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救同修的过程是修心去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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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最近为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我们有十几位同修参与配合。律师达到后直接進入了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律师只好到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被市检察院推到区法院后无结果,再一次返回到市看守所还是不准许律师会见。

律师出来后对十几位大法弟子说:我到过许多地方为大法弟子做辩护,每到一处都能感受到那种善的祥和的场。自我接你市的案子,来到你们市就找不到那种感觉。陪我办事的几位修炼人与警察对话的态度很生硬,不善。把警察当成了敌对方,那么你们修的是什么?救度众生有区别吗?警察不也是要救度的人吗?

律师的一番话点到了实处,点到了我们存在问题的根本。下面把自己看到的和悟到的一点体会写出来与同修们共同交流。目地只有一个,即修去不足,走正修炼路,到达法对我们每个修炼人应达到的要求和标准。

从二零一三年十月本市大法弟子遭到大范围绑架至今,已接近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里我市大法弟子聘请了十几位国内知名的维权律师为我市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做无罪辩护。律师们从法律的角度为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正义敢言及不辞辛苦的奔波往返,不惧中共的威胁为大法弟子发声,对我们当地同修触动很大,每一次律师来我市为遭迫害的大法弟子办案,我市大法弟子得到通知就是一次整体配合,为营救同修发正念。近两年的时间,在营救同修这件事上,我们无论从资金、人力、时间上付出都很多,可是却看不到营救同修这件事有任何進展。

个人理解是:迫害的不仅是被非法关押的同修,邪恶也在经济方面迫害我们,让我们花了钱请律师,以拖的方式加重迫害。这次律师来我市根本就不允许会见当事人(大法弟子),从法律的角度讲,看守所、法院、检察院负责办案的参与人员是违法的。在当前诉江大潮的推动下,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共高层内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及工作人员都在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寻找退路。而我市的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和负责人,就象什么都不知道似的,还在执行着江鬼的迫害指令,继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这与我们当地大法弟子在对本地区公检法司及六一零的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没有讲清真相是有直接关系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存在而且没有突破的关键问题。

向直接参与迫害的人员讲清真相,我们首先要转变观念,这些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是旧势力利用的乱鬼控制去做的,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不能从师父讲法中悟道,就会被我们用眼睛看到的表象加上后天形成的观念所主导,把这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作是人对人的迫害,我们发出的正念、功力就会受阻或有局限性,达不到真正除恶的作用。我们光想到我们的同修遭迫害,那些直接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是真正遭受着旧势力的迫害,利用完了他们就将被彻底销毁。我们不去救他们,他们就真的没有未来了!可是他们当中有该被救度的生命啊,只是由于他的工作和环境不好,中毒太深。

在营救同修中,我发现参与近距离发正念的同修,发正念不专注,心静不下来,还有愿意唠嗑的,这不是白浪费时间吗?当接见不上时,有的同修就被带动,认为警察不好、不可救要;而不是向内找,是不是我们哪里有问题造成的。发正念让行恶者现世现报的出发点不是慈悲和救度,成了发泄私愤和解恨,当然也达不到正念的作用。

每一次整体配合,营救同修是对我们每个同修的检验,也是我们去执着心、转变观念的过程,是修炼。可是我们经常是干事的心态,而不是除恶、救度。有时把行恶的警察当作除恶的对象了,实在不行就和警察大吵起来,就差直接骂人了!在营救的过程中能暴露出我们的不足,配合上的矛盾与分歧,不能包容同修。我们虽然人去了,心里在想着自己执着的事情。那怎么能叫做形成整体呢?

回首过去,我们在营救同修中使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明真相的事做的是真的不够,甚至是没有做到。我们在营救同修中,在向内找、修心、去执着、转变观念上,一直没有真正提高上来,甚至是没有认识到。我们自己不改变,外面怎么会发生变化呢?这不是指责谁,包括我自己都在整体中。没做好从新做好,知错了就改,能听進不同的声音,能以善心包容一切,我们就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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