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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政法委宋小河遭恶报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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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东港市宋小河,男,六十多岁,二零零零年六月前,任东港市公安局局长,以后至二零一四年,任东港市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东港市残联主席。

二零一三年初,宋小河突然下身瘫痪,躲在上海女儿家里,生不如死。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宋小河恶报死亡。

在过去长达十四年的时间里,宋小河利用职权,以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与他们的家庭,造成许多法轮功学员失去工作和升学机会,非法抄家、罚款、勒索、关押、劳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致疯、致残、投进精神病院,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宋小河为捞取名利,跟随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终于受到天理的惩罚。

宋小河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请见《东港政法委副书记宋小河遭恶报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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