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珠海刘爱华被非法判刑 陈小军被送洗脑班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被非法关押已十六个月的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华,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刑4年;陈小军虽免于刑事处罚,但却被珠海市610送广东省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下午,法院通知陈小军家属到看守所接人。然而珠海市政法委操纵公检法非法关押陈小军不行,终于自己跳出来了,过去他们一直在欺骗被害者家属和律师说刘爱华和陈小军不归他们管,你们去找公检法吧,不接待家属。这次珠海市政法委(610)副主任陈海宁(原来是正主任,降级)和香洲区政法委主任陈琪,还找来了珠海市南屏镇政法委、南屏镇北山村居委会,在看守所里把陈小军劫持,说是送广东省洗脑班。

律师对政法委的人说:法院宣判陈小军免于刑事处罚,他已经是自由人了,他应当回家,你们这么做是对法院生效判决的不尊重。政法委的人恶狠狠地说:判决结果出来后,就跟你没有关系了,你再说我就给陈小军上戒具。家属在看守所门口等,听到家属在门口非常大声地对保安和周围的人说:政法委的陈海宁和陈琪,是国际追查名单里的恶人,他们出国就会收到法院传票的,你们看守所怎么能听他的。送陈小军去洗脑班的车出去,家属没有看到。政法委协迫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出车辆、出钱作为绑架陈小军去三水洗脑班的费用。

事后律师感叹地说:法律的权威应得到全社会包括所有的执法机关的尊重,若连法院的生效判决都不尊重,还奢谈什么法治国家。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华和陈小军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警察绑架,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十六个月,被强迫做奴工产品塑料花,每天从早上七点到下午三点。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曾非法庭审刘爱华、陈小军,俩人的律师都本着对法律和人权的尊重,当庭做了严格的、严谨的无罪辩护,全面否定了检察院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指控,以致法庭一直无法给他们二人定罪。按照法律规定,庭审后不能宣判有罪的,就必须释放当事人,不得超期关押。在过去九个多月,珠海公检法却不释放人,也没有任何答复。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放人,但得到的回答不是“做不了主”就是推脱。

这次是刘爱华第八次被中共公检法等人员绑架迫害。据悉,刘爱华在看守所长时间坐在不见天日的屋里干活,臀部肿烂,血压高达190,身体状况非常危险,家人提出保外就医,有关公检法人员以“不能做主、没权利放人”,“你找具体经办人”,“我们需请示领导”,“我哪有那么大权力放人”等等言辞互相推脱责任,之后更是拒见家人,也不接家属电话。珠海市第一看守所所长不但拒绝让刘爱华“保外就医”,还进一步对她进行洗脑“转化”迫害。

刘爱华在美国的子女王珊珊、王旋表示,在这场对“真善忍”修炼者的迫害中,父亲含冤离世;母亲多次被中共非法逮捕、关押、劳教、洗脑。

陈小军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原是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前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迫害发生后,他遭到严酷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就在珠海被绑架并被判刑监押七年之久,七年后到回珠海仍然在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上班。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技术过硬,并带着科研小组为企业取得多项专利。陈小军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绑架时,儿子还不到一岁,现在孩子都已经两岁了,常常跟着妈妈到法院去“接爸爸”,嘴里常常念叨“爸爸”、“爸爸”,谁看着都心疼。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