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大庆市法轮大法学员精神文明状况调查100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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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一九九九年七月,全国各大媒体在江泽民的授意下,几乎全部成为了栽赃诬蔑法轮功的机器,尤其是弥天大谎——“天安门自焚”骗局播出后,一提到法轮功,不明真相的世人就会联想到中共谎言。今天,迫害法轮功的始作俑者江泽民已经被众多法轮功学员控告。

为了让世人进一步看清江泽民的谎言,进一步认清江泽民为什么必须被绳之以法,现将一九九八年,即法轮功被迫害前一年,法轮大法大庆辅导站做的调查报告——大庆市法轮大法学员精神文明调查中的一百例,呈现给世人,希望这份报告能够荡涤人们心中的迷雾。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超过十六年,这份报告中当年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压力下是否还在坚持修炼,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能够一一考证,但是,他们当年所讲述的故事却都发生在他们修炼期间;这些故事够不上轰轰烈烈,但是点滴中却处处体现着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境界。

以下文字为报告中原文,除对个别明显错别字进行更正外,未对行文进行修改;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报告中对当事人个人信息进行了技术处理。

调查情况说明:

这里抽样调查中的一百例,仅是大庆一万多学员中的一少部份。他们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工作兢兢业业,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肯于奉献,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这都是当前社会精神文明所提倡的。其实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每一位真修法轮功的学员身上都不胜枚举。由于表格篇幅所限,炼功前不文明行为和精神文明具体事例两栏,有许多好事例没有一一列举。

精神文明改变情况:

被调查总人数:4253人

其中修炼前有不良嗜好人数,如抽烟、酗酒、赌博等:1495人
修炼后改变人数:1453人,获各级先进称号人数:298人

其中修炼前有不文明行为人数,如邻里、家庭、单位人际关系紧张、经常吵架等:1039人
修炼后改变情况,1027人表现为:工作兢兢业业,不怕脏累;邻里团结,主动打扫公共卫生;家庭和睦,孝敬公婆;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等。

具体事例:(接上文

事例六

徐某某,男,时年三十八岁,大学文化,公司高管、高级工程师,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开始修炼。其自述:

通过炼功,更能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利用手中主管财务的便利多占单位的一分钱便宜,即便是可以在单位报销的,自己认为不该报的,也从不拿出来报,这样的票据就有一千多元。为了给企业节省开支,上下班不坐小车,同职工一样坐通勤大客车。新单位给自己分配新楼后,旧房是以前单位的房子,在房权已百分之百买到手的情况下,又主动把旧房退给单位,这就是法轮大法的威力,使每一位修炼者从内心深处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事例七

冯某某,女,时年三十六岁,大专文化,中层领导岗位,一九九六年一月开始修炼。其自述:

炼功后不经常打孩子、骂人了,遇事不发脾气了,能够忍让了,在单位里和同事的关系融洽了,处处考虑别人,同事们都感到我炼功后象变了一个人。

我在单位负责各类国内经济、民事、涉外等公证,经常遇到当事人送钱、送礼物,但都被我拒绝了,举例说:大庆警校的一位负责人为其女儿出国留学公证,因为着急,要求当天出证,在有关材料不完备的情况下,我决定做了变通,在真实、合法的原则下,及时出具了公证书,该人非常感动,给我买了一份贵重纪念品,被我谢绝了,但他们还是不甘心,车跟着我坐的车后,快到我家时,被我和司机发现,当时我又下车告诉他:心意领了,物品不能要,因为我是炼法轮功之人,是我应该做的。象这样的事例很多,我都做的很好,去年度,我荣立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

事例八

蔺某某,女,时年十岁,小学生,班干部,一九九七年五月开始修炼。其自述: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经常吵闹、爱哭的不良习惯没有了。性格开朗,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不与同学吵架。被评为三好学生,主持的班队会取得了第一名。

事例九

李某,女,时年十五岁,高中生,一九九四年八月开始修炼。其自述:

炼功前和大部份独生子女一样,自私、高傲,总想“人人为我”,炼功后,主动为他人着想,完全改变了原来观念,从“人人为我”变为“我为人人”;原来不爱劳动,怕脏、怕累,炼功后,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劳动,带头干较脏较累的活儿(如带领同学清理厕所等)。

以“真、善、忍”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班干部的工作,在 学校活动中,扶助贫困,积极捐款、捐物,捐款数为全班之首;主动牺牲周六休息时间,帮宣传委员出板报。从初一到初三,参加了每期板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并受到学校多次好评。炼功后,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连续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市优秀三好学生,并以优异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大庆实验中学。在高中三年里,我会继续按炼功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的高中生。

事例十

杨某某,女,时年四十八岁,中专文化,工人,一九九五年九月开始修炼。其自述:

我炼功前自己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发火,恨别人,有时还喝酒,买东西总爱和人家讨价还价、占便宜,利用工作之便,家里用的条帚、拖布都从公家拿。

炼功后,脾气变好了,和自己恨的人都说话了,也不恨了,对别人也不发火了,把酒也戒掉了,买东西不和人家讲价,家里用的条帚、拖布都自己去买,不占小便宜。

在精神文明方面自己能做到不贪占便宜,如买菜时经常有多给找钱的现象,一到五元,有五、六回。有一次买西红柿时六角钱一斤,我买了五斤,我给他五元钱,他找给我八元钱,我发现后,立即退还给他六元钱;去年四月,我参加福利彩券销售,我当代销员,每盒彩券一百张,共计两百元钱,当回家点钱时,发现多了九百八十多元钱,我要不说谁也发现不了。付券是两个人付,我多这么多钱,肯定是他们付券时多给了我五盒子,即一千元钱的券,我想人家丢了钱,多着急呀,我想办法和他们取得联系,把这事告诉他们,他们正翻天覆地的查找都找不到呢,听到后非常感动,我如不修炼法轮功,我是不会这么做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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