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仰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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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我是一名税务系统的公务员,在二十多年的工作过程中,生命中有两次重大转变:一是从好变坏;再一次是从一个不好的人转变为真正的好人。

祖辈的困苦生活、勤劳善良,促使我从小自强自立,努力学习,立志长大后为穷苦百姓做点实事。苍天不负有心人,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税务部门公务员。

在刚开始工作的几年里,我不忘自己的诺言,在工作中,为前来办事的人们尽心尽力地服务,不图报酬,不计名利。然而,在当今社会世风日下、道德败坏的大环境里,一个人要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实在太难了,特别在共产党的机关部门,贪污腐败更是司空见惯。渐渐的,我也被熏黑了,接受纳税人的吃请,送上门的红包礼品,也心安理得笑纳了。在道德沦丧的社会里,做好人吃不开,做坏人大行其道。于是,我逐渐地由好人蜕变为坏人。

就在我背离少年志向,失去善良本性的时候,上世纪九十年代,法轮大法传遍中原大地,真、善、忍的佛光照亮了人们的心田,人们的善良本性又开始复苏。我修炼了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后,知道大法教人重德行善,是真正的正法大道。大法要求修炼者从自己的内心严格约束自己,真正实修自己那颗心。“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谁起这个作用?就是宇宙这个特性起这个作用,所以你光想得不行。”[1]

真是啊!如果我们大家都遵照大法的要求做,日日下滑的社会风气不就变好了。从此,我时时以法轮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他们不明白的问题耐心解答,不会填表的帮助填写,能一次帮助办成的事不叫他们跑第二趟,并且把以前接受的礼品,退给了他们现金。一位纳税人激动的说:“真没想到你能这样做,看来法轮功就是好啊!”

“门难進、脸难看、事难办”,人们常常这样讽刺中国的官僚机关。为了能顺利办成事,请客、送礼成风。我在这个复杂的大染缸里,能保持洁身自好很难、很难。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诱惑,我也常常动心,如果不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心中有坚定的信念,时时想到李洪志师父关于不失不得的法理,我很可能还会变得随波逐流。

为什么共产党越反腐败,腐败分子越多?就是因为道德败坏,没有心法的约束,而法律外在的约束永远也改变不了人心。法轮大法是从根本上教导人做人的道理,启迪人的善念,明示做坏事的恶果,也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说法轮大法是正法,使我发自内心的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共产党残酷迫害法轮功后,我也经历了被非法关洗脑班、流离失所、无理克扣工资等等迫害。尽管生活很困难,上有老,下养小,我也没有向我帮助过的纳税人要好处。有时面对他们的盛情,能拒绝的就当面拒绝,实在不便当面拒绝的,过后找机会退回。有位纳税人大姐在我帮助下,顺利办好事后,为表达谢意,为我准备一点礼品。在我诚心谢绝后,她感动的对她的哥哥说:“法轮大法就是好,有信仰就是不一样!”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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