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放在第一位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我是九六年九月间得法的。得法后,我全身心的投入修炼,按师父要求的做到,师父不叫做的,我坚决不做,师父教看淡的,我力争看淡。

看淡利益

我老伴得病后,需要我在家护理,我不能工作,孩子在上学,家里仅靠妻子的一点微薄的工资生活,经济十分拮据。我的朋友从武汉来到我家,要我在武汉、广州或深圳任选一地的公司做经理,月薪五千元,或分红。他妻子可以暂时帮我照料家,等我找好保姆后她再离开。我当时也被这丰厚的条件打动,但接着想到,自己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学法炼功确有时间保障,我千百万年等的是什么?我觉得自己得法不是偶然的,我要是人生那么顺利,可能得法修炼就不那么顺利了。这位朋友在我家住了两天,我最终谢绝了他的好意。

修炼不能懈怠

二零零四年,因家庭多种原因,我将县城的私房卖掉,回到老家征地做屋,当时认为我把材料备好,再包给建筑方,不会影响修炼,然而事与愿违,农村的包工方法与城区相差极大,从水、电、路等建筑用具、脚手架、模板都要自备,茶饭招待等。我一人不仅承担这些繁杂琐事,而且还要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我常常把工地的用品用具清理好后,回到临时住所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等我做好饭、吃完了,连饭碗都没有收拾,就倒在床上昏然入睡,第二天清早又要准备早餐、茶水。收好的用品、用具又一件不少的递到工地。数月下来,学法炼功就时有时无的放松了要求。

我是九月份回到家乡的,天气渐渐凉了,直到冬天,我身上仅穿一件秋衣和一件工作服,家乡人看到我无不称奇,我深知这是大法的神奇,我的心里也滋生了一种懈怠的想法,心想我心里只要有法,师父就管我,我的一切就有了保障,炼功、学法都成了形式。

这样一直到二零零六年正月,身体偶感不适,不多会就消失殆尽,但身体逐渐消瘦,这时我还没悟到自己放松了修炼所至。直到四月底的一天下午,我在菜地种菜,那前一阵的身体难受的症状再次复发,而且持续不断,大汗淋漓,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回家打坐发正念,清除旧势力的迫害,十多分钟后才平静下来,并恢复了正常状态。

到晚上,不好的症状重复出现了,我又起来发正念,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症状仍旧未消除,我就求师父救我,加持我。此念一出马上就平静了下来。几年来,这种不好症状时不时的出现,白天,晚上没有规律,有时一发正念就立即消失,有时发正念长达一、两个小时,另外空间层层叠叠的灵体被清除的景象,历历在目,消除后的空间场清澈透明。但每当来客或有事时,这种症状就立即消失,所以我身边的常人总认为我的瘦是因为护理妻子劳累所致,但我清楚是自己放松了修炼让旧势力钻了空子所造成的魔难。

在我找到自己问题的症结后,我又象当初得法时那样认真对待自己的修炼,白天经常在田边、地头走家串户讲真相、劝三退,散发真相资料。

“我是大法弟子”

我不论在任何环境,任何场所只要有讲话的机会,我都声明自己是大法弟子。

一次在中百商场购物,正在排队交费,有一位中年妇女插队,要我让她先交钱早点回家,说家里有客,要早点回去,我欣然同意了。我接着说:其实我家里有常年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而且现住在二十多里路外的乡村,可是我是一个法轮大法弟子,师父要求弟子都要做先他后我比好人还要好的人。此话一出,周围人的目光都集在了我的身上,我就一边排队,一边讲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大法对修炼者的好处和对社会的好处,其中也有提问,我都一一解答。

还有一次,我到我家旁的门店买东西,我们村的三位干部见到我跟我打招呼,并介绍了新任的村支书,我买了包烟给他们和在店的人,其中一位干部说:你又不打牌,要不然到你家去玩一下。我说:炼法轮功的不打牌、不钓鱼、不喝酒、不吸烟,凡是不好的事我们都不做,只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人。新书记听后,提出许多有关法轮功的问题。我用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解答,他从椅子上起来,站在围听的人群中高声呼喊:“法轮功好,真善忍好。”从此后,他见到我总要问些相关的问题。我们村主任也对听我讲真相的人说:“现在是有很多人退党。”对我劝三退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讲真相、救人的过程中,我体会到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首先要修好自己,要在任何环境、任何场合下都能堂堂正正象个大法弟子,只有修好自己,社会都认为你象一个修炼人,你的言行才能感染人、影响人,你才能拯救得了人。

社会上很多人问我:你的妻子二十多年要你照护,你怎么能做得到呢?我的回答是:我是炼法轮功的,而且我从内心还感激她,是她成就了我修炼的环境。

以上是个人所悟,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合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