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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市迫害者的罪行及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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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

前言

辛集市是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二零一四年改为省直管。辛集市位于石家庄市东部,百姓勤劳聪慧,思想比较开放。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传出后不久很快传遍了辛集市城乡,使得当地百姓深深受益。据《石家庄日报》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八日报道,“辛集市法轮功修炼者分布在十五个乡镇二百八十个村、四十多个部门、八十多个单位”,是石家庄所辖县市中修炼大法人数最多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辛集市也是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县之一。根据明慧网资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不完全统计,十五年来,辛集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十五人,非法判刑二十四人次,非法劳教三十人次,遭到酷刑折磨三十二人次,失踪二人,被迫害精神失常三人,被绑架到各级洗脑班强行洗脑三百四十三人次,非法拘留关押八百一十人次,遭绑架三百五十四人次,非法抄家三百六十三人次,强抢财款三十万四千四百八十九元,非法罚款一百七十九万六千零一十二元,敲诈勒索财款十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九元,被迫流离失所五十六人次。

参与迫害者的姓名、个人信息、恶行等都已在明慧网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详细记录在案,列入恶人榜。由于受各种因素和条件所限,以上情况只是冰山一角。我们将继续深入调查补充,将恶人的罪恶和罪证详细记录在案,为现在和以后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本文根据明慧网上资料列举了辛集市十个直接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这些人均被列在恶人榜上。

一、迫害大法的责任人的罪行和罪证

古有耻辱柱,今有恶人榜。耻辱柱,是西方国家相当古老的行刑工具,把罪犯钉在上面,一是惩罚罪犯,二可警示世人。现在人们用“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来形容那些对国家、民族或人类犯下大罪的人。

中共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一直在利用国家机器、利用各级党政机关、公检法司的人员去干伤天害理的事,而这一切即使按中国现行法律也是违法的。为了追究迫害者的责任,警示世人,在海外成立了以国际互联网为平台的“法网恢恢恶人榜”,上面有恶人名录、恶报实例、恶人图片、恶人单位、单位图片,有的还附有恶人联系电话。截至目前,辛集市有四十人被列入恶人榜。

1、申占群,男,一九五七年八月出生,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任辛集市委书记,现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在辛集市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政治上以镇压法轮功为头等大事”,并一再给其下属公安部门、辖区各乡镇、各单位领导施以重压,以“不行就摘乌纱帽”胁迫各级公务人员做恶,逼迫下属官员在市里召开的某会议上一个不落的公开表态。二零零零年新年前,辛集市公安局的几名“镇压工作不力”的副局长全部被撤职,提拔了一批在邪恶镇压中表现最为卖命的派出所长。申占群一伙面对当地群众广为传阅大法传单极为恐慌,责令新任副局长们限期“破案”,并不择一切手段阻挠法轮功学员进京证实大法。

二零零零年指使辛集市电视台播放迫害法轮功学员公告:“今后再有炼功上访之人,是农民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或劳教,公职人员一律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劳教。”新年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严密监控,对于他们认定的“重点”或“骨干”,甚至派人强行入住家中二十四小时监控,并掠走家中电话机,以防止所谓“串联”。

2、刘计良,原辛集市主管政法的副市长。二零零零年新年前给公检法人员开会时要求:“对法轮功人员要狠点,要土洋结合。”公安局长李双造说:“这都已经违着法干呢!”刘计良说:“不怕,执法检查不查法轮功这一块儿!”刘计良还叫嚣:“他们不让咱们安生,咱们也不能叫他们安生!”由于上有邪恶的当权者撑腰和胁迫,下有勒索发财的欲望,爪牙们更加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3、刘存柱,原辛集市副市长、辛集市政法委书记。在其任职期间(二零零零年~二零零六年)主管辛集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气焰非常嚣张,是辛集市迫害法轮功最凶狠的恶党头目。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辛集市召开了所谓“两会期间稳定工作会议”,刘存柱在会上讲话,安排部署威逼各单位各乡镇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在讲话中要求:要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收缴行动,不留一本书、不留一盒磁带;派出所辖区内发现法轮功宣传品而未能破案的,追究派出所所长、包片民警责任或调离岗位,直至追究组织责任。对全市法轮功人员进行拉网式摸排,逐一建档;严格帮教量化责任制,包村工作队什么时候法轮功人员转化完了,什么时候撤回;由一名公安局副局长负责,成立追逃专门小组,追捕陈西卜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敏感期间发生一人进京上访的,给予该乡镇主管部门一票否决,给予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派出所负责人行政警告;两会期间,对重点不放心人员可上报市委,在市委党校集中办班,集中看管,各单位也集中办班;网吧、私人电脑逐一进行清查,严禁电脑上网下载宣传品复印,对散发、下载、复印宣传品人员及幕后组织者,加大侦察力度,采用蹲坑等手段。会后,这个讲话以“秘密文件”下发。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他又开会传达市委要求:如本单位有两名炼功人没控制住,上了北京,该单位领导就地免职,视情节直至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给各单位、乡镇领导施加压力。各单位领导在恶毒的高压下苦不堪言, “610”办借机敛财,有的法轮功学员家被罚得倾家荡产。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辛集市政府中共不法官员带领一百多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没搜到证据就让骂人,不骂就抓走,这样共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

4、赵树华,原辛集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四年恶警绑架了辛集市的田家庄乡郭庄村的法轮功学员李玉德,从他家抢走八千多元现金。家里人去公安局要,赵树华谎说,没拿,还说:“抄法轮功家里的东西从不开条,别要了,要也不给的。”并且还说:“如果给你们开条子,害怕上明慧网曝光。”土匪行径可见一斑。二零零七年六月,辛集市公安局分配给警察和协勤人员每人二个名额举报法轮功学员,举报一个五百元。

5、耿占峰,原辛集市公安局政保科(后改名为国保科)科长,公安局610办公室负责人,现已退休。其人极其邪恶,是辛集市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的血。在任政保科长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其所管理人员分工,有监听的、有跟踪的、有雇佣人在街上抓散发真相传单的学员的,每天早晨四~八点在街上撕传单,揭标语,晚上七~十二点查人监视抓人,举报一人公安局奖一千元。多次率众非法抄家,殴打法轮功学员,勒索财物。不完全统计,经他手绑架法轮功学员十八人,送劳教二人,判刑五人,迫害致死二人。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家现金和物品约合九万七千元。耿占峰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零一年间卖力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捞取了大量钱财和政治资本,被提升为政保科长,离职前又花钱把其儿子耿超安排到政保科,继承其继续疯狂迫害法轮功。受篇幅所限,对耿占峰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在此不一一列出,仅举下例为证。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耿占峰等人对法轮功学员陈西卜一家多次绑架、关押、抄家、非法判刑,全家三口多次被关进看守所、监狱。共被勒索现金四万五千元,抢走摩托车一辆、自行车两辆、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照相机一个、手机三部、手表两块、项链一条、戒指一个、小灵通一个、还有香烟凉鞋等物品。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陈西健、张哲夫妇到北京天安门为大法伸冤,被绑架到商业城派出所,耿占峰对张哲打耳光。二零零三年元旦,听说陈西卜的女儿结婚,耿占峰等又一次来抢劫,因家中值钱的东西早被他们抢光了,就硬把陈西卜的女儿陈苏手上带的结婚戒指扒下来抢走。二零零三年将陈西卜非法定罪从看守所押送到唐山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后保外就医回到家中,耿占峰等又经常骚扰,被逼流离失所。直到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陈西卜被迫害去世。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学员王贵柔去北京上访,被耿占峰为首的恶人关押迫害、勒索二千六百元;后来又被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四年。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李玉兰进京上访,从驻京办事处押回送看守所,被耿占峰陷害,被勒索二千六百元,非法劳教,期满后被送进洗脑班三个月,又被勒索一千八百元,从此失去工作。

九九年,耿占峰搜身抢走法轮功学员冯文礼八百元,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关押,被勒索两万元。九九年耿占峰等把法轮功学员齐藏运关押看守所迫害,用铁管子把左脚打残、用木棍把臼齿打坏,勒索一万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占峰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富增奇非法抄家,把所有各个房间的橱柜,箱子,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个底朝天,把所有的钥匙都抢走,抢走复印机一台、刻录机一台、电视机一台、电脑一台及其它物品,合计四万多元。抢走钥匙霸占了他的房子,把富增奇的手铐到背后,毒打谩骂,抬起来往地上摔,耿占峰抡圆了巴掌左右开弓照老人脸上一阵阵狠打,折磨三天两夜,非法关进看守所两年五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裴俊卿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四年多。女儿富冬晓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张忠被非法判刑后,耿占峰仍不让其家人安宁,带人闯入家中抢走了张忠的摩托(野马牌100,黑色,车牌号为冀AF4254)占为己有,乡邻们经常看到耿占峰骑着摩托耀武扬威。

耿占峰为首的恶人多次对法轮功学员马建设抄家、非法关押、勒索财物、骚扰,扬言:一旦找到什么东西,我非让你倾家荡产,不让你过。由于长期遭受迫害,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

依照《宪法》、《刑法》、《警察法》及相关的国际法,耿占峰犯罪的事实,至少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夺财产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虐待罪、致人死亡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当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重刑。

6、耿超,耿占峰之子,现为辛集市公安局国保科科长,是辛集市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恶毒的骨干份子,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的血。在接任其父耿占峰的政保科长后,继续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率众非法抄家,殴打法轮功学员,疯狂勒索财物。不完全统计,经他手抓捕法轮功学员四十九人,送洗脑班五人,送劳教六人,判刑二人,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五人。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家现金和物品约合二十六万四千九百元。受篇幅所限,对耿超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在此不一一列出,仅举下例为证。

耿超参与和主导了对法轮功学员陈西卜一家多次绑架、关押、抄家、非法判刑,全家三口多次被关进看守所、监狱。共被勒索现金四万五千元,抢走摩托车一辆、自行车两辆、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照相机一个、手机三部、手表两块、项链一条、戒指一个、小灵通一个、还有香烟凉鞋等物品。二零零三年将陈西卜非法定罪从看守所押送到唐山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后保外就医回到家中,耿超又经常去骚扰,被逼流离失所。直到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陈西卜被迫害去世。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位伯乡冯村法轮功学员苏藏欣的老伴被耿超等恶警绑架至市法院毒打迫害五天五夜:用木棍砸腿明骨、电棍电、胶锤打后心,木棍压大腿,强行打吊针、注射不明药物。五天后被送到辛集市看守所,关押迫害长达十一个半月。二零零二年底,因苏家收留被关押而走脱的近村法轮功学员为由,将苏家三口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迫害五个月左右,期间家里仅留下十几岁的儿子和双目失明的弟弟(双目失明的弟弟二零零三年因惊吓过度去世),家中的几千元现金以及摩托车被抢走。由于邪党人员的不断恐吓威胁,使身心备受摧残的苏藏欣身体逐渐不支,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四日(腊月初九)不幸含冤去世。

耿超等对法轮功学员宋同芬多次抄家,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关押六个月,被勒索六千元。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转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早晨,辛集市徐家庄法轮功学员唐秀彤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抓到辛集市公安局。被耿超等人施以酷刑折磨,打成重伤,生活不能自理。这里引用一段唐秀彤的自述为证:“它们用电棍电遍我身上所有敏感部位,使我痛苦至极。由于我拒绝配合它们,它们又使出更为阴毒的招数,给我上‘过秤’酷刑:将一手从肩上向背后拧过去,再将另一手从背后向上拧过去,将两手在背后用电线捆绑在一起,用绳子吊起,使我面部朝下,又在我身上坠上几十斤重的书报,两人站在椅子上抬起,十来个恶人推来搡去,我疼痛难忍;在我被这种酷刑折磨得近于昏迷状态时,他们用水泼,又灌我水,我被它们灌呛,剧烈的咳嗽撕心裂肺,胸腔疼痛难忍。晚上它们累了,把我铐在铁椅子上过夜,我因拒绝坐铁椅子,被他们暴打。为了让我开口说出他们需要的东西,还企图给我灌迷魂药,我坚决抵制,最终他们未能得逞。耿超说:‘你不说,就把你的衣服扒光,照裸体照,发到各处,让人们看。’”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上午十一点,耿超带人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李淑静抄家,抢走录音机、录音带、大法书等;被绑架到看守所十七天,又强行转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耿超等恶人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忍的单位旧城镇信用社、抢走现金三百元,抢先支走七千元。被非法关押看守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一伙拦住法轮功学员薛晓武的汽车,非法搜身,抢走现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车和车上的物品,又抄家抢走电脑和一些物品,强行勒索五千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的一天,薛晓武在饭店吃饭,耿超突然带领一帮人抢走身上带的现金五千元,非法关押二十小时后,耿超狂妄的说:就是要钱,掏钱吧。又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耿超带领一帮人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梁淑雪非法抄家,把屋里翻了个乱七八糟,又从柜子里翻出五千元的存折和两千元现金,老人嚷着:不能拿钱,那是准备给孩子买房用的。耿超得意洋洋的说:就是找钱哩,就是找钱哩。老人犯病躺在地上,耿超命令几个人硬是把老人抬上警车,押送看守所,并说:今天有这几千元就算清了,否则少说要判你三年。几天后强行送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到身体极度虚弱后回家。此外,还进行了多次抄家并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四年底耿超带人从北京把双柳树村法轮功学员韩光泽劫持回辛集时,在他身上没搜到钱,问韩光泽是否有钱,韩光泽说没有。他们说:“没有钱,你是卸掉一只胳膊,还是卸掉一条腿。”由于韩没有钱就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号,耿超打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小五说有事商量。小五便开车前往见面地点,耿超便和手下钻到小五的汽车内,往车内塞了一张法轮功学员用来讲真相的光盘,随后对小五强制搜身,搜走现金五千元,强行把小五带走,又通知家人第二天带二千元现金前来领人,直到家人将现金交齐后才将人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耿超等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刘运表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公安局,勒索八千元,在迫害中被勒索至少三万元。

耿超主导了对辛集市田庄乡彭六佐村法轮功学员张印海一家八口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张印海的大儿子张同义被耿超一伙恶人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一万六千元、存折一张、电脑一台、电话两部、手机一个、录音机一台、花生油五十斤,电脑和手机都被耿超个人占有,并非法判张同义监外劳教一年;张同义妻子李二改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石家庄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张印海小儿子张同键、儿媳周××一家,被耿超一伙抄家,抢走彩电一台,电脑一部和部份耗材,夫妻二人被逼流离失所。二零零五年九月,张印海女儿张香珍、张婷珍、张月香找耿超要哥哥的东西,不但不给,还被耿超非法关押,张香珍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张婷珍和张月香各被勒索一千多元。由于长期迫害,张印海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含冤离世;张印海母李青竹被恐吓,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去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等闯入辛集市支方村法轮功学员刘桂恋家中,当时家中只有刘桂恋一个人,正在裁剪衣服。这些匪徒气势汹汹冲进屋里,把所有的橱柜、箱子、床上、床下、抽屉等处,翻了个底朝天,东西扔的满地都是。从橱里翻到了三千一百元现金,一看有钱,这些恶人更来劲了,又从橱顶抢到了九张存折共计五万五千元,并威逼要出密码支取现金,抢走双卡录音机、两部手机等,得到钱财后耿超得意忘形。并把刘桂恋绑架到公安局,关在铁椅子里,严刑逼供,傍晚又押送到看守所,在严重威胁恐吓的情况下,吃不下饭,睡不了觉,身体精神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等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如淼家中,抢走五千元的存折支出现金,后来又不断勒索一万七千元。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四点,耿超等恶人开着四辆警车非法闯进南智邱东陈庄村,对蔡增才、蔡满根、蔡生珠等四家被抄家抢劫,它们见钱就抢,在蔡增才家见抽屉里有二千元现金,立即装入自己的腰包,当场抢走电视机一台、VCD三台、录音机三台,见到放有现金的保险柜,几个人费尽力气的搬上汽车,一直把汽车装满为止。四个家庭,十二口人,不论老人孩子全部抓走,一个不剩。值钱的东西都搬走,能换钱的人都抓走,其他的东西被子、褥子、枕头扔的满地都是,衣橱、立柜翻了个底朝天,小学生的课本、作业本扔的满天飞舞。这些恶警走后,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看见劫后场面,流着泪说:我见过日本鬼子的扫荡,也经历过土匪的抢劫,没想到现在的警察比鬼子和土匪还坏,这哪是保护老百姓啊,是专门祸害老百姓的,等着老天爷收拾他们的那一天吧!到公安局后,把十几岁的孩子蔡永青扒光衣服搜身,把仅有的四元钱抢走。恶人扬言要想放人,每人交三千元钱,不交钱就送看守所关押;亲友想探视,先交三百元伙食费,不交钱不让见人。因为七十岁的老人蔡生珠和十几岁的外孙蔡永青交不起六千元的巨额罚款,被强行送到石家庄河北省会洗脑中心迫害,最后耿超等恶警强行勒索了五千元才放人。

阴历二零零六年六月初七上午,孔宽新给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举报,耿超等恶警把孔宽新绑架到公安局,关在铁椅子里审问,当天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被勒索三千元现金。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中午,耿超一伙到前营乡骆家营村法轮功学员建唐家中,当时家中无人,恶警们私闯民宅,乱翻一通,抢走了家中的电视,现金等财物,就连一个小手电筒都抢走了,不要的满屋乱扔。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早上七点,耿超等一伙恶警非法撬开辛集市十街女法轮功学员房志华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贵重物品。房志华的丈夫上前阻拦,也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一天一宿后勒索三千元钱才放人。房志华被劫持到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

依照《宪法》、《刑法》、《警察法》及相关的国际法,耿超的犯罪的事实,至少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夺财产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或重刑。

7、贾立超,辛集市公安局国保科警察,辛集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成员。是辛集市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份子。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率众非法抄家,殴打法轮功学员,勒索财物。不完全统计,经他手抓捕法轮功学员十九人,送劳教二人,判刑六人,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家属一人。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家现金和物品约合十四万一千四百元。受篇幅所限,对贾立超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在此不一一列出,仅举下例为证。

贾立超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陈西卜一家多次绑架、关押、抄家、全家五口多次被关进看守所。共被勒索现金四万五千元,抢走摩托车一辆、自行车两辆、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照相机一个、手机三部、手表两块、项链一条、戒指一个、小灵通一个、还有香烟凉鞋等物品。陈西卜、女儿陈苏、弟弟陈西健、弟媳张哲被强加罪名分别投入唐山、石家庄几个监狱。陈西卜保外就医回到家中,又经常去骚扰,被逼流离失所。直到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陈西卜被迫害去世。贾立超见到陈西卜的妻子说:当时你拿出十万元也应该赎回自己的女儿。由此看来这伙恶人索要钱财的野心有多大。因抢钱不满足就定罪入牢。

二零零一年六月,法轮功学员陈西健、张哲夫妻俩被绑架,贾立超抢走现金五千元。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贾立超就指使刘光旭、陈阔、聂小华、温向辉及一戴眼镜的小平头等恶徒用泡湿的棍子打张哲的双腿,并扬言谁能逼出口供就请谁吃饭。恶警用棍子打张哲的脚、膝盖、肩膀,棍子折了好几根。贾立超还拿着棍子在便池里弄脏,欲往张哲嘴里塞,在张哲严厉的目光下没有得逞。 恶警一整天都不让张哲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坐。而这些恶人酒足饭饱后,下午再次对她用刑:恶警刘光旭打张哲的脸,恶警把她摁在地上,提着铐在背后的手,将一块木板放在小腿肚子上,一边上去一个人用劲往下踩,一直到傍晚才住手。致使张哲落下残疾,下巴动不动就脱臼,脊椎、颈椎象棍子一样发挺,腰疼的不能弯腰,左腿被打残,脚骨被打的变了形,两脚不能穿同一号鞋,至今不能长时间站立,无法正常走路。

自九九年开始迫害,贾立超、耿超为首的恶人多次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梁淑雪抄家并被非法劳教两年。一九九九年,耿占峰、贾立超一伙非法把法轮功学员关押齐藏运到看守所迫害,被恶人用铁管子把左脚打残、用木棍把臼齿打坏,被勒索一万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耿占峰、贾立超等就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富增奇进行跟踪、监视。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占峰、贾立超等恶警对富增奇非法抄家,把所有各个房间的橱柜,箱子,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个底朝天,把所有的钥匙都抢走,抢走复印机一台、刻录机一台、电视机一台、电脑一台及其它物品,合计四万多元。抢走钥匙霸占了他的房子,把富增奇的手铐到背后,毒打谩骂,抬起来往地上摔,折磨三天两夜,非法关进看守所两年五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裴俊卿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四年多。女儿富冬晓被非法判刑七年。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耿超、贾立超多次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宋同芬抄家,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绑架,被勒索现金二千六百元。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关押六个月,被勒索六千元。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转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贾立超、谢荫明毒打大士庄村法轮功学员张哲,被勒索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贾立超等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赵志芳非法抄家,强行绑架到公安局遭毒打,两天后送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被勒索九千元、伙食费八百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贾立超一伙拦住法轮功学员薛晓武的汽车,非法搜身,抢走现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车和车上的物品,又抄家抢走电脑和一些物品,强行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四年底辛集市国保大队队长耿超、贾立超等从北京把双柳树村法轮功学员韩光泽劫持回辛集时,在他身上没搜到钱,问韩光泽是否有钱,韩光泽说没有。它们说:“没有钱,你是卸掉一只胳膊,还是卸掉一条腿。”由于韩没有钱就被非法批了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耿超、贾立超等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刘运表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公安局,勒索八千元。

依照《宪法》、《刑法》、《警察法》及相关的国际法,贾立超的犯罪的事实,至少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夺财产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或重刑。

8、魏朝辉,现任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原在辛集市商业城派出所,是辛集市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份子之一。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参加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勒索财物。不完全统计,经他手抓捕法轮功学员十二人,送劳教一人,判刑一人,他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家现金和物品约合七万五千多元。举下例为证。

魏朝辉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陈西卜一家多次绑架、关押、抄家、全家五口多次被关进看守所。共被勒索现金四万五千元,抢走摩托车一辆、自行车两辆、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照相机一个、手机三部、手表两块、项链一条、戒指一个、小灵通一个、还有香烟凉鞋等物品。陈西卜、女儿陈苏、弟弟陈西健、弟媳张哲被强加罪名分别投入唐山、石家庄几个监狱。陈西卜保外就医回到家中,又经常去骚扰,被逼流离失所。直到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陈西卜被迫害去世。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魏朝辉等对田庄乡法轮功学员杨文良非法抄家,抢走MP3一个、MP4一个、现金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魏朝辉等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齐月,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又勒索一千元。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早晨四点,辛集市国保大队头目魏朝辉为首的十八、九个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杨文良的三弟杨文建(法轮功学员)家,抄家并拍照,掐他的脖子,强行拖到车上。又窜到杨文良的四弟杨文社家抄家,魏朝辉领俩恶警上房翻墙窜到屋内,对床下及衣柜内找人,杨文良的二闺女责问:没王法了吗?魏朝辉说:没王法。抓不住 杨文良你们别想安宁。又窜到杨文良的父亲的房上拍照。遭到乡亲的指责才离去。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魏朝辉、聂小华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杜纪英非法抄家,抢走电脑一台、大法书等物品,被绑架到看守所,多次遭强行勒索,至少两万多元。

二零一一年一月,魏朝辉等对法轮功学员赵朝非法抄家,抢走电视、电脑、MP3等许多电器。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凌晨四点,田家庄乡东张口村法轮功学员刘海强在家中被魏朝辉、李晓峰伙同田家庄乡派出所恶警绑架,关押在辛集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被辛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凌晨二点,南智邱镇西城村法轮功学员曹勇被魏朝辉、李晓峰、二豹和南智邱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和抄家,据恶警自己说抄的东西装了满满的一面包车还没装完。被关押在辛集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魏朝辉指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商场街派出所,将正在眼镜店工作的辛集镇法轮功学员李静绑架,抢走个人物品几箱。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将李静绑架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被罚款五千元,勒索五千元。

依照《宪法》、《刑法》、《警察法》及相关的国际法,李晓峰的犯罪的事实,至少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夺财产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应当被判处重刑。

9、李晓峰,现任辛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辛集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成员,辛集市洗脑班成员。是辛集市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份子之一。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参加非法抄家,殴打法轮功学员,勒索财物。不完全统计,经他手抓捕法轮功学员七人,非法关押五人。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家现金和物品约合二万五千六百八十元。举下例为证。

二零零一年六月贾立超、李晓峰等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赵志芳非法抄家,强行绑架到公安局遭毒打,两天后送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被勒索九千元、伙食费八百多。

二零零一年六月贾立超、李晓峰等对法轮功学员耿顺、王敏夫妇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七千元,强行绑架到公安局遭毒打,送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早晨,辛集市徐家庄法轮功学员唐秀彤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抓到辛集市公安局。被耿超、李晓峰等人施以酷刑折磨,打成重伤,生活不能自理。这里引用一段唐秀彤的自述为证:“他们用电棍电遍我身上所有敏感部位,使我痛苦至极。由于我拒绝配合它们,他们又使出更为阴毒的招数,给我上‘过秤’酷刑:将一手从肩上向背后拧过去,再将另一手从背后向上拧过去,将两手在背后用电线捆绑在一起,用绳子吊起,使我面部朝下,又在我身上坠上几十斤重的书报,两人站在椅子上抬起,十来个恶人推来搡去,我疼痛难忍;在我被这种酷刑折磨得近于昏迷状态时,他们用水泼,又灌我水,我被它们灌呛,剧烈的咳嗽撕心裂肺,胸腔疼痛难忍。晚上他们累了,把我铐在铁椅子上过夜,我因拒绝坐铁椅子,被他们暴打。”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李晓峰等闯入辛集市支方村法轮功学员刘桂恋家中,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抢走现金三千一百元、存折九个共五万五千元(逼迫要了密码支出现金)、抢走双卡录音机一个、手机两部。把刘桂恋绑架到公安局严刑逼供,送到看守所关押。

阴历二零零六年六月初七上午,孔宽新给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小人举报,耿超、李晓峰等把孔宽绑架到公安局,关在铁椅子里审问,当天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被勒索了三千元现金。

二零零七年辛集镇法轮功学员王敬芬被李晓峰等人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月,勒索二千七百元,抢走八十元。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李晓峰、魏朝晖等六人到石家庄强行把当时在石家庄的陈西卜夫妇及其女儿绑架回辛集,又日夜派人在其门口蹲坑守候,每天几次到家中骚扰,不准他们出门。由于受长期严重迫害,陈西卜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

依照《宪法》、《刑法》、《警察法》及相关的国际法,李晓峰的犯罪的事实,至少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夺财产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应当被判处重刑。

10、孔繁权,辛集市马庄乡纪检书记、司法所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绑架、毒打法轮功学员,勒索钱财。是乡镇中迫害法轮功学员邪恶分子代表。不完全统计,经他手抓捕法轮功学员七人,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勒索法轮功学员家现金和物品约合三万四千七百元。举下例为证。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孔繁权等对法轮功学员李如淼、张新兴多次进行迫害,先后以办班为名,非法关押,拘禁两次,时间长的一个月,短的六、七天,还不时的进行搜家,恐吓,把张新兴逼的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正月,孔繁权绑架辛村法轮功学员张新兴,又打又骂,长时间上手铐。在张新兴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中,孔繁权多次夜间翻墙入室,骚扰张新兴的家人,共勒索现金一万七千元。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孔繁权等翻墙闯入辛村法轮功学员李如淼家,把李如淼夫妻二人绑架到派出所,勒索现金七千元,抢走五千元的存折(支出现金)。

二零零六年,孔繁权等绑架法轮功学员朱合君非法关押,后转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孔繁权绑架法轮功学员边秀娟夫妻,并大打出手,勒索现金五千元;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孔繁权带人非法抓捕了北营村法轮功学员边秀娟,勒索现金七百元;同天还抓捕了法轮功学员蔡月改。

恶人孔繁权曾恶狠狠的一棍子将法轮功学员树涛打晕在地。

依照《宪法》、《刑法》、《警察法》法律,孔繁权的犯罪的事实,至少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夺财产罪、抢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应当被判处重刑。

天理和人间的法律都有一个基本准则,不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做坏事,人都必须为其所做的承担责任。上了恶人榜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它明白无误告诉你:不但中共可能为了逃避罪责而重演卸磨杀驴的故伎,真相大白天下时的人间大审判和更为严厉的天惩,你也在劫难逃。如果这些恶人出国,将被国外法轮功学员和相关国际组织起诉追究法律责任。话又说回来,这个“恶人榜”何尝不是在你犯罪道路上亮起的一盏“红灯”,摸摸良心,想想下场,为了家人和孩子,弃恶从善,将功赎罪,立即停止参与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揭露迫害真相,是你唯一正确的抉择。法轮功学员和家属也同样会为你的弃恶从善作证。

二、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掠夺

在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命令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无法无天的,对迫害中的任何违法行为不受理、不立案、不追究,纵容败坏恶警等乘机大发横财,明目张胆的抢劫、敲诈勒索,没完没了的罚款。辛集市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尤为严重。根据对部分学员被迫害情况的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非法抄家三百六十三人次,强抢财款三十万四千四百八十九元,非法罚款一百七十九万六千零一十二元,敲诈勒索财款十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九元,共抢走摩托车五辆、拖拉机一辆、自行车四辆、电视机十一台、影碟机十台、电脑十九台、复印机一台、打印机八台、刻录机二台、录音机十一台、照相机一个、手机十部、手表四块、项链一条、戒指一个。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政保科(后改为国保大队),在迫害法轮功前是公安系统无人愿去的、没什么油水的岗位,迫害法轮功后也成为可以大肆捞钱的“肥差”。迫害法轮功成为一些恶警的发财之路,敲诈成瘾,与土匪绑票无异,交钱放人,抓了放,放了抓,榨干法轮功学员家的血汗钱。他们利用抄家搜书为名,偷抢法轮功学员家的财物,除现金及存折外,大到汽车、摩托、拖拉机,小到一个手电,从项链、戒指、手表到食用油,几乎无所不包。身穿警服,却干着强盗的营生,走到哪抢到哪,从不空手而回。耿超、耿占峰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勒索动辄上万元,可见其心狠贪婪的程度。他们发了昧心财,花天酒地的挥霍老百姓的血汗钱。下面是几个典型案例。

二零零四年恶警绑架了田家庄乡郭庄村的法轮功学员李玉德,从他家抢走八千多元现金。家里人去辛集市公安局要,当时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赵树华谎说,没拿,还说:“抄法轮功家里的东西从不开条,别要了,要也不给的。”

耿占峰等恶警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陈西卜家,不分白天黑夜,不带任何证件私闯,砸碎玻璃,破窗而入,以搜大法书为名,想拿什么就拿什么,能偷就偷,能抢就抢。二零零三年元旦,听说陈西卜的女儿结婚,耿占峰等又一次来抢劫,因家中值钱的东西早被他们抢光了,就硬把陈西卜的女儿陈苏手上带的结婚戒指扒下来抢走。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占峰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富增奇非法抄家,把所有各个房间的橱柜,箱子,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个底朝天,把所有的钥匙都抢走,抢走复印机一台、刻录机一台、电视机一台、电脑一台及其它物品,合计四万多元。抢走钥匙霸占了他的房子。

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张忠被非法判刑后,耿占峰仍不让其家人安宁,带人闯入家中抢走了张忠的摩托(野马牌一百,黑色,车牌号为冀AF4254)占为己有,乡邻们经常看到耿占峰骑着摩托耀武扬威。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一伙拦住法轮功学员薛晓武的汽车,非法搜身,抢走现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车和车上的物品,又抄家抢走电脑和一些物品,强行勒索五千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的一天,薛晓武在饭店吃饭,耿超突然带领一帮人抢走身上带的现金五千元,非法关押二十小时后,耿超狂妄的说:就是要钱,掏钱吧。又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耿超带领一帮人对辛集镇法轮功学员梁淑雪非法抄家,把屋里翻了个乱七八糟,又从柜子里翻出五千元的存折和两千元现金,老人嚷着:不能拿钱,那是准备给孩子买房用的。耿超得意洋洋的说:就是找钱哩,就是找钱哩。老人犯病躺在地上,耿超命令几个人硬是把老人抬上警车,押送看守所,并说:今天有这几千元就算清了,否则少说要判你三年。

二零零四年底耿超带人从北京把双柳树村法轮功学员韩光泽劫持回辛集时,在他身上没搜到钱,问韩光泽是否有钱,韩光泽说没有。他们说:“没有钱,你是卸掉一只胳膊,还是卸掉一条腿。”由于韩没有钱就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号,耿超打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小五说有事商量。小五便开车前往见面地点,耿超便和手下钻到小五的汽车内,往车内塞了一张法轮功学员用来讲真相的光盘,随后对小五强制搜身,搜走现金五千元,强行把小五带走,又通知家人第二天带二千元前来领人,直到家人把钱交齐后才将人放回家。

耿超主导了对辛集市田庄乡彭六佐村法轮功学员张印海一家八口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张印海的大儿子张同义被耿超一伙恶人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一万六千元、存折一张、电脑一台、电话两部、手机一个、录音机一台、花生油五十斤,电脑和手机都被耿超个人占有。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等闯入辛集市支方村法轮功学员刘桂恋家中,把所有的橱柜、箱子、床上、床下、抽屉等处,翻了个底朝天,东西扔的满地都是。从橱里翻到了三千一百元现金,一看有钱,这些恶人更来劲了,又从橱顶抢到了九张存折共计五万五千元。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四点,耿超等恶人开着四辆警车非法闯进南智邱东陈庄村,对蔡增才、蔡满根、蔡生珠等四家被抄家抢劫,它们见钱就抢,在蔡增才家见抽屉里有二千元现金,立即装入自己的腰包,当场抢走电视机一台、VCD三台、录音机三台,见到放有现金的保险柜,几个人费尽力气的搬上汽车,一直把汽车装满为止。四个家庭,十二口人,不论老人孩子全部抓走,一个不剩。值钱的东西都搬走,能换钱的人都抓走。到公安局后,把十几岁的孩子蔡永青扒光衣服搜身,把仅有的四元钱抢走。恶人扬言要想放人,每人交三千元钱,不交钱就送看守所关押;亲友想探视,先交三百元伙食费,不交钱不让见人。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中午,耿超一伙到前营乡骆家营村法轮功学员建唐家中,当时家中无人,恶警们私闯民宅,乱翻一通,抢走了家中的电视,现金等财物,就连一个小手电筒都抢走了。

马庄乡司法所孔繁权等恶人,在辛村法轮功学员张新兴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中,多次夜间翻墙入室,骚扰张新兴的家人,共勒索现金一万七千元。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孔繁权等翻墙闯入辛村法轮功学员李如淼家,把李如淼夫妻二人绑架到派出所,勒索现金七千元,抢走五千元的存折(支出现金)。

建议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各级纪检、检察机关举报迫害者罚款和勒索财物情况,要求追查罚没财物的入帐及使用情况,追究迫害者的贪腐责任。

三、辛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恶报事例

善恶有报是万古不变的天理。人类历史上那些迫害善良修炼人的人,虽能一时得逞,但最终都遭到了严厉的天惩(报应),在辛集市,那些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恶人遭到恶报的例子也不少。下面是我们搜集的辛集市部份因迫害法轮佛法而遭恶报的案例。由于统计条件的限制,这些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事例仅是实际发生的九牛之一毛。

修炼人以慈悲为怀,我们不愿意看到恶报发生,包括那些曾给法轮功学员制造冤狱和各种巨大痛苦的人,我们将这些恶报实例记录下来,是为了让他们及更多的人从中明白善恶有报的天理,从而在是非善恶间,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不给自己的将来留下遗憾和恶果。

1、河北辛集市原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刘存柱遭恶报得精神分裂症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时任辛集市副市长、辛集市政法委书记的刘存柱,利用组织和行政权力强制督促各单位各乡镇和政法部门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任职期间,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十人,劳教二十人,行政拘留一百九十七人,三百多名集中办班。二零零六年四月在辛集市换届时传出让他退休消息后,驱车前往石家庄拉关系、走后门,想继续在政府部门挂名牟利,在被拒绝后回来的高速公路上突然叫司机停车,然后独自一人在高速路边傻坐了将近一小时,神志开始不清醒,回到家中后突发精神分裂症。

2、辛集市法院副院长郭根圈遭恶报死亡

原辛集市法院副院长郭根圈,在二零零五年带领几个恶警在辛集农机配件办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欺骗污蔑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其朋友给他讲法轮功真相,他不接受,还污蔑法轮功修炼者。此后不久,郭根圈于二零零五年阴历十月十一日突然脑溢血,四天后身亡,死时五十多岁。

3、辛集市国保大队队长等三人遭恶报

辛集市国保大队恶警耿占峰、耿超父子,连任辛集市国保大队“610”的头子,追随邪党,卖命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如今父子俩恶报临头,均患不治之症,耿占峰得尿毒症,儿子耿超得糖尿病;另一名国保大队警察贾立超则患股骨头坏死症。

4、田庄乡派出所副所长任广通遭恶报死亡

任广通,田庄乡派出所副所长,不听善劝,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仇视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前,任广通车祸丧命,遭了恶报。

5、张古庄乡派出所副所长杨如卜遭报身亡

张古庄乡派出所副所长杨如卜,自九九年七月以来紧随江氏邪恶集团,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多次带人参与抓捕骚扰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中旬,杨如卜收受同事八千元的贿赂,却不给人家办理所托之事,钱也不退还,还耍无赖口出狂言:“我就这样,你愿咋办就咋办。”气愤至极的同事拔出刀子,在派出所院内就把杨如卜捅死,恶人遭报。

6、华北石油辛集采油五厂原公安处处长商崇贵遭恶报死亡

华北石油辛集采油五厂原公安处处长商崇贵,积极跟随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名被非法拘留。在其直接指使下,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毒打,非法堵截法轮功上访者,非法搜查法轮功学员的家,迫使法轮功学员离家出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恐吓、威胁。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突发心脏病死亡,年仅五十四岁。据知情人透露,其早晨六点还在锻炼,六点三十分回家就犯病了,到七点左右就死亡了,前后不到一个小时。

7、南智邱派出所警察郑红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郑红,南智邱派出所户籍警察,本不管法轮功,可他积极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多次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的家,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遭遇车祸受伤住院。

8、交警贾新区遭恶报暴死

贾新区,四十七岁,智邱镇新兴路村人,是辛集市交警,借调到建设街派出所,在其借调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抄法轮功学员的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暴死在家中。

9、南智邱镇副书记刘永洲遭恶报

刘永洲,原南智邱镇中共副书记。二零零零年三月两会期间,刘永州带领十来个打手在西城棉油厂办公楼上,用棍子、钢丝钳、拳打脚踢等毒刑摧残十几名男女法轮功学员,人人过关,六十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刘永洲是恶首,公然声称“我是踩着法轮功上来的”。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刘永洲被人用粪叉叉伤。

10、南智邱镇九名村干部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马兴起,男,五十九岁,南智邱镇小车城村支书。其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组织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迫使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并多次指使村民撕毁大法标语,还多次参与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罚款,并用非法得来的钱财大吃大喝。马兴起二零零四年得脉管炎,不见好转,二零零七年又得了胃穿孔。今年阴历腊月十八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肝癌,仅隔五天时间,于腊月二十二死亡。

南智邱镇小车城村村委会会计马成生、村长马中生多次配合邪党政府骚扰、抓捕、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罚款,撕毁真相材料,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心劝其停止作恶,可他们一意孤行。结果,马成生二零零一年春得了脑溢血。马中生得了脑血栓险些丧命。

南智邱镇大车城村前任支书刘月勤、现任支书刘如昌、前任公安员耿建起、副书记耿东春、村民崔金锁,积极追随配合镇政府、“610”到法轮功学员家抓捕、绑架、骚扰、监视,给“610”报信,撕毁真相标语。刘月勤今年五月被人捅了两刀。刘如昌去年腊月因处理纠纷不公,致使一村民跑到他家服毒死在他家中。崔金锁在前年突然得了心脏病,险些丧命。耿建起今年五月骑摩托车在大街上与汽车相撞,妻子胳膊摔断。耿东春去年年三十其妻子发急病死亡,时年五十九岁。

西曹家庄村前任支书王宝俊监视法轮功学员,撕毁大法标语。王宝俊外孙女突然傻了,让看邪祟的刚看好,女儿又突然痴呆,再怎么也看不好了,现住在精神病院。

11、田庄乡三名村干部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辛集市田庄乡彭六佐村大队前公安员张中球,二零零一年春的一天,乘乡派出所去农村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顺便车回家,多管闲事,助纣为虐,抢先迫害、追捕邻村法轮功学员。没过几天,张中球把腿摔坏,疼痛难忍,行动用双拐,半年多不能干活。

马旦子,男,原倾井村大队会计,大约六十岁左右。九九年以后在任职期间,用镰刀刮法轮功学员贴的真相标语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因吃、喝、嫖、赌贪污公款,被开除职务。女儿离异,女婿到他家中把所有的门窗玻璃砸碎,当着众人骂的他一家人猪狗不如,乡亲们都暗地里笑。大队里也催他把公款还上。

马文卯,男,原倾井村治安巡查员,大约五十多岁。九九年以后在任职期间,一直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抄书、绑架等。零六年医院检测得了食道癌等病,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份死亡。

12、和睦井乡大士庄村两名村干部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村支书李树林积极配合邪恶抓捕法轮功学员,曾遭恶报从高处摔下来,腿拐了半年。村治保主任邢保军妻子恶毒攻击大法,撕毁大法真相标语,当年遭恶报被电击而死。

13、南智邱镇三村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死亡

马二柱,男,南智邱镇小车城村人。自从邪党迫害大法以来,马二柱经常跟踪、暗中监视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慈悲的对他讲真相,也不听。后来,马二柱得了脑血栓,病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经受四、五年的病痛之后,在二零零九年六月,恶报死亡。

马永昌,男,南智邱镇小车城村民,受恶人指使,经常撕毁大法真相标语,不断的干扰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对他讲真相,多次劝阻也不听。去年,马永昌得了淋巴癌,嘴歪眼斜,并做了手术。经过一年多的痛苦煎熬,在二零零九年八月,马永昌恶报死亡。

西陈家庄村村民穆青海撕毁大法标语,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他说我挣着村中这份钱呢,结果两天后死亡。

14、和睦井乡两村民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和睦井乡黑旗营村的陈庆存,写诋毁大法的标语,法轮功学员给其讲真相,并告诉他,如不涂掉会遭报应,他不听也不信,现已成植物人。陈发根诬告法轮功学员,将真相材料交给派出所警察,得半身不遂一年后死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迫害法轮大法修炼人的中共邪党追随者们,不但头上高悬邪党随时卸磨杀驴的屠刀,还要面临着中共解体后人间正义法律的公审和制裁,更无法逃脱那来自上天的无所遗漏的恶报清算。曾经不可一世的薄熙来、王立军等已被判入狱,周永康、李东生等也被抓,表面是因为政治内斗和贪腐,背后真正原因是他们都是极力迫害法轮功的刽子手。

结语

其实让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都是辛集人,都被辛集的水土哺育着,本是乡里乡亲的一家人,也没有个人之间的仇与恨,是谁将仇恨种在你的心中?谁令我们邻里不宁?是谁令他们失去理智的、疯狂的欺压、凌辱我们的善良同胞乡亲?罪魁祸首就是共产邪党一贯利用的群众斗群众的手段,是江泽民等首恶与共产邪党互相利用,威逼利诱使各级官员和警察成为罪犯,并最终承受天理和法律的惩罚。从这个角度说,他们也是江泽民等首恶与共产邪党的受害者。跟随邪党干坏事,自己遭罪倒霉。

在此奉劝那些至今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与平安,为了你们未来的得救,立即停止迫害,别再真心给邪党卖命了。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保护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下载辛集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统计表(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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