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同事推荐有幸修炼法轮大法,经过不断修心性加上炼功不知不觉的身体上的病好了不翼而飞了,身体健康了,家庭和睦了,经济收入也提高了。俩个孩子一男一女都考上大学本科,将要走向社会,生活过的很美满。
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了,由于妻子不明真相在二零零二年春举报了我,后来想反悔已晚了,东风派出所所长李志要了两千元说是做押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七台河市六一零、国保大队、新兴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和东风街六委委主任万金华以棚户区房屋户主签名为由绑架了我,关押在东风派出所,手脚铐在老虎凳子上,所长赵洪伟指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不让去厕所。穿着单衣服秋天的风给我吹的全身发抖。
九月二十四日,他们两次送我去看守所都因体温超标拒收,他们强行让我喝了不明药物和冰水,又去了防疫站和人民医院连夜检查,检查完毕在旅店住夜。二十五日上午送我去看守所,又拒收。返回东风派出所,中午又给我喝了不明药物,下午看守所把体温提高了一度收所,看守所的人说是上面叫这么做的。
二零一零年七月,我被送进入七台河市861监狱集训队,由于不背监规,姓郎的犯人用板条打,打的臀部肉都肿起来。
二零一零年九月上旬,犯人带工班长有个姓王、有个姓施;他们一贯吃、拿、要 别人的东西并且还当“托儿”,给警察拉皮条;他们向我要东西我没有就以工作没干好为由打我耳光,两个人替换着打,每个人打了我二十几个,当时我就头晕眼花、两眼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从那以后大脑不清,总是头疼、迷糊、眼睛模糊,手、臂无力,腿、脚不能自主,穿衣服也穿不好,扣扣子也是斜着扣。每次报号都报错,报错了还要挨一个甚至更多的耳光,一日三餐排着队去食堂吃饭;站排时在前面,走着走着就是最后一个,天天如此 。
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我被转监到佳木斯监狱八监区二中队,区教导员姓施,中队长于春亮。这时的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有些事情需要别人帮助,如穿衣、打饭。过了二零一一年元旦以后,在我走路不平稳的情况下,中队长于春亮和带工犯人王玉溪强行让我出工。
二零一一年三月末,佳木斯监狱成立了严管队,是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半个月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每个监区先转去几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剩下的下个月进行。死了三人以后,监狱对剩下还没去的大法弟子进行体检,我的结果是高血压、心脏病、头疼、迷糊,不给检查说是无钱,自那以后不找我出工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每天收音机在室内都能收到《九评》和其它一些真相播音,监狱知道后,突然来了个大清监把我的mp3清出来,按他们的规定应该关小号可是中队长于春亮反而让我出工一个月。
二零一二年九月,中队指导员巩青春管监内,刷卡不及时造成监内无水;犯人偷水却罚我蹲七天小号。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和十一共放假十五天,开工第一天也就是十月九日那天中午,我还没吃午饭,中队长于春亮让我下午出工。我找到他说明头疼、迷糊、高血压等其它一些情况,不适合出工。他说:让你出就必须得出。我说我出不了工我就不出。就这样他抬手打起来,然后,把我推到小屋继续打;我的手抓住栏杆就向外喊,他狠狠地用胳膊勒住我的脖子往后拉,勒的我喊不出声、呼吸也困难,然后又打我,导致我犯了心脏病,身体瘫坐在暖气上,旁观者王玉溪和警察韩华看事情不好把我扶到监内躺下。我被判刑三年半,做了三十年的工作被邪党给开除了;妻子没有经济来源要求办低保,桃山区街道说离婚可以办低保。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妻子与桃山区法院一起来到佳木斯江口监狱办理离婚手续。
三年半刑期已满,我本应该堂堂正正的回家,但却不能,七台河六一零还想绑架我到洗脑班,由于接我的人去的多只好让我回来。他们还不死心,天天在我的住处蹲坑、窃听家人孩子的电话;至今家人也不敢与我联系,我也无固定之处过着流浪的日子,这就是我遭受迫害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