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卖主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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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初春的早晨,寒风兮兮,我去早市买菜。

一進市场,就看见前面有一个摊位上在卖驴肉。肉很新鲜,我们决定买点。选了一块,上秤一称,正好是二十元钱的,付了钱,驴肉放到方便袋里,拎着就走了。

迎面来了邻居小张,她让我把这肉称一称,并说这个卖肉的人经常缺斤少两。我这个人很粗心,从来不想这些。就说:“算了吧,不用称了,少能少哪去。”小张说:“我给你找秤。”盛情之下,只好听她的了,结果一称,比原来多七元钱的肉。

当时,我就想: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师父讲了:“你碰到的任何问题都不是简简单单的,都不是偶然的”[1],这不是小张来告诉我这肉给你多了吗? 我不等于占人家的便宜呀。

于是,我又找了一家卖梨的小夫妻,称了一称,还是二十七元的。卖梨的小夫妻问:“大姨,少斤两啦?”我说:“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七元钱的肉。”小夫妻二人问我:“大姨,你打算怎么办?”我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得把钱送回去。”小夫妻二人说:“大姨,你心眼真好。”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师父让我们要为他人着想,你们卖货的起早贪黑多不容易,如果一天要多给出去两份,那就不挣钱了。”小夫妻啧啧称赞:“法轮功真好,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抓住这个机会给他们讲了大法真相,同时给他们做了三退,然后,我拎着驴肉去找卖主。

到那一看,肉已卖了一半了,周围有六、七个人,我把肉放到秤盘上,笑着说:“老弟,请你再称一称,这肉到底是多少?”这个卖肉的人以为我去找秤呢,当时脸就沉下来了,并问我:“咋了,少秤了?”我笑说:“不是找秤,而是送钱。”他听我这么一说,先前那种阴沉的脸一下子变晴了。

接下来我说:“我买二十元钱的肉,而你却给了我二十七元钱的肉,我不应该把多的钱给送回来吗?”卖肉的人听我这么一说,当时表态说:“大姐,就凭你这颗心,这钱我不要了,就送给你了。”我赶紧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教导我们要用真、善、忍做好人,修成无私无我,遇事先替他人着想。”

这时,围观的人都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并说现在这样的人可少了,我接过来说:“多着呢!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都能这样做,比我做的还好呢。”这时在场的人都点头称赞,我接着讲了大法真相。

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喜悦,我深深的感到,修炼大法真是乐在其中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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