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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轮功学员刘艳春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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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春两次被绑架迫害,第一次,左臂被迫害留下残疾;第二次被秘密判刑,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当时她姐姐刘彦君也被绑架、非法判刑。

下面是刘艳春自述她遭受的迫害:

我叫刘艳春,今年六十三岁,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一身轻,精神愉快,生活充满阳光。“真、善、忍”法理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我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放下对名、物质利益的执着,尽量使自己修成无私无我,为他的生命境界,修炼后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美好无以言表。

九九年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灭绝人性的迫害,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失去了信仰自由、言论和人身自由,一直生活在高压和恐怖的阴影中。

第一次被绑架,左臂被迫害残疾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我被人诬告,晚八点,警察把我绑架到朝阳分局。市公安局610办公室二科高鹏等人赶到后,不由分说,田立丰从后背给我戴上手铐,把我带到朝阳分局院内一隐蔽处(大概是一楼,窗户用榻榻米草垫挡着,屋里只有一张单人二层铁架床)。

一进屋,田立丰、高伟两人把我后铐的两臂挂在床架上,人就悬起来了,脚尖直立,勉强着地,审问我。约九点多,科长高鹏来了之后,指挥张航,高伟,田立丰把我两脚抬起来,追问单位有哪些人炼功,领导有谁炼功?折腾直至大约午夜两点左右,他们才把我放下。我的双臂早已失去知觉。我坐在床上,高鹏仍不甘心,他又独自用腰带抽打我的脸、头,用拳头猛击我胸部,持续近一个小时。高鹏打我时,高伟在我背后将我反铐的左臂猛掰两下,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我惨叫两声(后来这只胳膊落下残疾)。

约后半夜三点左右,他们睡觉去了,把我铐在椅子上,田立丰看着我。天亮后,他们把我拉到我家,不让我下车,他们上楼,非法搜查我家(搜查证是在秘密关押我以后补的。四月七日开的工资包好我没动,后来发现少了五张,共五百元人民币。)他们还拿走法轮功讲法磁带,炼功带。非法抄完家,他们蒙上我的眼睛,把我拉到黑嘴子八队大院秘密关押,从此我失踪了。

大院院墙高两丈,大铁门也高两丈多。当时那里还秘密关押一名法轮功学员,她是农安的,是被拳击腰椎致腰椎骨折,从此下肢瘫痪。四月九日至七月三十日,他们秘密关押我共一百一十天,封锁消息,不通知家属。当时我父母年近八旬,我父亲着急上火致耳聋,我女儿正值中考。迫害对我及家人伤害极大。

这是我第一次被绑架,致使我左臂留下残疾。

再次被绑架,被秘密判刑

第二次被绑架,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早八点多钟,准备去我爸那给他做饭,刚走到我家小区小广场,一个男子从我身边猛的捂着我的嘴,搂紧我脖子,又有人抬着我的双脚,把我塞进事先准备好的车内,拉到派出所。下午他们要去搜查我家,我说没有钥匙,他们叫来开锁公司的人,我一看他们真要强行撬门,我叫他们给我弟弟打电话,我弟弟拿来钥匙,他们打开门,强行拿走打印机一台、戴尔电脑一台、刻录机一台、鼠标两个、九九年之前及以后所有大法书籍及资料、大法讲法录像带、录音带被他们抄走。他们连孩子上学的订书器也给拿走了,连两块钱一盒的书钉也给拿走了。用面包车拉走了。

610在迫害我的案子上大量造假,欺骗。作笔录时,他们让我看了头一页和最后一页,但没标页码,让我按手印。趁我不注意,拽着我的手按了许多手印,我不知道是什么内容。我没有犯法构不成犯罪,是他们凭空写上去的。《明慧周刊》一百零一本,他们写成一百三十八本,《正见周刊》不到一百写成一百二十五本,光盘七十盘写成一百二十五盘。

在看守所,他们让犯人包夹监控我,吃的是陈米、陈面,没有菜只有汤。十一、二个人挤在一个铺上,只能侧身睡。原本健康的身体,在看守所羁押至半年时,我大病一场,昏迷,睁不开眼,天旋地转,自己不能控制身体,自己坐不起来,别人扶起来也坐不住,往后倒,上吐下泻,便血。病的很重,他们怕担责任,让我戴着手铐脚镣去医院,诊断为:脑供血不足、主动脉硬化、心肌劳损,高血压、高血脂、肛裂。

在我病情非常严重,迷迷糊糊,大脑不工作,不能应对的情况下,开庭枉判我两年。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五点把我劫持到法院,不通知律师到庭、不通知家属秘密开庭。早七点多我已回到看守所。他们所干的一切都是见不得人的,都是违法的。

二零一三年十月,我被劫持往女子监狱。八监区是集中关押法轮功人员的地方,一楼是严管队。大法学员姜艳艳被关在一楼。六十三岁的黄静茹,因为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被关在一楼,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张国珍一直绝食抗议迫害,她骨瘦如柴,每天坐小板凳。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我家属要给我申诉,把申诉委托书拿到监狱让我签名,我当时就签了。这一下监狱马上变了脸,当时就把我严管起来了,一动不许动,让我写反省。我莫名其妙,申诉是我的权利,有什么错呢?我就把我在看守所公安610办案时,在我的案子上造假,骗供,栽赃等一五一十如实写出,把法院早五点秘密开庭,不通知律师到庭,不通知家属到庭。我把我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到中法被驳回等如实写出。我去我爸家,给我年近九旬的老父亲做饭,这算什么非法聚集?我去我姐姐家,这算什么非法聚集?我把我的种种不服一一写出。她们看也整不出什么也就拉倒了。

在女子监狱,法轮功人员所遭受的不是正常服刑人员的待遇,那些人在警察的授意下对法轮功人员肆意虐待,她们在一定空间是自由的,可以随意走动,说话。对法轮功人员,却不许和任何人说话,不许东瞅西看,就连上厕所都得押送来押送去。

女子监狱对我的虐待主要归纳有以下几点:

1、二十四小时由刑事犯人专人监管,一动不许动,无意抬一下胳膊都要受到责罚;

2、坐小板凳,小板凳的高度使人坐久了很难受,不许动,不让坐椅垫。大冬天,我被冰的直拉稀。坐小板凳使我双脚、腿肚子肿的老粗老粗;

3、不让睡觉。从早五点一直坐到午夜十一点。其他人可以午睡,晚八点三十分就寝;

4、厕所一天只许去三次。憋尿对我身体造成伤害;

5、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动辄喝斥、辱骂,刑事犯人把法轮功人员入监时的贵重衣物占为己有;

6、会见、给家打电话、洗澡、买东西(花钱)都成为要挟,制约法轮功人员的条件。说不让就不让,说剥夺就剥夺;

7、强制看栽赃法轮功的碟片,强制洗脑。

我还有一个疑惑:无论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都要对我们进行细致的体检,验血、验尿、心电、胸透等,但并不告诉你检验结果。检查出来有病他们也不告诉你,也不给你看病。我以为是给办保外就医,经过了解其他犯人,才知道从来没有给办保外的,病到快死了都不给办保外。那么他们耗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做体检,目的何在呢?现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的恶行已经被曝光出来,这些详细的体检及估计就是建立活体器官储备库。

老父亲含冤离世

这次我被绑架,我年近九旬的老父亲,每天去公安要人,在那长期坐冷板凳,冰的他老人家常常拉稀,身体消瘦许多,长期要人不见回来,当父亲听到我们姐妹(我姐刘彦君)被枉判两年,一股急火,使他高烧气喘、得了大叶性肺炎,住进医院,打消炎针使肾功能损伤,得了尿毒症,只能靠透析维持。我出狱时看到我父亲走路已经蹒跚,失去了往日那箭步如飞的身影,和以前判若两人。

对我的第二次绑架迫害,使我的老父亲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今年八月六日老父亲突发脑出血离世。如果没有江泽民的迫害,他老人家仍会健在的。唯一得到安慰的是八月四日发出了他对江泽民的诉状,遗憾的是他没有亲自看到把江泽民送上法庭。

这是我第二次被绑架迫害。经济上只我一个人就损失了近五万元。因为我坚持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三年七月以后,单位不许我上班了,让我回家按病休开工资。大约在二零零五年我要求上班,要求开全额工资,单位还是不让我上班,按内退处理,百分之百开工资。虽然工资全开了,但比正常出勤的工资要少,而且任何晋级都没有我的份,直到我退休。因此我的工资偏低,比正常的每月约少开一千多元吧。我认为这也是对我的经济迫害。

以上事实这只是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点点滴滴,有多少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有多少人被致死、致残、活摘器官。这一切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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