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同修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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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作者注:本文只是针对大陆大法弟子中的类似现象的认识,不同于国外的形式。)

一些个别经商或想经商解决生活问题的同修,有意无意的把自己的生意延伸到大法弟子当中来,把大法同修当作了市场或市场的一部份,同修之间从纯洁的修炼关系变成了市场关系或生意上的往来。这在我们今天正法修炼中,人为的加進去不属于修炼范畴的东西,形成了一种势力和极大的干扰,并且带动了更广大的人心、利益心在大法弟子中蔓延,甚至因为对这些事情法理的不明确,每个人都各怀不同的认识或私心,在大法弟子中形成了不同的认识群组,有的还争议很大,争来争去,形成了不同的僵持和间隔,影响了大法弟子个体和整体的提高,人为的间隔已经严重影响了做好“三件事”,给大法带来了损失和负面影响。

这其中,挑头在大法弟子中做市场的同修责任重大,受其影响的同修都有责任,尤其是那些推波助澜出资支持、接纳、推动、购买其产品的同修,就是这个市场的主要依靠,更是应该深深的找找自己了。大家都能在法理上认识清楚,善意的与挑头的同修交流,不给其依赖的市场,就不会有这些事情大面积的发生,甚至能将损失减少到较小的程度。没有人心怎会招来这些不好的事情上门呢?

关键是很多这样做的同修不认为这是干扰,自己没有受到干扰,觉得这都是个人认识的问题,不牵扯大法原则的问题,你们都太小题大做了,在给人家扣帽子,买谁的不是买啊,解决同修生活问题不是更好吗?这些隐藏隐蔽的人心啊,真的是很难觉察了。

人心盖过了大法的原则,人心、神念真的就在这一念间啊!是该再好好的学好法了,不然做了多少该做的事情,发现都是用人心来做的,也是白做啊。

大法弟子之间就是如何配合好做好师父交代的“三件事”,如何配合好“证实法、救度众生”,除此之外,人为的在大法弟子整体或局部加進来的任何不属于大法中的“私事、社会上的人事”都是干扰或破坏,利用大法的资源达到自己的目地,利用大法的资源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利用大法的资源来达到自己的抱负和想法,利用大法的资源来推波助澜,都是在利用大法,都是有罪的,自己偿还不起。

而那些法理不清或没有认识到这一步的同修,给予了这样的人和事市场的同修,或仍在维护这些人和事的同修,一定要警醒了,没有这样的土壤,这些不正的事情怎么会在我们中间落户、生根发芽、甚至结出黑色的罪恶果子呢?

无意指责任何一个同修,每个同修都有自己的优点或长处,修的也许都非常不错了,也许在这个问题上出了错误,需要提高认识、去掉一些根本的执着了。但这些问题都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一旦走不回来,可能就会彻底毁掉自己,是非常关键和严肃的事情,希望我们当中的每个人都要慎重的思考自己的这些认识和念头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是如何形成的?如何导致自己去做或迎合的?

并且,师尊在这些时间的讲法中,越来越明确或严肃的告诫我们这些方面事情的行为和后果,也是否是需要我们审视自身,必须把这些不正的东西去掉,必须把这些破坏法的东西从我们整体中去掉呢?毋庸置疑,我们需要走正这些路,把这些干扰和破坏从大法弟子当中清除出去。

让我们重温师尊的教诲:

“弟子:有学员利用大法项目联系上全球很多弟子,并开始做自己的生意。这样是不是干扰大法弟子?

师父:是。利用大法资源在赚自己的钱的,你跟那个迫害没有任何区别,将来你就知道了。这种干扰是破坏大法弟子资源。资源是有限的,它是用在正法救人上的。将来这件事情可不是简单的。”[1]

“弟子:有学员在同修中推广传销、直销的商品,听不進别人的善意。

师父:谁在学员中传播那些不属于正法的事情,谁就在干扰大法弟子、破坏正法形势!比魔干的罪还大,按照那个旧势力说,比魔干的还凶。是真正的在破坏。过去我说过,谁能破坏了大法弟子修炼形式啊?外在的因素,经过这场迫害,破坏了吗?只是锻炼成熟了大法弟子,筛下去的是沙子。谁能真正的把这个修炼团体破坏了?把大法破坏了?谁都做不到,实践证实了。我说过,就是这样,干扰的是有执着的人,法是破坏不了的。能够起到坏作用的,只有内部人。是凡干这样事的人都不是大法弟子,你就不要把他当作大法弟子对待,不管他修了多长时间。”[2]

希望我们都能把心思用到“三件事”上,别把自己的生活工作问题掺和到大法弟子当中来,走正走纯这条路,不引起波动和间隔,每一步都要走稳,每一步都不能出偏差。希望我们大家都能互相提醒和帮助,走好最后的修炼之路。

一点个人认识,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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