拉到后背,斜方向铐在后背上(俗称苏秦背剑,也有称:大背铐),这种铐法,因为反背在下方的手,没有支撑着力点,就会有一个自然向下滑的拉力,这时手铐就会拉着上手,越拉越紧,铐齿就往肉里钻。所以给我上铐的警察说:不出五分钟你就得说话。你求我,我还不给你下铐呐。五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
酷刑演示:背铐 |
警察见达不到目的,就拿棍棒打手铐,打头,打背、打双臂、双腿,挥棒乱舞,一口气连续棒打十几下、几十下不等。警察打累了,就到隔壁房间去休息。然后又来棒打一串。周而复始,那个拖把棍儿还打折了一根。
大约四个小时过去了,警察见还达不到目的,就给我下“双铐”。因为还是这种背铐,我看不见自己的后背,所以不知双铐是怎么个双铐法,其疼痛程度与先前的单铐,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万剑穿心不是夸大之词。虽然疼痛使我全身战栗,但我得忍着,依然如前那样忍着不动。警察见我还是沉默,拿起桌上一根用过的电棒,扒下我的棉裤,就往臀部电击。电打完了,气急败坏到隔壁房间拿一根新的三万伏电棒(从警察的对话中知道)继续电击,还不解气,又换一根新的电棒击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
当时我的五脏六腑是撕裂般的痛,同时我的额前清晰现出一个荧光屏“真善忍”,之前是忽隐忽现看到或听到“心怀真善忍”、“真善忍”,但没有此时这么清晰。电击完后,带字的屏幕才慢慢隐去……过了许久,我腿一软,倒地了……警察拿一个重物(面积比较大)压在我背上,出了门。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了。
等我醒过来时,从走廊传过来的脚步声,我知道夜很深了……许久,一个警察开门,走到我跟前,手在我鼻子前停了一会儿,然后给我下了手铐,让我收拾他们翻查散乱在办公桌上的我的东西,我心里明白,但手脚失去知觉,机械的、胡乱的把我的东西装进挎包里,一步一挪走出这间我受过刑的办公室,进了另一间临时搭建的拘禁房间里。那里还有几个我白天看到过的大法弟子,我请他们扶着我的双手(当时我双手麻木,完全失去了知觉),做了几遍“贯通两极法”,我的双手恢复了一些知觉,右手可以举高到耳边。值班警察看见我炼功,大声呵斥,另一警察准备冲进铁栏杆门制止。我站着看了他许久,然后跟他要开水喝,他一下愣住了,过了许久,他才缓过神来,给了我小半碗水喝。
酷刑后的我形象一定可怕,披头散发,全身乌紫,铐齿在手腕处留下两道深深的印痕,手脚无力,行走困难,躺在长椅子上,发出一种怪叫的声音,想不让发这种声音都不行。天亮时,又有一些在天安门打横幅的大法弟子被抓进来,看到我伤的很厉害,集体抗议。质问警察为什么把人打成那样。当时警察也很害怕,酷刑也没弄清楚我是哪个省来的,最后干脆趁我还有一口气时,就把我放了。临出门前我跟那位放我走的警察要回他们当时从我衣服上摘下,砸丢在地上的法轮章。
2、非法抄家
自从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我家至少被非法抄过两次。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由贵阳市国家安全局李贵明领头,张龙军等人。抄走了我师父在济南、大连、广州等地的讲法磁带、光碟、法轮大法书籍、我的《转法轮》手抄本等物品,这些东西都是教人如何做好人。如果这些东西被没收后没有销毁的话,我愿意把这些指控我犯法的证据公诸于众,请脑子健全、心智正常的人看一看,鉴别一下。
二零一三年三月,我去成都给我母亲上新坟,在贵阳火车站入口检票处验票时身份证报警,当时就扣下我的火车票和身份证,并翻查我的行李,在我的挎包里翻出几张二零一三年神韵光碟,钱包里有几张写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图案是中国古代福宝宝的吉祥卡片(四×六厘米),贵阳铁路公安笔录后,强行将我羁押在贵阳黔灵东路派出所(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二楼,由几名警察看守我。至少是两家派出所联手去抄家。不但抄了我户籍居住地的家,还抄了我现在居住的家。抄走一张床头柜玻璃板下“二零一三年福宝宝年历”。抄家时没有搜查证。还耍出恶人先告状的手段,关我在贵阳二戈寨铁道看守所,几天后才放我回家(取保候审)。火车票无辜作废,一个多月后身份证才要回来。
3、遭受歧视
二零零零年有一次我坐车,车厢比较空,上来一个抱小孩的妇女,坐我旁边。她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不多会儿,就跟我混熟了。小孩小,要我包里的东西看看,我就把随身带的点心、糖果给孩子吃。孩子望了望妈妈,妈妈客气的推辞了一下也没有特别反对。孩子知道妈妈默认了,就大大方方的吃起来了。聊天中,妇女告诉我他们夫妻经常吵架,有时互相动手打起来,这次她就是负气回娘家,撂她丈夫一人在工地上。我随口说:我们修炼法轮功的人不会这样处理家事。她一听我是炼法轮功的,一下瞪大眼睛看着我,结巴巴的张着嘴,然后看看孩子吃的点心。还没等我开口继续说话,她抱起孩子,慌慌张张的就往车厢前面跑。我心里很难受,她当时那张惊恐不安的脸,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第一天进劳教所,警察一见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赵跃!不要嬉皮笑脸的!东张西望的看啥?!”那语气短促,十分十分严厉。还是这位警察(一年后她再见我时,态度很友好,客气的与我打招呼,聊一些家常,我知道她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向我道歉,虽然还在劳教所工作,但在迫害法轮功的专管队里没再见她的身影)第一次正式找我谈话:“赵跃,你要知道,党和政府……”我在她眼里已经不是“人”了,是可以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的一件东西。
我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回家后,亲戚、朋友、同学有来看我的,当他们意识到无法劝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后,他们不再主动来我家了。也有些同事、旧相识,当远远看见我时,就低着头,叉开道走别的方向,实在避不开,就搭讪着敷衍几句话,借故有事急忙忙走开。
我不放弃修炼,就被逼放弃工作。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进京上访,回来后单位领导没有让我下岗,让我继续站讲台上课。因为我确实是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我教过的学生喜欢我。第一次我被劳教时,单位领导到劳教所去看我,只要我表示不炼法轮功就可以接我回家。我说:我不可能说假话,让我说真话,那就是“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没办法,领导只好留我在劳教所。二零零七年四月第二次被劳教后回家,(这时我所在的学校已经与贵州大学合并)学校领导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借口我离岗时间长,学校已经没有我的工作岗位,每月发给我几百元待岗工资。二零零九年三月我只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一方面缓解我自己生活窘迫、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单位领导不能安排不转化人员的工作的政治压力。
4、诸多“不准”
二零零四年四月底,我在洗脑班不接受洗脑教育,被直接下到劳教所迫害。又因为我写了不服劳教决定,请求《复议》,(当时请劳教所警察转呈,之后没见任何批复,石沉大海了)对劳教所要完成转化我的工作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劳教所把我收押在专管队(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严管队)一间门窗紧闭的房间里,六个包夹每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监守。劳教所知道法轮功学员的善良会打动人心,所以她们就经常换新面孔来做包夹,所以包夹过我的人数到底有多少,已无法记清楚了。包夹要做的事情就是①:每两个小时书面向负责转化我的警察(袁芳)汇报我在这两个小时里的言谈举止、神态、动作;②:采用一切手段完成警察(袁芳、顾兴英)转化我所要做的各项指令。
“不准洗漱,换衣。”从秋到冬,期间我只被允许洗过一次冷水澡。同时换洗了一次内衣外裤。因为第二天她们把我母亲和我先生接到劳教所去,做她们想要做的事情。日常的洗漱是有条件的,不满足她们的要求,就是取消的理由。
“不准如厕”。上厕所是件大事,要完成一整套程序:首先自己要提出请求,然后包夹去厕所看看会不会撞车(即有没有其他法轮功学员此时在洗漱间方便),如果没有“车可撞”,包夹就可以向警察提出申请,警察确认同意后,发解手牌,包夹领人开门,喊“报告”后出门,包夹必须一前一后成三人纵队,上三楼如厕。这套程序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只能憋尿了。虽然后来允许早中晚各一次,但多数情况下会因为“程序”出错而减少一次或两次。每天都会因为如厕次数减少而烦恼、揪心。有一次,上午六点我就向包夹提出要解小手,包夹说现在是干部查房点名时间,不方便去,七点时又说:现在是抬饭的时间,上厕所不文明,九点是干部正式上班时间,不会批准上厕所这种事情的。十二点包夹换班,我再次向包夹提出请求:带我上厕所。包夹骂我为什么不在上一个班解决:“看我们软弱好欺负是不是”?一直到下午,警察(在劳教所称‘干部’)下班后(六点过)才被允许带到三楼卫生间。刚到三楼,包夹高声问:“撞不撞车”?在卫生间的其他包夹回应:“不行、不行!要撞车”同时埋怨说:“责任不在我们,是你们不先来看看的”。我这边的两个包夹说:“就她急得要死,催我们上来,还怕干部看见”。我彻底明白了她们是故意刁难。
“不准睡觉。”如果困极了,包夹拉着我在屋子里跑圈圈,要不就拿牙签支眼皮,再就是拳打脚踢弄醒我。所以我经常是在包夹拉着我跑圈时睡的觉,跑停下来时,我也睡醒了。
5、长时间罚站
因为不写三书,每天被长时间罚站。除了吃饭时间可以蹲着或允许坐小板凳,其它时间就是站、走、跑。还局限站在三十厘米见方的地砖上。超出这个范围,就被打骂,拿苍蝇拍打我脸,说我几十岁的人,连个站都不会,真是不要脸。
罚站的形式很多种:“立正站”、“军姿站”、“正步站”、“金鸡独立”、“僵死站”、“壁虎爬墙”、“骑摩托车”、“倒立站”、“顶碗”。腿脚站肿,脚大鞋小,鞋口勒着脚面,破皮化出脓血;鞋底有硬物,长时间站立,洇出血水、结痂,反复多次。
6、冻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
大约是二零零五年元月,深冬腊月,寒风呼啸。包夹张恒(这次事情后,她就不那么态度凶恶了)在水桶里舀一杯水,突然从我头顶浇下,头发和后背湿了,她又在我后领脖子处补浇了一些水。把我外衣扒掉,她打开房间所有窗户,让我跟她出门。她把我领到后院,让我站在刚才打开的窗户脚跟处,这个位置四面透风,两耳方向的风还特别强劲(正对着风口处),我只穿一件棉毛衫,后背衣服还是湿的。不一会儿我四肢僵了,上下牙不停打架,越打越紧,再后来牙关咬紧,全身战栗。开始我还跑步,加强血液循环,到后来腿脚僵硬,乱了方寸,只能站着,两手臂蜷曲着抱在胸前,心就像刀割一般。张恒她们虽然穿着棉大衣,但脸露在外面,时间长了,也受不了这刺骨的寒风,就让我回屋里了。很长很长时间我才缓过点热气来。
7、家人被迫害
最直接的迫害就是精神上的。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变好,我的家人是最清楚的。虽然他们都没有修炼,但九九年江泽民打压之前他们都是十分支持我学法、炼功的。打压刚开始,出于对我安全的考虑,劝我躲家里炼。迫害升级,他们的焦虑也升级,他们清楚我已经被推到风口浪尖上了。所以他们更加两面人了,也因此脾气变得更急、更坏。我被劳教后,我父母不敢去看我。两次从劳教所回家后,都要求我第一时间回家看他们,其实是第一时间他们要看看我是不是还有“人”的模样。
我家第一次被抄,我先生被牵连。贵阳市国安跑到我先生单位去,结果他被单位通报批评,以后十多年每遇到晋升提级的事情,都是单位“冷处理”的对象。
二零零三年三月第一次从劳教所解教回家后,我先生告诉我:两年中他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去劳教所看我。因为很受屈辱,要写申请、要找人批条,还要保证是来做思想转化工作的。他不去看我,心里又放不下,当时孩子还小。顾了这头顾不了那一头。二零零七年四月第二次从劳教所解教回家后,孩子告诉我:老爸经常一个人失神躺在沙发上,不说话。有一次问他吃饭没有(当时孩子学校军训回家),半天老爸才伸出两手指,后来才明白,那一整天老爸只吃了两颗糖”。
8、经济迫害
从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提前退休,九年一百零八个月中只有三十二个月拿到工资;五十三个月没有一分钱;二十三个月拿的是每月几百元的待岗生活补贴,更不要说晋级涨工资。因为基础工资低,退休金按百分比也少。
作为控告人,我要特别强调:江泽民是主导、发起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必须受到法律(包括国际法)的追责、制裁,还必须受到“道义、良知法庭的审判。那些被江泽民权力捆绑、利益诱惑,而胁迫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所有人员,也是这场迫害中的受害人,因为善恶必报。希望你们用自己的良知,认真了解法轮功真相,看清江泽民打击真善忍罪恶,迷途知返,用手中掌握的证据,控告元凶江泽民,洗刷自己、与犯罪切割,不再被邪恶利用,停止参与迫害良善的恶行,返出自己善良的本质。
江泽民的犯罪行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利,为了尽早结束这场荒谬而残忍的迫害,为了广大的民众(包括公、检、法及政府、军队的各级人员)能早日摆脱因这场迫害而带来的痛苦压力和精神折磨,更为了中华民族不致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首犯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