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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昌邑区法院暗箱操作庭审李德全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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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绑架,警察强加罪名,企图非法判刑。

家人共聘请四位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昌邑区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头目房云福操控昌邑区法院所谓“办案人”耍尽手段阻止律师介入,法院不接律师辩护手续,不让律师阅卷。律师都通过各种方法已将辩护手续交到法院,但至今仍不能阅卷。

近日得知,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偷偷非法开庭,对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快两年的法轮功学员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非法庭审。既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员操控、指挥下进行的。

三位法轮功学员已被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年整。

法轮功学员邓晓波
法轮功学员邓晓波

阻止律师无罪辩护 知法犯法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吉林省吉林市警察绑架了李德全、李德祥(在家中)、邓晓波(在自家经营的熟食店),把他们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企图对他们非法判刑。

家属聘请了北京、重庆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吉林市政法委“610”操控公、检、法部门极力阻止。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院长王玉堂、宋景义,法院刑庭庭长刘广滨,法官付文忠(邓晓波冤案办案人)、历建山、马兰(李德全的冤案办案人)、单莲红(李德祥的冤案办案人)滥用职权用各种卑鄙手段极力阻止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竟公然执法犯法,违反《律师法》中“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之规定,不接收外地律师代理手续,不让外地律师阅卷。采取躲避、逃跑、撒野、扯谎编故事等方式欺骗律师,并狂言道:“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外地律师”,付文忠还叫来法警驱逐律师。

昌邑区法院受命于政法委、“610”,律师阅卷难

法轮功学员邓晓波、李德全、李德祥被绑架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昌邑分局将邓晓波冤案移送昌邑检察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检察院就公诉至昌邑区法院,四日到十七日之间(去除四个星期日)仅九天时间,动作如此之快。从邓晓波的代理律师办案受阻和案卷从昌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特别快的情况来看,说明中共部门对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特别害怕,想暗箱操作冤判好人。因此案卷在检察院阶段律师没能阅上卷。

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聘请的律师在两年内,曾多次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履行律师职责,却一次又一次地遭到昌邑区法院和检察院人员的不公对待。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邓晓波的第一位辩护律师李国蓓女士到昌邑区法院递交代理委托书遭拒绝,法官付文忠、庭长刘广滨说“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外地律师”、“案卷不在法院”等欺骗律师。付文忠还叫来法警野蛮地将律师李国蓓女士推拉出办公室。针对昌邑区法院付文忠、刘广滨侵犯律师阅卷权、辩护权等违法行径,李国蓓律师当天下午向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中级法院送交了投诉控告书。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律师李国蓓女士再次到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付文忠仍不接代理手续,不让阅卷。

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邓晓波家属又聘请了一位律师---王宇女士,两位律师一同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递交律师代理手续,被拒门外。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上午,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到吉林市看守所会见李德全,看守所所长朱宝林有意刁难,先查看律师证,说律师证没年检。律师告诉他,律师证是跨年度考核,今年考核二零一三年度的,这二零一三年不盖章了吗?而且律师证备案日期写着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有效。朱宝林无言以对,鸡蛋里挑骨头不成,无趣地走了。

律师会见李德全。了解到昌邑区院未向其送达延期审理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到二零一四年五月中旬,法院对于本案的审限即到期,昌邑法院未向李德全送达延期审理决定书,已经属于超期羁押。律师向法院申请对李德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赶到昌邑法院找办案人厉建山,法院内一名女士告诉说:厉建山去看守所了。律师找到庭长刘广滨,刘广滨说:厉建山去长春开研讨会,得二、三天能回来。这说明刘广滨在扯谎,有意不接待律师。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邓晓波的辩护律师王宇女士、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再次前往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要求阅卷,然而昌邑区法院以开会或者正在处理其它杂事为由,不接待。法院门卫将两位律师拦下不让进门,两位律师一直等到法院视频会议结束,却均被告知,此类案件不允许外地律师介入,不允许做无罪辩护,若是要做,需要得到政法委的同意,他们同意了,我们就让你们阅卷。他们是我们的上级,我们要听他们的。上级的命令我们要听,你们要法律依据,政法委那里有。

随后,两位律师前往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举报昌邑区法院不依法办理案件,要求昌邑区检察院行使监督职责。然而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控申中心刘畅告知律师,向他们举报没有用,必须去区政法委,他们有指示,关于这类案件的控申不受理。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邓晓波的律师再一次来吉林昌邑区法院递交手续,法院方称付文忠不在。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李德祥的律师张科科到昌邑区法院找办案人单莲红要求阅卷,遭拒绝。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又一次到昌邑区法院要求阅卷,被门卫拒绝门外。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再次到吉林市看守所会见了李德全,并向看守所监管处投诉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超期关押的违法行为。看守所监管处人员称:我们也知道是超期关押,但我们说了不算。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李德祥的律师再一次到昌邑区法院找单莲红要求阅卷,单莲红在电话里告知:让律师等通知,开庭之前再通知律师阅卷。这明显是在骗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王宇律师又一次到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要求阅卷,门卫让王宇律师安检,王宇律师拒绝安检,昌邑区法院门卫给当事人邓晓波的案件承办法官付文忠打电话,付文忠接电话后问:是谁?王宇律师告知是邓晓波的代理律师,付文忠谎说开会就急忙挂断电话。王宇律师要求门卫再次打电话给付文忠,好一会一个女的接电话说付文忠不在。将王宇律师拒绝在门外不准进入法院。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大年正月初九),邓晓波的辩护律师王宇再次到昌邑法院,在法院大门前又被阻止,一番抗争交涉后允许进入法院内,但无人接见,律师给付文忠打电话,付一听是邓晓波的律师,马上说开会。律师给院长王玉堂打电话,院长答应联系办案人付文忠,付文忠接电话后依然拒绝见面。律师说这个案子都一年多了不审理,严重超审限,要与其面谈。付文忠应付两下。

律师控告辩护权、执业权受侵害,检察院不作为

进入二零一五年以来,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的四位律师也多次去过昌邑区法院要求阅卷,都没见到办案人。也多次到昌邑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控告昌邑区法院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大年正月初九),邓晓波的辩护律师王宇再次到昌邑法院,付文忠拒绝接待。随后律师又来到吉林市检察院控告。律师询问负责接待的常竹莲:“邓晓波的案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就到法院了,到现在一直没开庭,这期间我们多次去昌邑检察院和您这来反映情况,一直都没得到答复,我今天来就是想问问,针对这件事您到底做了哪些工作?”常竹莲说:“我做了什么工作要向你汇报吗?”律师说:“对啊!您做了什么工作当然要反馈给我们了。五部委文件规定,十日内必须给申诉人或律师书面答复。”常竹莲心虚就转移话题或故意挑字眼,在律师多次反复强调法院违法他不作为的情况下,常竹莲无奈,只好说他向他们院领导反映了情况,院里也向省高级检察院反映了情况。律师说既然你们向省高级检察院反映了情况,我们以后会去核实。当律师再次询问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一直不给答复时,常竹莲说:“时间长短和我没关系,我只负责接待,你不满可以告我。”律师说:“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们是要解决问题,不是想告你。”常竹莲说:“特殊案件,吉林市就这么规定的,我凭什么给你书面答复?”律师再次给他读五部委的法条,并和他说,如果你处理不了请帮我们联系处长,无奈常竹莲找到控申处郭扬处长的电话,律师给郭扬处长打电话说明了这个情况,郭扬处长表示他们会尽快开会研究,很快会给律师书面答复。打完电话,律师对常竹莲说了郭扬处长的答复,常竹莲说:“我没权力这样表态。”律师说:“你和他同样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形象,就应该认真对待。”

诱骗、逼迫当事人、家属辞退律师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知法犯法,惧怕律师到法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所谓办案人付文忠、利建山、单莲红两年内多次找家属,威胁家属退掉律师,昌邑区“610”人员还追问李德祥家属是谁给请的律师,遭到家属拒绝。据三位学员反映,他们一般在二个月左右来一次。

二零一四年三月间,付文忠多次逼迫邓晓波的丈夫和女儿辞退律师,遭拒绝后,付文忠又到看守所行骗,逼邓晓波解除律师委托。付文忠说:“不允许委托外地律师,得解除委托。”邓晓波说:“我不同意。”付文忠说:“你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你就最近开不了庭,那你就得一直在这里呆着。如果你要是同意解除委托,我可以给你免费委托个律师。”邓晓波问:“那他能给我做无罪辩护 吗?”付文忠说:“你到现在还不认罪呀?这个都定性了的。”付文忠又说:“你可想好了,你要是不开庭,你就得总在这里呆着,早点给你判了,你就可以上监狱了多好呀。”邓晓波说:“我没有罪,我上什么监狱呀。我在看守所呆一天,都是你们对我的迫害。”付文忠又欺骗邓晓波说:“那你家人都写过同意了。”邓晓波说:“家人他们是他们的想法,不能代表我,我从来都没有,一直坚信,一直坚信。”付文忠恼怒的说:“那你就老长时间就开不了庭,那你就在这里呆着吧。”然后和记笔录的女人走了。

二零一四年七月月七日,付文忠、单莲红和市“610”的人(男的50岁左右)来看守所,这次付文忠没来。单莲红说:如果取消外地律师,马上就开庭,单就能作主,给邓晓波少判点。邓晓波坚决不退。

二零一四年七月中旬,利建山打电话给李德全家属让去法院一趟,让家属马上把外地律师辞了,他负责给请吉林市律师,不用花钱,马上开庭,李德全量刑七至十五年,不退律师不开庭,上面(指政法委、“610”)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开了庭比在看守所好等混话,家属坚决不退。利建山让家属回家考虑考虑。几天后又打电 话问家属退不退,家属回答不退。李德全的儿子要求见爸爸,利建山说:你要是劝你爸退律师,就让你见。

二零一五年七月份昌邑区法院院长宋景义带零十多个人到看守所告诉邓晓波,说:你的律师王宇被抓了,不能给你辩护了,你退了吧。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又到看守所欺骗邓晓波退律师。同时给李德全、李德祥家属打电话让退律师,他们给派律师不花钱。李德祥家属说:“不能给做无罪辩护我请他干啥。”据三位学员反映,昌邑区法院和“610”人员两年内,一般二个月左右来一次看守所,诱骗、逼迫退律师。

目前三位法轮功学员已被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超过二年了,在看守所、被奴役干活,身心受到摧残。近日得知被昌邑区法院偷偷非法庭审。即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员操控、指挥下进行的。

吉林市法院为什么处心积虑的逼迫家属和当事人辞退外地律师,惧怕正义律师上庭做无罪辩护,这不说明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犯法,一切罪名都是诬陷,是迫害无辜。

吉林市公检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执意犯罪,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人,至少犯了非法拘禁罪和滥用职权罪。付文忠、单莲红、刘广滨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其它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律师阅卷权、辩护权和当事人自由聘请律师的权利,涉嫌渎职和枉法的违法犯罪。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87号 邮编:132002
电话:0432—62582997 收发室 0432—62486500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 邮编:132002
电话:院长室: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院长:王玉堂:电话:13304400071;办公电话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副院长:宋景义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庭长:刘广滨:电话:0432-62404709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付文忠(法轮功学员邓晓波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单莲红(法轮功学员李德祥冤案办案人),电话:0432-62404780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厉建山、马兰(法轮功学员李德全的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杨颖(法轮功学员冤案办案人)

吉林市政法委:书记张某13804418126

“610”头目:白岩 办公电话0432-62010607
吉林市昌邑区“610”张青山 手机15948676100

吉林市看守所
电话:0432-64819000、6481900、64819004、64819010、64819043

所长朱宝林13804417779

吉林市公安局 国保大队大队长金英杰: 办公室电话:62409346 邮编:132002吉林市昌邑分局刑事法制大队田晓东:电话13704404321 邮编 132002
吉林市昌邑兴华派出所所长仲继刚:电话,13904400328,1331710588,住宅电话:62457807 邮编:132001
吉林市昌邑兴华派出所副所长金敬阳:电话:13624322777,15144295123,住宅:62781459
吉林市昌邑兴华派出所教导员刘依鑫: 电话:13844633998,住宅:62765497 邮编:132001;
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警察娄世伟
吉林市昌邑分局;邓晓波冤案办案人肖越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邓晓波冤案办案人徐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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