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修交流诉江被签字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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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诉江后,我看到网上有些学员被骚扰,有被迫签字的,有按手印的,不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还是被强制的,不管哪种情况,只要让邪恶得逞了的,我觉的应该除写声明外,再从新寄一份控告说明书,说明从新控告原因。

我从网上看到签字或按手印的,多数都没看内容,有的是在白纸上签的。你在白纸上签了字,交给别人,之后别人无论在那张签了字的白纸上写什么内容,都成了你授权的、你签字承认的,包括违背你心愿、否定你自己的言行、甚至诽谤大法的话,那怎么能行?

最近一篇明慧文章上披露了一个关于这种签字内容的真相。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 《谁在违法:寄最高检的诉江状到了派出所长手里》,文章中这样写的:我给他讲真相的同时,他在记录,最后他让我签字,我一看里面写着:“我以后再也不起诉了”。我告诉他:“你写的,不是我说的,我不能签字。”

从常人角度上看,这是一个圈套,因为中共内部有人在用调查名义搞事。从修炼角度上看,站在维护法救度众生上,如果这样不问后果的签了字,就是损失,应该弥补,比如从新邮寄一份带有说明的控告书,等等。

以上是个人所悟,层次有限,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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