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厚颜无耻的敲诈勒索
1、南阳市川光厂法轮功学员李仙芝,在散发大法资料时,被不法警察抓走,关进尚庄第一看守所。20几个不法之徒轮番围攻迫害这位60多岁的老人11天,直把这位老人折磨的不象样子。警察勒索家属数千元,后又把老人判刑一年。
2、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拘留所实乃敛财之所,不论什么人被关进拘留所,都得先交370元的伙食费,不论吃不吃或者关一两天也不退,吃饭也只是一个馒头,一块普通火柴盒大小的盐水泡萝卜,一杯稀面糊糊。
3、项城市恶警到处绑架法轮功学员,抄家、敲诈勒索钱财,逼得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它们采用了各种酷刑对学员进行非人的迫害与虐待,并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干活,三年(2002年)来,项城市恶警采取各种手段非法谋取法轮功学员的钱财有五十万元。
4、丁国营,荥阳市高村乡人,一个文弱腼腆的年轻教师,因为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遭张常村小学校长张武松和本村书记的恶意举报,被强行关押进三里庄看守所。家里被勒索了7000多元钱,才担保出来。后来,丁国营被郑州监狱迫害致精神失常。
5、2003年夏天,禹州市政保科夏玉霄利用法轮功学员王淑贤在2001年从拘留所出来时的担保人,也是说有人举报她,要拘留她。法轮功学员王淑贤闻讯后离家出走。人不在家,恶警就逼家人交1500元罚款,否则就要将她儿子拘留起来,结果家人被敲诈去现金1500元(她儿子送去的)。
6、濮阳市清丰县人六十六岁老人自述:1999年10月我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了半个多月,罚款两千元钱。2000年10月,恶警又无故把我从家中抓走,非法关押我二十多天后,又向家人勒索五千元钱,并开除党籍。
7、2004年4月下旬,禹州市政保科夏玉霄到法轮功学员王雪娥家的门市部,对她丈夫敲诈说:有人举报王雪娥发传单,让她到局里走一趟。其夫说:她没干啥呀。当时塞给夏玉霄200元现金和一条价值100元的香烟,夏走了。第二天夏玉霄又来到门市部,让她丈夫带他去家里看看,结果在家中枕头下搜出一本《转法轮》,夏又威胁说要带她去局里。王雪娥的丈夫这次又被敲诈1000元现金作罚款,才将此事不了了之。(两次都是王雪娥不在场)。
8、建设银行职工、法轮功学员张大伟因上“明慧网”被国安大队绑架,单位的两台电脑被强行收缴。张大伟家人拜托熟人走门路,被敲诈了八万多元才将他买出。
9、2001年2月法轮功学员赵宝庄、李英、杨勇、杨青怡、韩法忠,被渑池县610绑架,其中赵宝庄、韩法忠被非法关押14个月,五个法轮功学员各被勒索钱财3000元。2002年4月法轮功学员杨勇被渑池县610非法关押7个月并被勒索钱财2000元。
10、2006年元月16日晚,沁阳市(焦作辖管的县级市)公安局不法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曹延明、党岚先家,强行非法抄家、绑架他们。被非法迫害的党岚先被勒索7000元后,保外就医。曹延明因没钱,仍被关押在沁阳市看守所,家里留一个十一岁的女儿,无人照看。
11、原阳县法轮功学员史秀荣,2006年12月12日下午到县城南汤庄、任庄散发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第二天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李健到史秀英家,向史秀英家人敲诈4000元钱,说拘留15天就放出来。15日,史的家人到县拘留所探视史秀荣,下午,李健就把史秀荣劫持到新乡。
12、王春玲原为淮阳棉纺厂优秀的中层干部,去北京信访局上访,当即被恶人劫持,送回淮阳看守所迫害。家人为了营救她出狱,东挪西借筹钱送礼,给赵敏(国保副队长)、任伟(公安局副政委)各送了一身高档服装,给赵继山、陈家昌、耿守灵都送了贵重礼品,出来时又被勒索罚款四千元。又一次,派出所设圈套把她绑架,投进看守所里,逼家里送钱。这一次家里实在借不到钱送礼了,一直在监狱关押了四个月才出来。国保恶警丧失人性,根本不顾她家一贫如洗,又非法罚款二千元。王春玲已被迫害致死。
13、项城南关实验小学音乐教师冯磊,三十出头,文质彬彬。零四年五月,国保中队长靳海带一帮恶警闯到冯磊家里,无故查抄。国保大队长马哲锋幕后操纵,中队长靳海在台前蹦跶,以“送劳教”为杀手锏要挟其家人,敲诈一万元,关了十几天,才把无辜入狱的冯磊释放。
14、白清利,男,61岁,南阳汽车厂大法学员。1997年得法,2001年参加法会,被恶警两次非法抓捕关押,勒索家属3000余元放回,身心受到极大摧残,2004年1月含冤而死。
15、自2007年12月20日,民权县法轮功学员苏云仙被时任国保大队队长的常和平一行抄家迫害以来,一直流离失所。在2008年1-5月间,常和平因找不到法轮功学员苏云仙的下落,竟把其儿子绑架至看守所当人质,妄图逼迫其母亲出来,当达不到他们的邪恶用心时,就敲诈李红军2万多元(具体数目不详),才放出。
16、新站镇法轮功学员雷中常,2001年元月到北京上访, 4月份恶警向其家人勒索1万元才将其放回。
17、葛云玲,女,六十岁,原河南平高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刚安排好住处,还没来得及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就被当地蹲坑的恶警绑架到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随之而来的是几名恶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前提下强行对葛云玲非法抄家,翻箱倒柜,抢劫了大法书籍,同时勒索保证押金五千元。
18、平顶山市平煤集团八矿职工、法轮功学员马金祥。第二次被绑架是马金祥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去该市叶县朋友家串门。八矿“610”主任刘睢然伙同叶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高福忠绑架马金祥到该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马金祥被勒索三千元钱。
19、2004 年皇历二月初三,法轮功学员王贵英,李换苏,侯苏芹,程美林在原康三宗庙庙会上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原康派出所出绑架,后又被非法关押在林州看守所5个月。在看守所期间,恶警常章林抓住王贵英的头发往墙上碰。石合书、常章林和王太吉还勒索了这四名法轮功学员每人4000元。
20、2009年3月3日,驻马店平舆县恶警们绑架老贾(水利系统退休职工)。恶警把老贾劫持到国保大队,敲诈了三千元,放了人。
21、李英娥,女,四十多岁,潢川县棉纺厂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单位去人领回后被公安勒索一千元。
22、二零零九年八月初,河洛阳市涧西区法轮功学员张学珍在街上讲真相救世人,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六一零头目刘世斌伙同工农乡唐村村长张效弟、村委岳小龙,到法轮功学员张学珍家欺骗,敲诈现金人民币五千元。
23、濮阳市国保大队张晓江等恶警蹲坑四天之后,2009年9月24日威逼房东开门,闯入法轮功学员马利慧、王玉芬的租屋,把她们绑架,一度迫害致奄奄一息。在这种情况下,唯利是图的警察威胁她们给家人打电话,分别敲诈勒索二万元后,才让家人取保把她们接回家,继续监视迫害。
24、2009年12月6号,南阳油田退休夫妇,邓刘(男)、胡书兰(女),到唐河县张店镇讲真相,被当地人恶意举报,送当地派出所,后被送往唐河县看守所。恶警向其单位勒索8000元,并拘留15天,还要单位证明。
25、王赞美,六十二岁,家住杞县青龙街,残疾人。二零零零年王赞美去北京上访,却被警察抓到北京西城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八天,回杞县后又被关押一个多月,被“610”和公安局国保大队,讹诈三千元现金才放人。不曾想刚到家十二天,杞县国保大队又以“谈话”为借口,将王赞美绑架到拘留所,并扬言:“再交五千元放人。”王赞美据理讲真相,恶人不听,四十五天后又转到杞县看守所,受尽了拳打脚踢、杀绳、戴铐、打耳光、辱骂等折磨,恶警还把王赞美与另一女法轮功学员二人交叉上铐三十天,吃饭解手都要人帮忙。因王赞美心怀真善忍不放弃修炼,被劳教三年,因看守所已把她折磨得身体十分虚弱,劳教所怕担责任,拒收。回来后看守所仍不放她回家,一直关到2001年5月25日,又敲诈她家500元钱才把她放出。
26、阮祥华,女,四十七岁(王新成的妻子)光山人,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七年二月曾被邪恶抓关,毒打刑讯逼供,后勒索五千元放回。
27、信阳市淮滨县邓湾乡下湾村女法轮功学员王玉兰1月26日被县国保大队队长恶警韩德俊、乡派出所所长李辉、付西峰等绑架、抄家,并抢走大法书籍等,恶警诈取王玉兰家人钱财一万元。
28、禹州市看守所还非法关押着一名男法轮功学员李麦屯,60多岁。2009年11月25日左右被禹州市国保大队绑架。家人被不法人员勒索了六、七万,本以为早该放人,谁知钱没了,人还关着不放。
29、周口市房产局退休女职工韩桂花在遭绑架之初,沙南国保大队长高峰借机敛财,悄悄收了韩桂花家人东挪西借送到他手上的五千元现金,后又将韩桂花诬判五年。
30、2010年7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焦作市公安局民生派出所民警,以检查吸毒人员为名,到团结街7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兰家中非法搜查,将李押到派出所,又到李的女儿家,欺诈了李女儿五千元钱,才将老人放回家。
31、程绣花,女,六十多岁,被非法关押在博爱县小中里村拘留所10天后,博爱县公安“六一零”的恶警孙陆军、李应豪向家属勒索2000元后将她释放回家。
32、焦作市博爱县法轮功学员贺全新,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判刑,一家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年幼的女儿至今下落不明。共计被中共不法人员勒索六千六百一十点七元,其中博爱县公安局恶警李应豪非法勒索四千八百一十元,拘留所所长程存学非法勒索一千六百元,博爱县阳庙镇聂村治安主任李松花非法勒索二百元。
33、二零一一年三月中旬,项城市王明口派出所所长王文成、副所长丁高岭等一伙执法犯法,胡作非为,没有任何理由,私闯民宅,先后绑架郑湾村孙桂兰、耿氏和赵湾村张彩云、闫氏四名法轮功学员至王明口派出所,而后向家人敲诈四千元、二千元不等。
34、南阳地区桐柏县法轮功学员程秀平2011年四月十一日被桐柏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走,关押一个月后,“六一零”和国安向她丈夫勒索五千元后,于五月十一日下午放回。
35、周口市恶警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情况:
邵红,女,四十六岁,周口市法轮功学员,曾三次被非法关押,被邪恶之徒勒索钱财近万元(包括送礼)。
蒋琳,女,四十五岁,周口市法轮功学员,近几次非法关押期间共勒索财物近万元。
赵丙奎,男,七十六岁,周口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罚款二千元,连罚款带送礼五千元。
余秀芝,女,六十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五至六月份,被周口市川汇区沙南分局,绑架送进周口市看守所,被敲诈二千元放回。
赵祥莲,女,六十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五至六月份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绑架到周口市看守所一个月,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全套,还有师父的讲法磁带一套,亲戚托人拉关系被罚款一千元放回。
宋杰,女,四十五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六月份,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高峰和单位劫持,家属托人拉关系被勒索八千元放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号,再次被邪恶劫持到周口市看守所将近一个月,于二零零一年元月被邪恶非法劳教三年,沙南公安分局恶警李育政经常对家人进行敲诈勒索加罚款共花去有一万五千元。两次共被敲诈二万三千元人民币。
韩桂花,女,五十七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韩桂花和老伴和姐姐在周口滨河花园被恶警高峰绑架,其家人营救,高峰则借机敲诈捞钱,榨取现金五千元。
王玉霞,女,年龄四十五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三点多钟,汪勇带领一伙人,把王玉霞绑架进看守所迫害,家人为了叫她早点回来,花钱找人帮忙共花了四千元才出来。
韩灵,男,六十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九月份受其姐的牵连,被绑架到看守所两个月,身上带的几十元钱和钥匙等被搜走。家人托人跑事花五百元。
齐士珍,男,七十五岁,周口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号,以“六一零”恶警汪勇(沙北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员)为首的三个恶警,非法闯入齐士珍家抢劫,抢走师父经文,法轮大法简介和真相资料,并敲诈家人交罚金一万元。二零零三年七月五号,齐士珍被周口市西华东王营派出所恶警绑架,抢走一辆新自行车,价值五百元,后托人说情被勒索五千元,才完事。共计被敲诈二万二千五百元。
王文华,女,年龄四十五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王文华于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号被非法抄家绑架到政保股一天后,又被迫害到拘留所半个月左右,被非法罚款勒索钱财大约一万元左右。
孙艳超,男,四十八岁,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三月,被恶警李育政(男,政保大队队长)和黄金启把他关进拘留所一个月,家中父母托关系花三千元,后又被李育政敲诈一万元才放孙回家。总计金额一万三千元。
宋霞,女,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号,恶警汪勇和几个打手半夜闯进宋霞家,把宋霞劫持到周口市看守所,被周口市沙北公安分局敲诈金额三千元,才放回。
程敬福,男,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九月被绑架到看守所,家人被敲诈一万五千多元。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号,黄金启勒索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从看守所回来,高峰勒索二千元,检察院勒索六千元,勒索吃饭钱四千元。
36、河南法轮功学员吴轩泰自述(有删减):我叫吴轩泰,2001年4月份,他们非法把我关押在市看守所70天,强迫我的家人交了三千元钱后,放我回家。2003年的元月份,厂保卫科吉文智把我骗到办公室,强行把我家的钥匙拿走,把我关在保卫科;杨建华,吉文智等人非法到我家抄家,第二天又非法把我送到湖滨区610那里。610人员张勇非法把我关押市看守所,进行四个月的严重迫害,叫我家人交四千元,把我放了出来。到了十月份,李胜利把我用车强行拖到市洗脑班,进行迫害两个月扣去个人生活费一千元,给家庭经济带来很大的损失。
37、原新乡市水泵厂职工刘翠兰,女,七十多岁。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刘翠兰和同修乘火车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红旗区公安分局警察向她家人强行索要一千五百元,不开收据。从看守所出来时分局又让家人交三千元作为保外就医的保障金为由,于四月二十五日放出。
38、杞县恶警黄河与胡岗乡派出所、沙沃乡派出所合伙作恶,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彭国兰,至少勒索五千元,才放回彭国兰。
39、法轮功学员王耀明,男,正阳县一高老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经家属多次要人,恶人向其家属勒索近万元。
40、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周口沈丘法轮功学员庞喜云、童冬梅俩人结伴,开机动三轮讲真相,被沈丘国保大队绑架,抢走机动三轮,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经书和真相光盘等物品。沈丘610、公安局国保大队鲁峰等向庞喜云家人勒索十万元后,才放庞喜云回家。
41、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叶县恶人高福忠自九九年以来已经敲诈勒索李秀花现金5300元。
42、信阳市淮滨县邓湾乡下湾村女法轮功学员王玉兰某年1月26日被县国保大队队长恶警韩德俊、乡派出所所长李辉、付西峰等绑架、抄家,并抢走大法书籍等,恶警讹诈王玉兰家人钱财一万元。
43、白国强,49岁,家住漯河市,多次遭恶警绑架、关押、勒索及迫害。2000年6月去北京上访遭绑架,勒索一千元。2007年1月遭恶警绑架,勒索三千元。2008年5月遭恶警绑架,恶警把师父法像、录音机等抢走。
44、镇平县国保大队刘伟东,石彦军拼凑材料,构陷法轮功学员陈丰明,企图进行迫害。法轮功学员陈一娇、王志远已从南阳尚庄看守所回家,每人被国保石彦军恶警敲诈3000元。
45、李学兰,是淮阳县郑集乡郑集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皇历正月十五,李学兰几个邻居进县城买东西,路过县公安局西边,就被淮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窦明科、王建绑架到国保大队,当王建审问时,他扇李学兰两个耳光后,非法在看守所关押27天,讹诈钱财九千元,才放回家。
46、法轮功学员王耀明,男,正阳县一高老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经家属多次要人,恶人向其家属勒索近万元。释放回家后,其校方不明真相的邪党书记等人,在暗中安排人员对王耀明工作、生活实行监视。
47、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周口地区淮阳县“610办公室”恶警穿着便衣,去郑集乡李集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轩连英,威胁家人说:拿二万元来放人。家人没办法,借钱给了这帮恶人后,它们才放人。
48、崔要凤60多岁,是淮阳县蔡庄村法轮功学员。2010年12月1日上午,她被闯入家中的一帮恶警绑架。下午恶人又绑架了同村一位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贾克兰。同日夜里,这帮恶警又非法撬开同村另一法轮功学员家的大门,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抢走了法轮功师父的像。12月4日,这两名法轮功学员回家,但恶警敲诈这两家家属各5000元现金。
40、信阳光山县被勒索迫害情况(部分统计至2012年底)
光山,隶属信阳市,国家级贫困县。在这个小小的穷县,十多年来,据不完全统计,仅对法轮功学员的罚款、勒索、抄家等直接经济迫害,就至少造成百万元以上的损失。部分案例如下:
简学富,男,大学文化,原光山县泼河镇初中教师。十三年来,简学富被停发工资,开除工职,前后被勒索现金四千余元,手机一部,电脑一台;造成经济损失约二十多万元。
何远朗,男,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被光山县“610”伙同南城派出所恶警绑架,同日抢走手提电脑一台,手机一部,现金一千余元。
李芳娥,女,七十多岁,在二零零四年七月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县法院杨静电话告密,被县“610”绑架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十三天,勒索现金五千元。
董玉荣,女,五十多岁,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到光山县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勒索现金二千余元。二零零一年元月份,被河南驻京办把五百元现金全给掏走了。二零零七年元月,董玉荣被县“610”和南城派出所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后送到新乡女子监狱冤狱五年;直接经济损失约十多万元。
胡庆贤,女,县幼教中心教师。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被恶警骗到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家人被勒索约五万元。
张中月,女,二零零七年元月,被县“610”和南城派出所绑架,第二天恶警到其家中抄走电脑一部、打印机等。张在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百多天;家人奔走求救,明里暗地被敲诈勒索现金约十多万元。
陈良何,男,二零零七年二月初被县“610”恶警绑架,勒索现金五千余元。
王心成,男,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县“610”恶警绑架,一帮人抄走大法书若干本。并把家人的生活费三百多元顺手牵走。
向清,女,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被北向店派出所两名值班警察毒打审问约三个多小时,出看守所又勒索她现金一千元。家人共被敲诈现金四万多元(没开收据)。
阮祥华,女,二零零七年二月县“610”蹲坑恶警从家中将阮祥华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勒索现金五千元。
陈良伟,男,二零零零年四月进京上访被劫持到光山县看守所,被勒索现金二千元。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陈良伟在上班时被恶警屈应德和张荣振绑架到县国保大队。被非法关押三十天,遭勒索现金一千多元。
朱世厚,男,二零零零年四月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现金二千元。
陈文荣,女,现年六十岁,二零零七年元月被县“610”通知去非法审讯,被勒索现金约五万元。
简学玉,女,九九年“七二零”后,简学玉进京上访,被劫持回光山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二千元现金。
肖永凤,女,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进京护法,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二千元现金。
陈远平,男,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进京护法,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二千元现金。
盛兴芝,女,二零零零年四月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二千元现金。
何远兵,男,二零零零年四月到京上访被绑架回光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被勒索二千元现金。
何建凤,女,二零零六年十月因发资料被县“610”绑架到县看守所,被勒索现金一千元。
刘保国,男,二零零零年八月到京上访后被绑到光山看守所关押一个月,被勒索现金五千元现金。
王宏梅,女,于二零零一年元月进京护法,被勒索现金二千元。
余桂珍,女,于二零零一年元月进京上访被县“610”劫持,敲诈勒索余桂珍现金五千余元。
关单保,男,于二零零一年元月进京上访被光山县“610”劫持,遭勒索现金约二千余元。
王浩,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到北京护法,被县“610”劫持,勒索现金约二千余元。
易善英,女,退休教师,于二零零三年遭恶人构陷,被县“610”绑架,勒索现金二千元。
裴广安,男,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在家中被罗山县“610”国保李国安等恶警绑架,被勒索现金五千元。
宋斗秀,女,下岗职工;胡道秀,女,城东农民。二零一二年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宋斗秀和胡道秀被本县寨河镇派出所的胡建国等一群恶警绑架到县“610”,宋斗秀家人被勒索现金七百八十元,胡道秀家人被勒索现金八百元,又明花暗请花费二千余元。
熊本珍,女,于二零零零年五月与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城关派出所、县“610”恶警劫持到县“610”洗脑班,非法关押一至七天不等,每人勒索现金二百元至一千元不等,均未开收据。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