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海城卢云来和张亚芹被非法判刑四年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法轮功学员卢云来和张亚芹,被非法关押半年,于十月二十四日,遭海城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卢云来拒绝签字,已经开始上诉。

非法判决后,海城市法院没有给卢云来判决书,也没有通知家属,十月二十六日,卢云来的女儿卢鹏去法院打听,才知道这一切。

卢云来要求再请律师,于是,女儿卢鹏再请北京律师介入,并会见当事人卢云来,帮助他写上诉状。目前,卢云来的律师和卢鹏已经把上诉状递交法院。

卢云来先生,六十三岁,海城验军镇冉家村法轮功学员;张亚芹女士,六十来岁,海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在南台市场被绑架。下午三点左右,验军镇冉家村支书领验军派出所(姓郑)、南台派出所、海城国保、鞍山国保共四人到卢云来家非法抄家,把墙上的画抢走,后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海城看守所,位于海城南台镇。

九月十六日上午,鞍山市海城市法院对卢云来和张亚芹进行了非法庭审,家属请的北京律师到庭做无罪辩护,要求释放。刚开始,法庭不让律师说法轮功不是×教,律师说,“我就是为这事来的,不让我说,我将记录在案。”

法庭上,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在场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听得入神,觉得耳目一新。这次非法开庭,中共恶党人员胆胆突突,怕的要命,只提前两天才通知家属,只允许两位家属旁听,其他人一律禁止,不难看出中共司法机关对法律的践踏。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