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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余业顗老人当庭证实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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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沙坪坝区年已七旬的法轮功学员余业顗女士,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十时遭重庆渝中区法院非法庭审。余业顗女士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证实法轮大法好。

余业顗女士在法庭上详细的讲述了她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她身心发生的巨变;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无一害。

她还揭露在邪恶迫害的十五年来她遭受到的各种迫害,身心遭到怎样的摧残,给本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她向法官、书记员、公诉人、陪审员介绍了法轮功在全世界的洪传盛况,发神韵光盘是为了救人,没有罪。

最后余业顗女士奉劝那些执法人员不要对佛法犯罪,为了自己生命的未来,停止作恶。余业顗发言时没有人打断。律师也为余业顗作了无罪辩护。十一点十分左右,法官宣布休庭。

余业顗女士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渝中区发神韵光盘,被重庆渝中区七星岗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六店子拘留所迫害半个月,又被沙坪坝派出所及沙坪坝街道综治办的刘德明等人劫持到重庆千竹沟洗脑班迫害,期间洗脑班的头目王某说:不“转化”就把八十四岁的老伴的工资拿到洗脑班来陪着“转化”,还说要把他们在国外工作的儿子从国外弄回来。余业顗在洗脑班几次出现全身痉挛,血压200多,医生还说她有心脏病、帕金森病,而洗脑班头目王某还说她是装的。余业顗女士被洗脑班迫害四十多天,于八月十九日回家。

八月二十日,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察到余业顗家中,交给她一份刑事起诉书。八月二十一日,渝中区国保队、刑警队的邓、雷等四名警察又把余业顗及其老伴弄到沙坪坝派出所,说是要对余业顗取保候审,要老伴保证监督。十月二十一日,渝中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的黄某某打电话给余业顗,说他们侦察完毕,现要报检察院起诉。余业顗问自己犯了什么法了?黄某说根据刑法300条。余业顗说:神韵晚会是弘扬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请你拿出法律依据……话还没说完,黄就说到时候检察院会作解释,于是挂断电话。

十二月三十一日,余业顗收到渝中区法院要对她非法庭审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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