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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炼功被劳教 大庆杜国聪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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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杜国聪,原大庆市林源炼油厂(现大庆炼化公司)职工,因修炼法轮大法被中共迫害,曾被非法拘禁、非法罚款和三次、共计五年的非法劳教。在第一次劳教期间,杜国聪被打毒针,迫害的奄奄一息;第二次劳教时,被浇盐水,导致眼睛受到伤害,至今视物模糊,其遭受的坐铁椅子、脱光衣服暴打、开飞机等迫害更是花样翻新。

最为可笑的是,杜国聪被第二次劳教竟然是因其在家里被上门骚扰的片警问炼不炼法轮功时,回答了一个字“炼”,“在家炼功”就成了劳教的理由。

杜国聪的女儿杜娟也因坚持修炼大法被非法劳教,并牵连到工作也不给安排。杜国聪的妻子李培玉遭威胁不让在家炼功,又因丈夫和女儿被迫害,精神压力极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二零一零年离世。现在,杜国聪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希望更多的人能看到这场迫害的邪恶。

以下是杜国聪控告书中陈述的情况:

我在修炼大法前患有经常性头痛、肚子疼、腿疼、腰疼等,这些病吃药也没啥效果;修炼前,我脾气暴躁,看啥都不顺眼,很少与人交往,与亲属也很少往来。

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开始修炼大法,没多久,身上的病全都好了,性格也变好了,也愿意与人交往了,与亲属关系也好了。修炼,让我知道了遇事要向内找了,事事都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

一九九九年,我去黑龙江省政府上访,在大庆高速公路收费口,被大庆公安设的检查站的警察劫住,他们给大庆市林源公安分局打电话,林源分局把我带回了分局,并强行叫我看诬蔑大法的电视,直到第二天早晨一点钟才放我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庆林源公安分局片警到我家,以身份证升级为由,将我家一家三口的身份证骗走,直到二零零五年,才还给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去北京上访,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送到大庆驻北京办事处,在办事处,我被大庆驻北京的公安搜身,钱财物一概被收走,连裤腰带都收走了;大庆林源公安分局把我押回了大庆,并把我非法关押到了大庆大同区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大同拘留所还勒索了我一百多元的生活费,回家后,大庆市610罚了我二千元钱。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与女儿杜娟到北京上访,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女儿被带往大庆驻北京办事处,我被关进北京东城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五十多天。之后,又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非法劳教一年,关进大庆劳教所。在北京东城看守所期间,钱财物全被搜查;在大庆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我被四个刑事犯每天每时每刻看管,并被体罚、打骂、强制干重体力活。

二零零一年五月,大庆林源公安分局片警郭勇到我家来,问我是否炼功,我说炼!郭勇就回分局作了汇报,分局长韩炳发派政保科的四个警察上门把我非法抓捕,强行带到了公安分局,之后,再送到了大同看守所。八天后,我被非法判了一年劳教,罪名竟然是“在家炼功”。

酷刑示意图:老虎凳
酷刑示意图:老虎凳

在劳教期间,我被打骂、体罚、坐老虎凳、浇凉水、脱光衣服往身上浇几盆盐水,还被灌盐水、上束缚绳,并用二米长六厘米粗的胶皮管子暴力毒打,还给我打了两支毒针,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后,才被家人接回。

身体恢复健康后,我到大庆检察院状告大庆劳教所对我的迫害,大庆检察院不受理,并叫上北京告去,我就去北京状告大庆劳教所,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把我又交给了大庆劳教所,大庆劳教所为此罚了我三千元钱。

二零零二年六月,大庆林源公安分局片警郭勇再次上门,问我还炼不炼,我向他要身份证,他不给,还威胁我说:“再炼,再上访,就判刑。”我要不回身份证,在家又不让炼功,我再次上北京上访,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林源公安把我带回,又非法判了我三年劳教。

在劳教期间,我被警察李海涛毒打、皮鞋踢,一脚踢在鼻子上,血淌了一地。我脸色苍白,昏过去。他们给我浇凉水,坐铁椅子,再脱光衣服暴打、罚站、开飞机,劳教所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英洲毒打我多次,打我胸部象打沙袋一样,王英洲给我浇了几大盆盐水,导致我眼睛受到极大伤害,至今,眼睛还视物模糊。

我妻子李培玉,在迫害开始后,被原大庆林源炼油厂退休办找去,威胁不让在家炼功,妻子自此害怕迫害,不敢炼功,而且,因为我和女儿的被迫害,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身体状况随之越来越差,二零一零年在担忧中病逝。

我女儿杜娟,本应与其他油田子女一样参加我单位的子女招工,但就因为她修炼,就被四次拒绝,至今,无法进厂工作。

江泽民是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的始作俑者,我的亲身经历就是见证,控告江泽民是我的良心,也是我的责任,我不能让这样的迫害再继续下去,我必须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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