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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迫害 甘肃张家川优秀教师夫妻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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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中优秀化学教师许存良、韩风娟夫妇因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提升自己的道德与境界,遭遇绑架、拘禁、被勒索现金等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许存良、韩风娟夫妇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指控被控告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至今,利用“610”非法恐怖组织及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在内的整个国 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严重罪行,特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下面是许存良、韩风娟夫妇陈述的部分事实和理由:

法轮功(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向社会公开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方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心性的指导原则,同时通过五套功法锻炼强身健体。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后至一九九九年七月被非法镇压之前,在短短七年间,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独特显著效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吸引了国内上亿人修炼,并弘传至香港、台湾、亚洲、澳洲、北美、欧洲等世界各地,荣获各国政府、议会和社会团体上千项褒奖。

大量情况充分表明: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崇高声望的嫉妒,利用其担任党、政、军最高职位所掌握的权力,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来,一手发起、策划,组织、监督和实施了全面迫害法轮功的犯罪活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按照被控告人江泽民的指示,“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立了其执行机构——610办公室,在国家和地方作为中共中央的附属部门,并在各省市成立其分支机构,负责直接贯彻由被控告人江泽民授意的各项迫害指示、设计迫害方案与政策、执行秘密 警察行动、协调资源行动、情报收集及舆论宣传等。该机构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和公、检、法等任何部门职权之上,无视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抓捕、拘禁、杀害、 虐待法轮功学员,并直接操控法轮功案件侦查、起诉与审判活动,禁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要求法官不得对法轮功案件作出无罪判决,实为被控告人江泽 民为迫害法轮功专门建立的法外恐怖组织。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其权力,操控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滚动播放中央电视台编造的所谓“一千四百起因练习法轮功自杀、死亡案例”等虚假新闻,大肆诽谤法轮功创 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宣传,严重侵犯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名誉权。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控告人 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公然污蔑法轮功为“×教”, 在此之前,任何政府文件和媒体都没有称法轮功“×教”,这一情况显示:被控告人江泽民本人亲自出马公开诽谤法轮功,从而导致迫害不断升级。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以被控告人江泽民为首的犯罪集团策划、炮制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并利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范围新闻媒体大肆渲染煽动,使不明真相的社会公 众、警察、官员和执法者对法轮功产生巨大的仇恨、恐惧,为迫害法轮功制造了绝好的借口,促使迫害形势陡然加剧和不断升级。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口头密令、授意指挥下,各级“610办公室”操纵公、检、法、安全、武警等机构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法轮功学员实行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 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十多年来,经核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超过三千多人,众多无辜法轮功学员遭到酷刑、失踪、虐 待;千百万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610办公室”或政府、企业设立的“洗脑班”进行邪恶的“转化”(以暴力、虐待为手段强制其改变对法轮功的信仰),遭受精神和肉体双重迫害;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人还受到政府官员经济上的敲诈勒索、被逼迫失业、失学、离婚或流离失所等。

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许存良一九九六年底喜得大法,在生活和工作中按大法法理指导自己,事事对照,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要求自己做一个真正为学生着想的好老师,对学生真诚、善良、宽容,用爱心发现他们的优点,鼓励他们自信,健康成长,从未恶意批评过学生,都是善意的引导、教育,孩子们也充满了爱心。多次荣获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府、教育局、学校颁发的高考优秀辅导教师、年度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身体上的变化也很大,原来的神经衰弱病好了,头发也由原来的花白变黑了,消瘦的身体变好了,脸色红润了。他身心明显的变化使学校领导和同事由衷的赞叹法轮功。

韩风娟女士一九九六年底喜得大法,修炼法轮大法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道德升华;消瘦单薄的身体也变好了,以前的附件炎、胃病、胆囊炎、贫血眩晕症不治自愈。

江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了灭绝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划、指挥下,导致我们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县一中副校长王同堂、米文贵领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国保大队长马效武、王涛,非法闯入我们家,抢去《转法轮》及部分大法书籍。谩骂大法及大法师父,并狂妄的对我们说:“你们就是飞到天上我都要把你们拉下来”等难听的话。

第二天,马效武带领两警察从县一中把许存良当着学生的面用绳子捆绑,绑架至县公安局。然后恶人又闯入其家中,翻箱倒柜,抢走广州讲法磁带、法轮功炼功音乐及全部大法经书及个人用品。将许存良的妻子韩风娟双手腕戴上手铐,右手从右下方铐上,左手从左上方铐上,双手铐在一起呈“苏秦背剑”状,绑架到张家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同时绑架的还有本县法轮功学员赵建民、王安全、汪映生、张巧萍等。国保大队警察王涛等将身体瘦小的法轮功学员王安全用绳子捆住并提起抖了几下,痛得王安全大叫,王涛还破口大骂。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夜幕降临时,将我们等人投进县公安局看守所,非法拘禁二十八天后(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取保候审”为名许存良被勒索五千一百四十元现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张公安字(2001)22号}后放回{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张公安字(2001)10号}。韩风娟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勒索三千至五千元{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张公安字(2001)21号},第二天十二点前把钱都交上才放回{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张公安字(2001)13号}。

我们俩被绑架后,两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看,被好心邻居收留,后来我年迈的老母亲从老家赶来照看。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年迈的老母亲也是整天提心吊胆,以泪洗面,度日如年。

二零零二年二月,张家川县政法委同张家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将我们夫妇二人及李建荣、张巧萍等十人骗去张家川县法院办公楼以学习为名(实为洗脑班)限制自由约一周。

二零零二年八月,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保十六大为由,将韩风娟、张巧萍、李建荣、赵春梅、张润、王梅英、马继武、洪振宇、南耀东等法轮功学员骗去,非法拘禁于县戒毒所十五日之久,后每人勒索一百四十元“生活费”放回。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十时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马效武带领该队王涛等一行七人闯入我们家,抢去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扫描仪、手机二部,大法经书数本,价值一万余元。并将二人绑架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审问电脑是做啥的、大街上的真相资料是他们印的吗。第二天为搜寻“证据”又闯入我家,翻箱倒柜无果,于是威胁、恐吓、诱骗年幼的孩子,吓得孩子直哭。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韩风娟被放回,许存良被非法拘禁八十多天(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一日)后以“取保候审”为名放回{释放证明书张公释字(2004)72号},同时勒索五千六百元{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张公国保字(2005)6号}。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韩风娟、何慧萍、王梅花三人在县张棉乡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救度世人,被张棉派出所的蒋喜成和乡政府恶人跟踪构陷,派出所所长刘望军开车在前堵截,搜女法轮功学员的身。蒋喜成把何慧萍打倒,乱抓乱摸,何质问蒋:“你怎么打人呢?”蒋叫嚣:“我的地盘我说了算,我还想杀人!”后打电话叫来警车将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张棉派出所审问了一天一夜。期间,张家川县国保大队警察铁荣、王仲恒等一行四人开车非法抄了何慧萍家,抢去手机、MP3、真相护身符三十多枚、广州讲法磁带等物品。后又到韩风娟家搜查,抢去二零一一年神韵晚会光盘,并问真相护身符等是哪来的,逼迫三人写再不出去的保证,后每人勒索一千元后放回。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晚十时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苏志雄带领警察马三长、马芳、黎阳等一行六人非法闯入我们家,抢走二零一一年神韵晚会VCD光盘十套三十盘、MP5、一元真相币六十九张,《各地讲法》两本、台式电脑主机一台(后被要回)。在张家川公安局非法拘禁一天一夜后,转押到天水市麦积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张公刑拘通字(2011)410号}。九月二十二日,张家川县国保大队警察马效武带王仲恒、张敬勇等一行来麦积看守所把韩风娟铐在一个半人高的铁刑具中审问,将韩风娟非法拘禁三十八天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决定书张公国保字(2011)4号}为名勒索五千七百六十元放回{释放证明书天麦看释字(2011)157号}。

我们的亲属中也有多人不同程度的受到迫害。最突出的是我的舅舅李建荣,他是因病而修炼大法的,修炼前疾病缠身,修炼后身心变化很大,同事、家人、亲属无不感叹大法的神奇。他是我县运管所会计,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贪不占,领导特别信任和放心,退休后又被召回做单位会计工作。就是这样一个好人,由于炼功而遭到多次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被我县公安局绑架,限制自由达二十八小时,并强制洗脑,被迫写保证书;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被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限制自由达二十多小时,并勒索伍千元;二零零二年二月被张家川县政法委同张家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骗去张家川县法院办公楼以学习为名(实为洗脑班)限制自由约一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保十六大为由,非法拘禁于县戒毒所十五日之久,勒索一百四十元“生活费”放回;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晚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抄家,被非法拘禁八十多天后以“取保候审”为名放回,同时勒索五千六百元。由于多次迫害、骚扰致使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旧病复发离世。

十六年中我们夫妻二人分别两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两次被非法限制自由,多次被县国保大队、派出所上门骚扰,多次被单位等逼迫写保证书,在评职称、评选先进等等都不同程度受到不公正对待。由于多次的迫害、骚扰、不公正的对待,我们心里承受不住迫害而违心的写过“三书”,虽然没有完全放弃修炼但似修非修一段时间,身心疲惫不堪。后来又回到修炼上来,但是这段弯路给自己留下了污点。双方亲属也受到很大的伤害,父母、孩子经常以泪洗面、担惊受怕,在单位和学校受到不公正对待。迫害给我们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三万多元,造成的身体与精神上的创伤更是巨大无比,无法用语言描述。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中,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成员的主要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至少二十三项罪名: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刑讯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非法暴力取证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强迫劳动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枉法追诉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报复陷害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等。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必报终有时!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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