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玉拒绝配合他们伪造证据,也不配合他们到某地指证、照相、在单子上签名的指令,恶警王智强威胁说:你不配合那我就要骂人了!”
奇峰镇法轮功学员易群仁女士,五十多岁,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在山头上干活时,被泸县国保人员、奇峰派出所、大江村村委邪党恶徒十几人绑架、非法关押。警察正力图伪造证据,制造冤狱,将易群仁判刑。
自从易群仁被绑架后,奇峰镇法轮功学员李华玉被便衣跟踪、被泸县国保、奇峰派出所威胁、骚扰。恶人恶警采取各种手段诱骗李华玉参与他们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李华玉不配合,恶警们就把李华玉投进纳溪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天,后以取保候审放回。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泸县法院对易群仁非法开庭。易群仁陈述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经历,指出修炼法轮功没有错,绝不承认公诉人的非法起诉,希望在座的法官不要利用手上的权力,破坏法律实施。她说:“请审判长郑重考虑,还我自由,放我回家,我没有罪。”
易群仁揭露自己遭警察威胁逼供,她在刚被关进看守所几日后,泸县国保大队队长邓基祥与警察朱林来提询,向她出示一个样本,说:“照着这个说,我好交差。你不写?你这么大年纪了,早写早取保。”易群仁不按他们的要求做,邓基祥就指手划足的大骂了两、三个小时,还说:“你不说,你那个十岁小儿子,我天天去吠他 (骚扰、恐吓),让你那儿子读不了书,把你的儿给你废了。易群仁向审判长提出质疑,这是不是威胁逼供?当日庭审没有宣布结果,审判长称择日宣布。
直到现在,恶人恶警没有放弃对法轮功学员李华玉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