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十余名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遭洗脑班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下面是黑龙江遭洗脑班关押迫害的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蒋欣波,女,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中学教师。2009年9月10日上午在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被绑架,当天下午被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到建三江看守所。2010年1月28日被非法判刑四年。2013年9月9日从黑龙江省女监出狱时,被“610”直接劫持到农垦总局青龙山洗脑班,继续迫害两个月。2014年2月25日,蒋欣波再次被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

项彬,男,现年48岁,居住在鸡西市恒山区大恒山矿工农委九组。2009年5月14日,项彬与妻子黄莹杰、父亲项洪福、母亲于淑芹被闯入家中的省鸡西市恒山区十多个警察绑架,四人均遭刑讯逼供。

后来项彬的父母、妻子各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项彬被非法判刑四年。项彬结束冤狱当日,被当地“610”成员直接从佳木斯监狱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继续迫害,直至2013年7月4日才得以回家。

刘淑芬,女,39岁,原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运输公司鸿运乘风购物中心职工。2002年5月中旬,刘淑芬被大庆让胡路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2002年9月22日,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11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十一年中,她遭到各种身体折磨与精神摧残。2013年5月11日是刘淑芬冤狱期满的日子。大庆公共汽车公司鸿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张华,稳定办刘东华(女)、保卫干事等六人在2013年5月11日零时,将刘淑芬从监狱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到2013年7月。

陈敏,40岁左右,八一农垦大学校医。2012年6月28日,陈敏在家中被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密山留守处的朱淑杰、大庆市八一农垦大学公安局的张玉清及杨殿国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迫害3个半月。期间陈敏被铐在铁床上半个多月,被三次上“抻刑”——戴上铁铐子把双手抻开铐在两边的床上,人站不起、蹲不下,铁铐子勒进肉里,疼痛难忍。2013年7月11日,陈敏被密山火车站派出所绑架到牡丹江迫害30天。2013年8月10日回家当天,又被牡丹江农垦分局农大社区伙同密山火车站派出所警察第二次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被关押迫害到2013年12月5日。

苏清贺,男,鹤岗法轮功学员。2011年6月在北京朝阳区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内蒙古自治区少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半(超期关押半年)。2013年10月29日,鹤岗市东山区“610”人员将苏清贺从劳教所直接劫持到鹤岗洗脑班,继续迫害到2013年11月21日。

刘振昌,男,鹤岗法轮功学员,从2002年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佳木斯监狱饱受摧残。2012年结束冤狱时,又被劫持到鹤岗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当时,苦盼儿子十年的近八旬老母亲,步履蹒跚地找到洗脑班门口,声声呼唤儿子,洗脑班恶徒也不让母子见一面。

魏珺,女,大庆法轮功学员,2013年8月27日结束5年的冤狱迫害,被大庆“610”人员劫持到密山洗脑班迫害27天后,9月24日上午8点半,又被密山“610”、鸡西“610”人员劫持到鸡西市洗脑班迫害47天,至2013年11月11日才出黑监狱。

李海岩,女,43岁,鸡西法轮功学员, 2013年7月11日被鸡西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姜云鹏等人绑架。2013年10月8日取保候审,鸡西“610”及国保人员却将李海岩劫持到原鸡西市劳教所院内的洗脑班迫害,整日将李海岩的双手铐在铁床上折磨。李海岩后被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张继秋,女,齐齐哈尔法轮功学员,2006年3月20日被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警察绑架,后被铁锋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本应在2013年6月1日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出狱回家,结果在5月31日晚12点前,被“610”人员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继续迫害。

刘梅章,女,69岁,密山市居民,2013年6月25日被密山“610”人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三十六天,发现癌症,到医院做手术。洗脑班人员竟无人性地逼迫她:住院也得去洗脑班。刘梅章老人于2013年11月8日含冤离世。

周兆祥,男,鹤岗市东山区法轮功学员,2012年被鹤岗市萝北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迫害。劳教所解体后,周兆祥本应回家与亲人团聚,八旬患病老父也在家哭等,可是鹤岗市“610”、东山区“610”人员却将他劫持的鹤岗市洗脑班进行迫害。周兆祥的妹妹去洗脑班探视,还遭到警察张子龙用电棍电击。

吴月霞、张可英都是双鸭山法轮功女学员,两人于2011年7月30日被笔架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集贤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她们拒绝所谓“转化”,分别于2011年8月7日、12日被双鸭山矿务局“610”人员劫持到五常洗脑班迫害,矿务局“610”供给五常洗脑班两万元“转化”费。

殷炳琴,女,齐齐哈尔法轮功学员。2014年被绑架、非法关押在龙江县治安拘留所,十五天后,被龙江县通达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齐齐哈尔洗脑班迫害。该洗脑班参与迫害人员主要由被解散原双合劳教所狱警、“610”人员及公安局警察组成,并继续采用劳教所的洗脑“转化”手段。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