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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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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对李翠芳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上诉到天水市中级法院。

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非法抓捕了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政法委、“610”头目还亲自闯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威胁亲属解聘北京律师,聘请当地律师。

本文简述近期了解到的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情况,包括刑期。

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李义奎,男,生于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秦州区自由路天创花园,天水供电局三十铺变电所职工。被非法判刑四年。

肖彦红,女,生于一九六四年九月二日,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原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职工。被非法判刑四年。

唐琼,女,生于一九七二年七月六日,住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二零零二年曾被天水市秦州区法院诬判十二年,此次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张志明,男,生于一九七六年五月十七日,家住天水麦积区新阳镇王田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曾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此次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乔文成,男,生于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家住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天水岷山机械厂下岗职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民兵,男,生于一九四八年三月五日,家住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马晓娟,女,生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

朱开红,男,生于一九六七年八月六日,家住麦积区甘泉路,中国工商银行天水市分行现金中心职工。被判非法管制二年。

夏燕玲,女,生于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日,家住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
代理公诉人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彭涛。非法起诉书编号:天秦检公诉刑诉(2014)82号。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
审判长魏素梅,代理审判员陈刚,陪审员张泽喜,书记员王华。非法判决书编号:2014天秦刑初字第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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