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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遭绑架 河北枣强县女孩被传讯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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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夫妇,被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三个多月。警察为构陷他们,9月2日非法传讯、威胁他们的女儿张明慧。张明慧当时和父母一同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一个月。目前她既担心父母安危,又担心自身再遭伤害。

2014年9月2日上午10时,枣强县刑侦大队张瑞(男,警号:051220)非法传讯张明慧,未穿警服,以下相关对话(审讯时拿走了手机):

张瑞:最近干什么了?
张明慧:没干什么,一直在家。
张瑞:不干点什么,怎么过呀?不抢劫、盗窃去?
张明慧:我不抢劫,不盗窃。

张瑞:不是说出来了请我吃饭?
张明慧:没钱了,都让你们弄走了。我回我裕华小区的家,他们(注:指邻居刘洪桥,警察绑架张洪国一家人时走错了人家,闯到邻居刘洪桥家,并伤害了他家怀孕的女儿)不通水不通电,他们说是你们说的我弟弟把你们指到他家把他女儿打的流产。

张瑞:不知道这回事。问你点事老实说,你爸爸和刘冰冰认识吗?
张明慧:不知道。
张瑞:你爸爸找刘冰冰(2014年5月30日凌晨被绑架,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枣强看守所)去了你知道吗?
张明慧:不知道,他们见面我怎么知道。

张瑞:你还是没改,就不该把你放出来,就该把你判了。
张明慧:我怎么了?我触犯哪条了?
张瑞:你给我写信,发信息,还从黑龙江写,是谁干的?
张明慧:不知道。我那电脑什么时候给我?
张瑞:这种事别找我,我说了不算。

张明慧:你上班也不穿警服?
张瑞:谁规定的?
张明慧:国家条文规定的,对了你传讯我也不给我份通知书,你这么做可违反法律规定。

张瑞:行,一会给你写一份,你不是要通知书吗?一会搬上铁椅子来,你看你坐哪一个啊?
张明慧:传讯不能坐那种椅子。
张瑞:我强制执行怎么了,我说你有自杀倾向,就给你强制执行。
张明慧:你没有证据。
张瑞:我就是证据,我说你有。你信不信我让你在这坐上24小时?这可是不违法的。还敢跟我讲法律。你们家电脑谁用啊?
张明慧:我家人。
张瑞:什么牌子?
张明慧:不知道,没动过也没注意。
张瑞:什么颜色你该知道吧。
张明慧:银白色

张瑞:谁给安的破网软件?
张明慧:不清楚我也不懂。
张瑞:不是你爸爸就是你妈妈。是吗?
张明慧:我不知道不清楚。
张瑞:就你最清楚你爸你妈用这个干什么。
张明慧:你不觉得我爸妈怪……(还没说完)
张瑞:怪可怜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怎么就光抓你爸你妈啊?那么多炼的。
张明慧:你们本身就违着法呢,司法厅和公安厅公布的14条邪教没有法轮功,我爸妈本份过日子犯那一条了?
张瑞:中国炼这个的占多少啊?
张明慧: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都在信,中国就不让。
张瑞:中国国情不一样。
张明慧:是不一样,因为中国不民主,中国人没有人权,信仰言论都不自由。

然后张瑞叫张明慧核实问的材料,张明慧说:你写的这条不符,我家电脑不光我爸妈用,我家人都用。张瑞口气恶狠狠的说:你家人,你弟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段时间没空,腾出空来看怎么找他。

然后张瑞给刑侦队长王又明打电话汇报说问完了,就对张明慧说:“走吧,你解放了”。

2014年5月30日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立、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恶警出动多辆汽车,封堵了张洪国居住的裕华小区门口,将张洪国及妻子张喜珍、女儿张明慧三人绑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并将张洪国的汽车强行开走。

在绑架张洪国的过程中,恶警一开始认错了门,砸开同在裕华小区居住的枣强县开发商刘洪桥的家门,闯进门后不出示任何证件,二话不说就将刘洪桥的老伴和怀有身孕的女儿强行按住、恐吓、连踢带打,刘洪桥的女儿正怀着三胞胎,恶警的暴行致使她出现危险,被送医抢救,枣强县医院医生不敢保母子平安,后转到北京大医院救治。当时母女俩问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恶狠狠的扬言“抓恐怖分子”,老太太也被打伤,住进了医院。

后张洪国的孩子们为营救父母、要回被无理扣押的所有物品,请了正义律师,控告公安警察绑架、抢劫,目前公安局只返还了汽车、孩子们的电脑、银行卡和手机等部份物品。张洪国儿子张明阳去看守所拿扣押物品,有国保大队长马金利等4名人员,在看守所一间房内有一人拍摄视频,让张明阳依次写下返还的物品共有电脑、车、手机身份证等多项,并让写一份证明。证明返还的物品与扣押前物品一样。

在这个绑架迫害事件之后,无辜受到伤害的刘洪桥一家多次找到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想要讨个说法,然而遇到的却是公安部门的推诿和恐吓。然而,纸里包不住火,当越来越多的人们知道了事件的真相,知道了刘洪桥一家无辜被恶人伤害的事件经过,纷纷谴责这些没有人性的恶人恶行,特别是在刘洪桥为被打的家人讨说法四处找相关部门,而处处碰壁时,是法轮功学员将此事在国际上和当地曝光,那些参与迫害好人的公安恶人害怕了,才找到刘洪桥商量赔偿事宜,给了刘洪桥家两万块钱试图了事。

与此同时,恶警居然声称赔款应让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出,明目张胆的挑动世人对法轮功的仇恨。刘洪桥是开发商,本来是恶警暴行导致他们家的灾祸,现在却受到了恶人的蛊惑和蒙蔽,把怨恨撒在了邻居张洪国一家人的身上,以为是炼法轮功的邻居张洪国一家引来的狂徒,并做出了一个非常不理智且令人痛心的举动:对张家断水、断电,不准张家在此居住,致使张洪国夫妇还被非法关押的情况下,孩子们却有家不能归,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法轮功学员张洪国,今年五十一岁,枣强加会乡张加会村人,在枣强县城南关居住。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张洪国遭到多次非法关押、罚款、遭抄家 抢劫。这些年来,张洪国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骚扰、非法抄家和抓捕,几乎没有安宁过。张洪国的三个孩子在恐惧和忧思中长大,这次绑架事件发生时张洪国的儿媳已怀孕三个多月,受此惊吓晚上不敢睡觉,神思恍惚,不敢在家中居住。

枣强县公安局政委杨磊 0318-8238199手机18531808001
刑侦大队长王又明0318-8220185 手机18631819388
国保大队长马金利 手机13383682186
张瑞手机:186318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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