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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检法是怎样践踏法律、剥夺人权的

更新: 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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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共持续了十五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执法机关派出所、公安局,再加上检察院的合谋、法院的诬判和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集中营等毫无人性的酷刑残害,公检法司成了地地道道的国家黑社会恐怖组织。我们仅从浩如烟海的明慧网资料中拣取一例来看看中共公检法是怎样违犯宪法、践踏法律、剥夺人权的。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现年四十二岁,牛皮癣曾经使他痛苦不堪,折磨了他多年。了解牛皮癣的人都知道这种顽固性皮肤病是很难根治的。自从关日安遇到了法轮佛法,他如获至宝,严格按照真、善、忍为人处事,处处为他人着想,不断转变为私为己的观念,他的心情在一天一天变好,精神的轻松、心灵的愉悦,使他不再在乎皮肤上的疾患,没想到时间不长满身的牛皮癣就消失了。这个天大的喜讯在亲朋好友,街坊邻里间传开:法轮功真好!法轮功真神!从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逐渐深入人心。其中最大的受益者还是关日安及他的家人。法轮功给关日安带来了身心的健康,给这个家庭带来无尽的快乐。

关日安
关日安

因不放弃修炼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邪恶集团超越于法律之上捏造罪名给法轮功扣上了一个×教的帽子,值得注意的是,法轮功并没有违反法律,至今在中国公安部和国务院规定的十四个邪教中并没有法轮功。这个恶名完全是由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栽赃陷害、污蔑嫁祸的。关日安也和全国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受到了迫害。二零零零年三月,因他拒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被强行绑架到牡丹江劳教所出入所队。牡丹江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麻利彪,对关日安等法轮功学员实施了残酷的迫害,关日安的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身体被折磨的日益消瘦,精神恍惚,大便失禁。一个有正义感的警察曾私下对人说:真的太狠了,一个又高又健壮的大小伙子,几个月下来,竟被折腾的骨瘦如柴。

坚持信仰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关日安、赵欣夫妇再次遭绑架,七月二十六日,中共法院对关日安、赵欣非法庭审,整个过程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不经法律程序,最后对关日安非法判刑六年。中共法院就这样剥夺了受害人所有的权利。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东安区分局、爱民分局多名警察,破门闯入关日安、赵欣夫妇家中,绑架两人,并非法抄家,将家中财物洗劫一空。

关日安的律师说:他们发送“法轮大法好”等内容,完全是言论自由,更不构成犯罪。在这个所谓的案件中,当事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违法行为,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牡丹江市公检法阻挠律师介入

关日安的代理律师李春富律师在二零一四年的七月至九月间,一直往返在牡丹江爱民区法院、爱民区检察院,牡丹江市第一、第二看守所、驻所检察站、牡丹江市检察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牡丹江市公安局等地,相关公检法人员处处设障刁难,不接办手续,也不给说法,看守所不让见当事人,法警不让律师进门,法官不让律师阅卷,法官不承认受理当事人案件、不给起诉书副本,不给判决书,法院院长直接撂电话,派人对着律师录像并扬言要拘留律师等等违法恶行。

法院对律师隐瞒事实真相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上午,关日安的律师抵达牡丹江市,到爱民区法院询问案子进展,爱民区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楠、庭长张颖矢口否认接过关日安、张玉堂的案子,更不承认有开庭的事实,并数次粗暴挂断律师电话。律师随后到立案登记处查询,立案登记处也声称没有此案。下午,律师赴看守所会见关日安,证实爱民区法院已于半月前在看守所对关日安等法轮功学员秘密开庭,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王娟是所谓公诉人,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关日安等法轮功学员对法院的非法秘密开庭表示强烈抗议。律师指出:这是无法律依据的非法庭审行为。对法院否认庭审一事律师非常不解的说:从未遇到过这么荒唐的事情,自己办的案子为何不敢承认呢?

爱民区法院作为堂堂执法单位,竟然象见不得人一样不敢承认庭审过此案。从这一现象可以看出:他们庭审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无法律依据的非法庭审行为,经不起法律的推敲,害怕有一天被清算而心虚和胆寒。

律师要会见权遭绑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下午,李春富等三位律师到牡丹江市公安局要求该局领导对市第二看守所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给予答复,但律师被阻挡在公安局门外,无法见到公安局的任何工作人员,而门卫以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拒绝答复三位律师;三位律师无奈,遂将自己的要求写在两张纸上“律师要会见权”,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的牌匾下拍照。这时,从公安局楼里出来二、三十名警察,为首的两名警察(警号041391、041395)将李春富律师强行拽进公安局接待室,并强行把三位律师的手机抢下,后将三位律师强行带到牡丹江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办公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七个小时之久。

律师去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公安局要求会见权
律师去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公安局要求会见权

律师写控告信要求牡丹江检察院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李春富等律师,请求检察院对涉嫌渎职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依法立案调查,请求检察院对涉嫌渎职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依法立案调查,追究责任。部份原文如下:“控告人认为,牡丹江市公安局在此事件中已经涉嫌违法,且相关人员涉嫌犯罪:

1、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的规定,在案件已经移交法院起诉和上诉的阶段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拒不安排律师会见被告人,且在收到检察院送达的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之后,仍拒绝安排律师会见,已涉嫌滥用职权;

2、牡丹江市公安局非法限制三位律师自由长达七个小时之久,已经违反警察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综上,依据《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请求贵院对涉嫌渎职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如果构成犯罪,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院的违法行为

法院拒不告知关日安的律师一审判决的法官是谁、检察官是谁,更别说收到一审判决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件了。二审中级法院刑二庭吴德刚庭长声称没有法官接关日安等人的案子,不让律师阅卷、不接律师电话。这是因为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李明先说过:“某些案件(指法轮功)”对于维权律师实行“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要想会见必须拿钱。牡丹江市爱民法院刑庭法官张颖说:法院、院长、法官,完全要听命于610的指令,就连公安局国保都得听它指挥。

610是个什么东西?

它就是直接听命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组织。魔鬼害人它不会以本来的面目出现,它会变化,就像害唐僧的白骨精一样,它会变化成一个良家女子,这样一般的人就看不出它是妖精,它就可以骗人、害人了。然而,江泽民邪恶集团,可比白骨精邪恶的多,它先用栽赃陷害、污蔑造谣的邪恶手段把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说成坏人,然后再绑架代表正义的公检法人员去打击这些善良的人。这世上有个理,打击善的一定是恶的。无论善良的人被扣上什么样的帽子,他都是善的,无论打击善良的人是有意的还是被欺骗的,他都是在犯罪。都要自己承担罪责。所以很多明白真相的警察和法官都离职或辞职了。

当今的中国已经不同于十五年前了,无私无畏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会将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向国际社会曝光,中共没有法律,国际社会有;中国没有人权,国际社会有;让全世界都来看看中共的丑恶嘴脸、流氓行径。所以奉劝那些在610魔掌下被控制的公检法人员,不要助纣为虐了,你的一言一行都在全世界人的目睹之下,别给祖宗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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