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大转变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单位对我非法开除工职后,一开始我默默的承受。随着学法的深入和正法進程的推進,认识到“开除”是旧势力的安排,是经济上的迫害,就到单位找领导要求上班,要求发工资。单位领导说可以,但是要写一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

我当然不会写,就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开始到各个相关部门,去了先说单位把我“开除”是违法的,然后讲真相,没时间讲的就写真相信寄给他,有的领导很愿意听,有的领导表示同情和佩服,还有的问很多不明白的问题。

但是单位纪委书记,受恶党影响比较深,在不同场所经常散布邪恶言论,对本单位的大法弟子挖苦讽刺、贬低污蔑。有一次在老总办公室,他气急败坏的指着我说:别说共产党,要是我,我也得狠镇压你们!他接着又说,某某(单位的另一名大法弟子)再来,我就让保安把他撵出去,来一次骂他一次。他是说给我听的,意思是要想要工作和工资就写保证书,不写保证书就别来找。

师父说:“也有许多被恶党文化变异的人说中共镇压,要是我也镇压”[1]。我心想还真有这样的人呢。我不能被他带动,该找的还得找,该写的还得写。

他是我丈夫的上司,开始给我丈夫施加压力,先在外边放风,说我怎么怎么样,又说我丈夫在家不当家,管不了他老婆。接着又在板报上写不能参加什么“非法组织”、“会道门派”之类的,但没敢提法轮功一个字。我想,你不提法轮功,我也不管,不动心。

他见没动静,不甘心,过几天又在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一篇署名“公司纪委”的文章,原来这个栏目下是发表反腐、廉政,注意安全等方面的文章。这一次写的全是污蔑大法和师父的,还说如果有人知道谁炼法轮功,要举报,知道不举报就要开除工职之类的。这明显是给我丈夫施加压力。

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心里“怦怦”跳,一是看到对师父和大法的污蔑,心里难受,二是觉得他借此“欺负”我丈夫。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向内找,发现是因为我一直都有怕连累丈夫的心,同修曾给我指出过,我没在意,这次让邪恶钻了空子。我找领导要求上班,要求发工资,是在反迫害,证实大法,救度众生,是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怎么会连累丈夫呢?这不是人心吗?人情吗?那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除非自己求来的。要马上归正。

光自己归正了还不行,师父说:“如果人家说你是邪法,你都无动于衷,我说就不对劲了。”[2]大法弟子还要做到维护大法、证实大法。我就开始给纪委书记写信讲真相。

以前我也给他写过、讲过。但这次不同,因为他写完这篇文章之后不久嘴就歪了,常人说“中风”了,到很多医院都看不好,我知道那是他骂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报应。所以我直接就给他写:听说你嘴歪了,我知道你又骂大法或大法弟子了。今天我看到了你写的这篇文章得到证实了。然后我就给他讲真相,法轮功是什么,江泽民为什么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都用了哪些邪恶手段和善恶报应的道理,又举了些他知道的例子。最后告诉他以后不能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也不能说法轮功和大法弟子坏话,不然就不是嘴歪这么简单的事了,而且要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写完就把信寄给他了。

过了两三天,我丈夫下班刚到家就冲我喊:你闲着没事瞎写什么?气的人家(纪委书记)浑身打哆嗦,你给他写,我还得给他道歉。

丈夫毕竟还没修炼,有些事无法理解,何况那是他的领导,可能心里也有所顾忌。我看他当时不高兴,也没说什么,正好是全球发正念的时间,就发正念。

过几天,我问丈夫:“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他写信吗?我是为了你(和他只能说常人的理),我要是不给他写信,他不但会不断的找我的麻烦,还会没完没了的拿这件事敲打你。”我又问他:“那天你怎么给他道歉了?”他说:“他看了你的信后全身都哆嗦,搬出很多书和文件让我看说:你看这些话(诽谤大法和师父的)都不是我说的,都是这上面说的……”

听完我笑了,说:“那哪是你给他道歉啊,分明是他在给你道歉呢,在向你承认错误,说他自己没说过(大法和师父)不好的话,都是(共产党)那些文件上说的。他也不是气的哆嗦,是吓的哆嗦。”我丈夫也笑了,可能觉得确实是那么回事。后来我也把这件事讲给其他领导听。

纪委书记以前不光是到处散布邪恶言论,还经常让保安到家属院里收真相资料,说看见炼法轮功的都抓起来,暗中派保安跟踪大法弟子。可是从那以后,纪委书记再没提过法轮功的事,而且对我丈夫很尊重,说话非常客气。有一次丈夫对我说:“×××(纪委书记)不知道怎么了?给我说话小心翼翼,唯恐说错了话一样,好象我成了他的领导了。而且他们做了什么不好的事还怕我知道。”

师父说:“讲真相是万能的钥匙”[3]。纪委书记明白真相后,态度大转变,并不象我们平时想的那样,揭露邪恶会招来迫害,连累家人。抓住时机讲真相,真相讲到位,自己不会被迫害,家人得到的也是尊重,而且还能救了这个人。这是大法的超常,是师父的慈悲。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
[2]李洪志师父经文:《新西兰法会讲法》
[3]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