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与责任

——兼与廊坊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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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当再次看到师父的诗词《少辩》时,我恍然明白:原来,“向内找因是修炼”。所以,在以后的修炼中,我就把向内找,修炼自己,看的最重。因为我是修炼人,修炼是我的本职,我要为自己负责。

在助师正法、救度世人期间,修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心性境界,不单纯是我们个人修炼问题,那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修自己,提高自己的层次,因为层次越高,慈悲心越大,救人的力度越大,才能更好的完成我们救度众生的使命。否则,不仅是自己生命永久的损失,也是对众生的毁灭。

所以,我们的个人修炼,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众生的负责。

在明慧文章《演讲乱法》发表之前,我们这里有协调人总喜欢领着一些同修,去外地参加一些交流会,看到外地同修做的那么好,对本地同修就看不上眼。作为本地主要协调人,在大陆邪恶还在猖獗的时候,我就要考虑到整体的安危,这也是为法负责、为同修负责、为众生负责。我就强调安全问题。而这位同修说我有怕心,阻碍了同修整体提高。为此,我俩经常争论,在一次相当激烈的争吵之后,我俩当众提出,都不再做协调了,因为我们的状态已经起到了负面作用。

市里总协调人来了,要我向内找。我想:我是为同修负责,我何错之有?

通过多学法,我悟到真是我错了。我在修炼上犯了大忌:向外找、向外看,去修别人。我是用人心做事。改变人心的唯有佛的慈悲。所以错在我学法少、层次低,慈悲心不够,被争斗心、求名的心主宰了。

我依然做协调工作,而那位协调人也同样在做,心里就产生一个念头:他要不干多好。看到自己这个想法,霎那间,我就知道自己错了。

我们只有向内找,修自己,提高自己的层次,用更大的慈悲去对待我们身边所有的人或事,才不枉宇宙中第一称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以上是自己所悟,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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