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师父的话 归正自己不在法上的行为

——对乱法行为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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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师父在《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中的一段问答,“弟子:现在香港正流传一种由大陆学员制作的录音卡,里面有师父早期讲法,包括济南、大连等,炼功音乐也有明慧网没有发表的,还有其它明慧交流及讲真相文章。卖七十元一个。听说佛学会已叫学员停止传卖,但还有人做。现在已到美国,弟子想问一下这个东西能不能够传?

师父:干扰大法弟子修炼的方式是以多种多样形式出现的。最乱的时候哪,迫害严重的时候,什么都来。看似正面的,其实是在干扰。七十元一个,那钱上哪去?谁在干?大法弟子无偿给大家提供了很多东西,除了正式开书店的,基本上是不收费的,网上也有。出发点是什么?为了方便大家学法,也得向佛学会、向管发行出版的学员谈好才行。”

师父这段讲法我反复学了好几遍,感到近两年来在我地区流传的一种唱戏机偏离了师父的法,后来又看到明慧编辑部的《通告》和明慧网同修的文章“警惕乱法行为”,才让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二零一二年,由外地同修传来了一个唱戏机包括“内存卡”,本地同修看后,认为这个唱戏机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就这样在我们这个地区传开了。不长时间,整个地区传的越来越广,甚至传到其它省市了。据推销商透露,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销售了上万个。这个唱戏机就这样走進了本地区大部分学员的家中。

在这期间,想要唱戏机的同修到处追着找同修让复制,有技能的同修每天为给同修复制内存卡,忙得废寝忘食,师父交给的三件事根本就顾不过来,把这也当成是在做大法的事。

后来发现有学员把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录音也制作進去了。有同修认为这是极不严肃的,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只有DVD和VCD光盘,一直没有书面上的文字,也没有其它形式的资料(如录音等)。而将《对澳洲学员讲法》录音放進唱戏机中去,这是不是一种乱法行为呢?

另外,有同修对唱戏机内放進师父的济南讲法、大连讲法录音感到不妥。带着这些疑惑,当时曾经给《明慧编辑部》发过信,也提过建议,但未见到这方面的回复,就误认为明慧编辑部可能认可了。就这样在这两年的时间,该唱戏机如同滚雪球一样由该地区向外传播,不但传到全省各地,甚至传到了外省以及更遥远的地区去了。

通过学习师父《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和明慧编辑部的《通告》,针对我地区以上情况,我们曾与身边的同修一起切磋,大家都有共识,认为大法修炼是极其严肃的,一定要按照法的要求做,绝不能随意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不注意可能就会起到乱法的作用。

如果师父正法一旦有一天结束了,我们给世人留下的这个唱戏机,就分不清哪些是大法,哪些不是大法,我们也要对后世负责,对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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