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识破病业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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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我是农村一位普通家庭妇女,今年六十六岁,我于二零零五年有幸走入大法修炼,成了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炼大法前,我身上有附体,还有各种慢性疾病,长年被折磨的不象人样。修炼大法后师父给我身上的附体拿掉了,并在很短时间内身体净化的无病一身轻,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师父的崇敬和感恩之心。

几年来,在修炼的过关中,魔难中,凭着对师对法的坚信闯过了一个又一个大关,现只将我近期闯过病业假相的大关与同修交流,我想或许对那些还在受病业困扰,至今没有过去的同修能有所借鉴,使我们在正法修炼的路上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一、否定迫害

那是二零一二年的秋天,有一天我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口干,尿多,多食,多喝并浑身无力,可身体一天比一天消瘦。我原本一百六十多斤的体重,一下子减了五十多斤,满脸的皱纹象八十岁的老太婆,所有认识我的人看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瘦的这个样,赶快上医院看看吧。老伴和女儿更是整天逼着我上医院,好象我的生命在他们看来就要不行了似的。

在我身体最难以承受的那段日子里,另外空间有一个生命经常对我叫喊:“让你痛,让你瘦,让你瘦成一小点。”我就坚定正念对着那个生命大声说:你去死吧!我修大法有师父管,你说了不算。在我强大正念的排斥下,同时请师父加持,这个生命叫喊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一边退一边说:李洪志的功太厉害了!另外空间干扰的邪恶退了,这使我更增加了战胜病业假相的信心,不管谁说让我上医院我就是不动心,师父讲:“真修的人没有病”[1]。我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我告诉家人:我这不是病,是假相,我很快就会好的。

农村庄稼地里的活很多,秋收刨花生、收玉米很劳累,女儿回娘家帮忙,老伴也在地里干,他们看我干活很疲劳、吃力的样子,女儿走到我跟前,眼含着泪花关切的说:妈呀,你上医院去检查一下吧,看你身体瘦成这样我实在不放心,我姐走了(我大女儿几年前车祸中离世),你可千万不能出事了。他们都把我身体出现的假相当成常人的那种病了,从表面看是很明显的糖尿病症状,可我就是不承认它是病。我拿起手中的活儿,心里请师父加持!嘴里对女儿说:我没有病上什么医院,你看我干活有的是劲!他们看我干活的劲头,女儿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我在不断的否定旧势力对我身体迫害的同时,身体逐渐好转,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也一直没有落下,可是我消瘦的不象样子,对证实法起了很大的干扰作用。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就得为法负责,不能因为我的问题影响了众生得救。想起师父的法:“真正修炼得修炼你这颗心,叫修心性。”[2]静下心来回顾自己身体出现病业假相前的修炼状态:因为自家小卖部卖货進货的事,老伴经常挑我的毛病,时间长了我有点装不下,就和老伴争吵,顶撞,觉的自己为这个家付出太多还不满意,心里不平衡、委屈,把自己该修去的人心和提高的机会一次次错过了。长时期过不去关,被旧势力钻了空子,造成身体被迫害。

我跪在师父的法像前愧疚的对着师父讲:师父啊!弟子太不争气了,让师父为弟子操心太多。我郑重的发自内心的向师父表示:今后一定守住心性,修自己,做师父的真修弟子,一切听师父安排,全盘否定旧势力强加的一切,在大法中归正。头脑清晰了,修炼的路明确了。

第二天女儿回娘家又跟我谈起上医院的事,我心里很坦然的告诉她:这不是病,我很快就会好的,你就放心吧!你不用老惦记我的身体,你回去好好照顾你婆婆吧!女儿听了这些话从此再也没提让我上医院的事。

二、整体的力量

在我身体病业假相的过关当中,同修都没有被我身体表面的假相所迷惑,而是正念加持。我身体除了表面的清瘦外没有了其它的不适,自己内心感觉年轻了许多,可是就是消瘦的身体和满脸的皱纹一点也没改变,吃起东西来很吓人,大包子一顿吃三个,吃面条三大碗,零食,水果整天不断,不管吃多少就是不长肉,吃多少肚子也不饱。

有一次和同修在一起交流,我告诉同修:我吃饭很多就是不饱,好象让另外空间拿走了。这“另外空间”几个字警醒了同修。被另外空间的生命抢走了?这种迫害真让同修都没有想到。大家在一起交流、切磋,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种迫害?最后在法中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师父说:“是你的东西不丢”[2]。于是提议我在每要吃东西前加上一念:“我吃”,意念中都是吃到自己的肚子里。

从此以后吃的东西一点不丢,吃的东西少了,还知道饱了,现在我的体重增了二十多斤,谁看我都是健康的标准身材,红光满面,白里透红。家里的常人虽不修炼,可是亲眼目睹了大法在我身上展现的超常,现在他们都更相信大法了,亲朋好友,村里人看到我现在的身体没有上医院恢复的比以前还好,年轻了许多,他们也不说怪话了,一些人也改变了原来对大法不好的想法和误解。

现在回想起来我闯关的整个过程,凭着就是对师对法的坚信,坚定的守住一念:“真修的人没有病”[1]。在否定旧势力强加的迫害中证实法,同时向内找,在法中归正,在法上提高,最后最慈悲伟大的师父帮助我从病业假相中闯了过来。

以上是自己修炼中的一点体悟,由于层次有限,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还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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