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所长又把我叫到派出所,问为什么告江泽民?是不是有组织?我把我如何得法修炼、祛病健身、如何做好人讲给他听,然后又讲了我们老俩口如何被迫害,过去没地方去告他,现在政府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告江泽民理所当然。他问是不是参与政治了?我说:宪法里鼓励老百姓参政、议政。
我给他讲真相的同时,他在记录,最后他让我签字,我一看里面写着:“我以后再也不起诉了”。我告诉他:“你写的,不是我说的,我不能签字。”
我说:到现在也不知我的诉状寄到哪里了?他接过来说:到我这里了。我告诉他:“这样做是违反邮寄法的,我寄诉状是寄给最高检察院的,是合法的。”
我问他:“我起诉江泽民对不对?”他说:“对。”但他仍然说:你够顽固的,你不签字,我以后还得找你。最后我劝他三退,他说:“我办了十多年的法轮功的案子,好多人劝我,我始终没退。”我为他感到遗憾。
查询诉江状邮件经过: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我曾到邮电支局查询我邮寄给最高检察院的诉江状流向,工作人员让交六元钱,说过几天把回执寄到我家。但至今我也没接到回执。期间我找过邮局领导两次,询问邮件寄出的情况、并讲真相,对方每次都推诿。
我又分别于八月三日、八月二十四日用手机查询,我寄给最高检的诉江状仍然在天津邮区中心局处理中心。九月二十三日再查询,物流跟踪部门的留言是:该单号暂无物流进展,请确认单号和公司名称输入正确,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是谁在违法,让诉江状落到派出所所长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