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许晓琴被重庆女子监狱劫持四个月

更新: 2018年12月2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许晓琴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在客运中心向民众赠送神韵光盘时,被南大街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永川区政法委及“610”办公室要公、检、法“从严、从重、从快”实施迫害,从五月一日被绑架到冤判并于八月二十五日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仅仅三个多月的时间,永川区政法委及公、检、法机关严重违反中共的法律程序。同时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迫害的还有五月十七日在文曲路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李元素。

许晓琴的家属于八月二十七日给她送衣物,狱方回复说:监狱规定不能送衣物,监狱里可以买,要等两个月入监集训后亲属收到入监通知才可接见。

两个月后一监区答复说不符合接见条件,并给许晓琴的弟弟打电话说可以给她上账(上钱),并告之许晓琴被判三年六个月。可见监狱警察违反《监狱法》关于服刑人员享有通信、通话和会见亲属的权利。

给她们上账的钱还不知她们能否用上。据李元素的子女说,她们问了在监狱工作的亲戚,去查了给李元素上的600元没有上在她的账上。

重庆女子监狱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
邮编:401329
监狱长:李晓娟 13983256985
一监区电话: 023—65777500 023—65777503 023—65777504 023—65777505
一监区主管洗脑迫害的狱警:罗监区长 唐×× 潘××

永川区邮编:402160
永川区政法委:副书记:高良先13657608001 周荣华
“610办公室”主任: 杨宁
永川区公安局地址: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公安局 :023-49581913
公安局一科: 49577143(办) 49577140(办)
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黄辉树13509470446;钟科1388395412
国保涉案警察:邓光琪13996005251 何成钧
胜利路办事处政法委书记: 李远春 13594200086 023-49863939(办)
胜利路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罗民全 13883780718 023-49866434(办)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