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大地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在山东省,两千五百多年前,这块土地上诞生了伟大的儒家学派的缔造者——孔子。从此,孔子的儒家学说在中国的历史上一直被演绎着,仁、义、礼、智、信更是人人耳熟能详。这块土地也因为圣人的出现而备受瞩目。更使这里的百姓而以此自豪。
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中共执政以来,这个邪恶政权的独裁、暴政,使中华大地的传统文化破坏殆尽。它讲战天斗地,与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形成对立,抛弃了仁、义、礼、智、信,不相信善恶有报,使人的道德良知无底线的下滑着。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邪恶迫害以来,山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惨烈位居全国之首。山东省监狱成为迫害的主要帮凶。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监狱最早关押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三年左右,这里使用迫害的手段残暴至极,至少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据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讲,他们受到的酷刑超过一百五十种。
在监狱抵制洗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严管组”,少则一个多月,多则半年,有的甚至九个多月;有的被关在小号里,戴着手铐脚镣,一天只给一个小馒头,一块咸菜。屋里只有一张床,冬天冰冷,夏天酷热,狼狗看门,几个月下来体重下降几十斤,身体被折磨得极度虚弱。从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严管组”由恶警头目李伟指使,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仅三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吕震被迫害致死。
刘仲明:七十多岁,入狱后坚决不写“五书”,多年被关在严管组遭受迫害,临出狱时狱警指使刑事犯于长亮殴打刘仲明,被打断肋骨。恶人于长亮出狱后不久即遭恶报死于车祸。
邵承洛:五十七岁,青岛中医大夫,二零零五年被劫持入狱,多次遭到残酷迫害。受刑多达一百五十余种,如:将牙刷插进手指间旋转,手指皮开肉绽;打断肋骨,打断手臂;将两手两脚绑在一起,身体成弓形,放在倒置的凳子的四条腿上,打手将凳子踹倒,人便翻滚着重重的摔到地上;硬生生将头发、眉毛、胡子拔下;手臂破了,恶人竟用很脏的抹布包上;野蛮灌食;将擦便池的脏布塞到嘴里;用烟熏,眼睛流泪咳嗽不止;连续罚站十二天;连续五十天不让睡;把拖把夹在腿弯里,跪在地上,被几个犯人用圆木殴打,用脚踹脸和头。
陆丰田:山东沂水县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十年重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陆丰田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在监狱十一监区五楼监控室。李天民在李伟的指挥下,对陆丰田进行“车轮术”,不顾陆丰田身体虚弱,监狱医院查体肾结石,肝慢性损伤与胆炎症等病症,对陆丰田仍大打出手,不准睡觉,不停地拳击打耳光。近期,陆丰田因为自己按“真、善、忍”做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不“转化”、不干活,被十一监区恶警区长李伟指示“攻坚组”恶人杨洪友、王友涛、吴勤涛等残酷迫害,出现严重的冠心病、心绞痛症状。后被送到省监医院住院,现已四个多月了。
黄敏,七十多岁,一位大学讲师,他因体弱多病无法正常工作,因修炼法轮功让他重新登上讲台,一个科学工作者体验到了大法的超常和神奇。当大法蒙冤时,他义无反顾的利用自己技能,采用电视插播广传大法真相以澄清邪恶者对法轮功污蔑的谣言,为此他被诬判二十年重刑,精神和肉体都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在监狱此种恶劣的环境,他还能善待他人,为了抵制洗脑折磨,他已绝食四十多次反迫害。在山东省监狱已被非法关押十一年之久。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集体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对亿万法轮功修炼群体的残酷迫害已延续十五年,这场“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罪恶,已将几百万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致死。更为恶毒的是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中共犯下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这么惨烈的迫害在中华大地上发生着,然而,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公检法依照政治运动中媒体报道或内部指令办案,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包括律师与法官也认清了这一点,实际上中共在迫害中一直在“以权代法”、根本没讲过什么法律。公安六条和民政部规定不是法律。中共领导人讲话和媒体报道没有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具体问题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应的。公安部全面认定邪教时,根本不包括法轮功。二零零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指出,到目前认定的和明确的邪教有十四种:其中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邪教有7种:呼喊派;门徒会;全范围会;灵灵教;新约教会;观音法门;主神教。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7种:被立王;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儿;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众所周知迫害法轮功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那么各级执行者,特别是直接执行者,一定要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这是难以逃脱的。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已经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者的退路。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作为理论指导,是正法大道,有着神奇功效和巨大的内在力量。江泽民曾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十五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有在中国销声匿迹,反而出现了在一百多个国家受欢迎的盛况,大法书籍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弘传,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在多个国家被起诉判罪。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认清了中共的邪恶,目前已有一亿八千万同胞退出了党团队组织,彻底抛弃了这个恶党,不愿与其为伍。二零零二年在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亿万年前的天然石头,上有:“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据地质科技人员鉴定,此字为天然所成,无任何人工雕凿痕迹。天意昭昭,天灭中共早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在此也郑重说明,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利用插播,发资料、光盘,这不是搞政治,是愿众生能得救。自从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群体以来,中共利用整部国家机器诋毁法轮佛法,在铺天盖地的造谣诽谤下,很多不明真相的中国人相信了中共一言堂的谎言宣传,仇恨、谩骂法轮佛法,参与迫害修炼人。其实,这已经把中国人推到了迫害佛法的罪恶之中了。历史上迫害佛法修炼的人报应是很惨的。看见这些人处于危险中,所以法轮功学员才走出来讲真相。有人不理解,说:好,就在家炼吧,不要出去讲。是的,法轮功学员们完全可以躲在家里无病无痛舒舒服服过日子,何必省吃俭用自费做真相资料,冒着风险去受苦。你们仔细想想,一个内心缺少真理信仰的人,是没有勇气在中共的淫威下澄清事实的;一个缺乏道义的人是不能担当起帮助他人重任的,一个缺失仁爱的人是不会舍生忘死坚持的。法轮大法教人向善,佛法慈悲众生,为了能让被中共绑架的参与迫害者清醒,不再随同中共作恶,在天灭中共时不给它当陪葬,法轮功学员才舍生忘死的救人。历史的教训也告诉我们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作恶者最后都会自食其果。在此仅举两例。
例1:古罗马的尼禄,为了迫害基督徒,让人在罗马城内纵火,然后嫁祸基督徒,使民众痛恨基督徒,为迫害基督徒找到了借口,继而实施疯狂的打压,将基督徒扔进斗兽场,任凭野兽撕咬;把基督徒用柴草绑起来,在皇帝游园的时候当火把点。这种毫无人性的凶残,遭到了天谴。古罗马在经历了四次大瘟疫后彻底消失了。参与迫害基督徒的邪恶者,也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这和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的天安门自焚案何等的相似,而且参与策划并导演震惊世界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原央视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年仅四十七岁就恶报身亡。
例2: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前东德一名守护柏林墙的卫兵,名叫英格-亨里奇。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
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别无选择,所以他是无罪的。庭审法官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错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应具有人的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然后才是警察。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柏林法庭最终判处东德守墙卫兵罪行成立,不予假释。
同理,在迫害法轮功这场浩劫中,作为警察,执行上面的命令,不能成为行恶的借口,“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为了自己的未来请三思而行吧!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声明中说到:“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神目如电,查看着每一个人的一思一念。法网恢恢,亿万双法轮功学员的眼睛也在注视每个参与迫害者的一言一行,并把他们的罪行一一记录在案。无论是所谓中共中央的高官还是最低一级的居委会的人员,无论是在发达的城市还是闭塞的山村,只要这个人参与了迫害法轮功,最终都难逃法网。
目前,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邪恶集团人员纷纷落马,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亦成为阶下囚。各级政法委被双规逮捕人数众多,公安部副部长610头子李东生被抓,政法委头子周永康也被秘密逮捕,外媒纷纷报道,自称“摄政王”的曾庆红也面临被查处。虽是中共内斗的表现,其根本上也是恶有恶报的结果。江泽民集团利用邪党政权打压法轮功“真善忍”的普世价值,它放纵“假恶斗”和各种贪腐色情等东西,拉拢和重用那些最邪恶的坏人参与迫害,同时搞垮了它自己。曾经不可一世的江集团如今分崩离析,惶惶不可终日。江泽民及其帮凶、打手们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名在海外几十个国家被控告,正义的审判已经拉了开帷幕。
中华有五千年的文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沉积是这个民族兴旺发达的魂魄,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儒释道并存的。佛家讲“善”,道家讲“真”,儒家讲“仁”,三教都是重德向善的,它们共同维系了社会的稳定。信神、敬佛、尊道是世代相传的心法。
神州大地,炎黄子孙,半神文化让中国这古老东方大国闻名于世。常言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什么是今天的“时务”呢?停止迫害,将功补过!为自己和家人未来的生命负责。首先要清醒自己在做什么。迫害法轮功初期,在压力和诱惑下,有的政法官员为了功名、仕途而出卖良心,参与迫害法轮功。十几年过去了,无论你处于什么位置,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都有不同程度的了解,你们心里应该明白:法轮功学员真的在修心向善,回升人类道德,法轮功学员没有参与政治,没有要夺谁的政权。他们上访是要说明: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向世人讲真相是为救度被谎言蒙骗的人。如果你们至今还不能醒悟,不愿放弃贪念和私欲,继续作恶,选择与佛法为敌,那么等待你的是万劫不复的深渊和正义法律的审判;如果你抱着侥幸心理,推波助澜,妄想得到中共的保护,无异于水中捞月,成为替罪羊;如果你识时务,明辨真相,停止迫害,将功补过,你就选择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失。”人心一念都逃不过神的眼睛,更何况所作所为呢?你说不信善恶有报,但善恶有报不会因为你不信就不存在呀。就算不信,你为什么要拿自己的未来、命运甚至生命做赌注呢?等到恶报来临时还有后悔的机会吗?
真心的希望山东司法系统所有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大法真相,认清形势,制恶扬善,做出明智的抉择。
关心你们未来的法轮功学员
——写给沈阳市公检法各级官员与警察们的劝善信
沈阳市公检法各级官员与警察们:你们好!
对于警察,很小的时候就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刻而又美好的印象。学校老师和家长都时常说:“在马路上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小时候,我最要好的一个小朋友的爸爸就是公安,村里经常丢东西,我爸爸的一块手表不翼而飞了,那个年代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是结婚三大件啊。我爸妈那个心疼啊!不几天,公社里就抓来了一个贼。我知道是我的那个要好的小朋友的爸爸抓的。
那个时候,我还不懂什么叫正义、公正,但我知道偷东西的行为肯定是不好的,抓贼肯定是好的。
自此,我人生之初的字典里多了“公安、警察”这几个字,我知道他们是与正义、善良、好人、值得信任、保护他人、打击丑恶等意义紧密相连的。并且我一直坚信着这一点。
一、好人整好人的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长大之后,人生第一次和警察打交道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我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把“真、善、忍”宇宙特性作为自己坚信不疑的行为与思想的指导准则,却成为了警察的“工作”对象。我因国家对法轮功突发的无端的打压而上访,被劫持到派出所,并被戴上刑具、关押,我那时仍然坚信,一定是哪出了问题了,我是一个好人,警察也应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好人,好人怎么会用暴力去整另一些好人呢?这中间一定存在着“误解”,与对问题的不明真相。
那这些“误解”与不明真相是如何产生的呢?
在一九四九年后的中国,没有人敢轻易的怀疑国家和政府,也没有人敢质疑共产党以及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但一本奇书《九评共产党》把一切都揭示了。
“误解”与不明真相,不来源于基层民众与基层干部,来源于中共自身。中共假恶斗的本质注定了它永远是民众与民众之间“误解”与“不明真相”的制造者。中共输出暴力、制造谎言、挑动群众斗群众、嗜好权斗整人、言必阶级斗争。土改如此、三反如此、五反如此、四清运动如此、文革如此、“八九”、“六四”如此、镇压法轮功还是如此。
中共建政以后,不仅镇压反革命,也镇压革命者,不仅逼迫好人整好人,也利用坏人整好人,挑起坏人窝里斗,整个中共统治的历史就是你斗他、他斗你,最后,中共把大家都斗了。
举几个例子:
1.一九五七年“反右”中,第一个跳出来批文化人章伯钧的人就是吴晗;“文革”第一个被打倒的文人市长恰恰是吴晗,后来一九六七年第一个自杀的人也是吴晗。
2. 一九五八年军中“反教条主义”运动中,批刘伯承、粟裕和萧克等人的始作俑者是彭德怀;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第一个被清洗的也是彭德怀,彭在后来的文革中被毛活活整死。
3.“延安整风”中替毛泽东最卖命、整人最卖力且受益最大的人是刘少奇。刘少奇一九六六年被批倒批臭,被红卫兵拳打脚踢当众羞辱,一九六九年在开封的一间地下室被折磨致死。
4.文革时贴出全国第一张大字报的聂元梓,可以说为文革的发动者立下了头功,但很快就和北京红卫兵的其造反他领袖一样被捕入狱,被审查、批斗、关禁闭、劳改,一九七三年三月,聂元梓又被安上“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开除党籍,监督劳动,聂元梓投监整整八年。
5.文革初期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高级成员王力、关锋、戚本禹, 极力鼓吹造反,一马当先,不留后路,等自己的效用发挥殆尽,没有利用价值时很快被捕入狱。中共“党”则永远扮演“伟光正”,牺牲的永远是不幸曾为党冲锋陷阵的追随者,悲惨的永远是那些当枪使的打手们。
6.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为什么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为什么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被他们迫害过的人此前不也被说成了是“反党”、“反革命路线”吗?!历史例子数不胜数。
二、法轮功修炼者是社会中的好人、更好的人
历史是最诚实的证人。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功法,教导人按照宇宙“真、善、忍”法理,修心、向善、做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直至达到“返本归真”的圆满境界。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民众,最自律的人,当领导不吃拿卡要、不贪不腐,当医生不收红包……在各行各业都能够恪尽职守做好人,都能够与世无争默默奉献,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法轮功就是一块净土。
那些贪污腐败落马的官员中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吗?那些每年数以几十万计的形形色色的真正危害社会的刑事案件中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吗?同样那些每年成千上万的社会群体性暴力事件中,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吗?法轮功修炼者才是真正维护这个社会发展最稳定的基石。
他们讲真相是为了清除中共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是为了解除世人对佛法的仇恨,从而希望世人能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他们的纯善、祥和、正义、理性造福于人类的身心,有益于任何社会。“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一九九八年当时的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在针对法轮功的调查报告中做出的结论。
三、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向来合法
你们知道吗?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在中国向来完全合法。因为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学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中共两办在2000年明确的7种邪教和公安部公通字(2005)39号文中明确的7种邪教,总共明确了14个邪教,其中都没有法轮功。2014年6月重新公布的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刑法》300条中也没有“法轮功”三个字,而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两高”关于防范邪教的司法解释,它只是个司法解释,而不是立法解释,从立法上都没有明确法轮功非法,司法解释为法轮功非法,这不是空穴来风吗?这本身不就是违法的表现吗?!
“×教”之说来自江泽民个人说辞和中共党媒《人民日报》,那决然不能代表法律。针对法轮功的这场长达十五年的迫害,也恰恰来源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出于一己之私的无端打压。江氏集团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倾尽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善良无辜的修炼人,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残酷地打压法轮功。它扬言“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如今,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打倒,没有被销声匿迹,反而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荣获世界各地褒奖与支持议案、信函三千多项,堪称奇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还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并于二零零九年获得亚太人权基金会授予的“杰出精神领袖奖”。而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等罪魁祸首则在多个国家以“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名被告上法庭。
四、酷刑、性虐、杀害等是在执法还是在犯罪?
请你们用基本的良知和起码的法律常识来判断下面几个例子是在执法还是在犯罪?
1.“高蓉蓉被毁容灭口案”
“高蓉蓉,女,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工作。因坚持信仰法轮功,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在沈阳龙山教养院,被警察唐玉宝、姜兆华等用电棍连续电击六、七个小时,导致高蓉蓉面部烧焦、严重毁容,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高蓉蓉被毁容案”。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高蓉蓉被送到中国医大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期间,在警察的严密监控之中,沈阳市的多名法轮功学员智慧的成功的解救出高蓉蓉,并将高蓉蓉被毁容的照片在国际社会曝光,中共警察的暴行令世界震惊。
中共江泽民、罗干、周永康政治流氓集团害怕高蓉蓉本人也被营救出国,因此全力追踪高蓉蓉的下落,并将此案定为“公安部二十六号大案”,成立了专案组,动用一切力量,搜查高蓉蓉,而此时,许文有正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总队长,直接负责追查高蓉蓉的下落。二零零五年三月六日凌晨,高蓉蓉不幸再次被绑架,多名参与营救的法轮功学员同时遭到非法抓捕。政法委书记罗干与公安部长周永康亲自点名要将许文有树为全国典型。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再次被绑架的高蓉蓉被辽沈警方杀人灭口,死于“医大”,年仅三十七岁,脸上布满疤痕,骨瘦如柴。
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时任公安部长周永康亲自为许文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从此,许文有傍上周永康这位“大哥”。许文有攀上周永康这位中共中央领导级大哥后,忠实地执行的周永康的迫害命令。
2.大东区法轮功学员陈玉梅被殴打致死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晚七点,法轮功学员陈玉梅出门不久,在滂江街自家小区附近遭到大东区长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当事犯罪警察对她拳打脚踢,当场就把陈玉梅打的昏迷不醒, 有很多路人见证了当事犯罪警察的暴行。一天后陈玉梅死于空军四六三医院,七月六日,陈玉梅的尸体被强行火化,前后不到三天时间。家人看到陈玉梅的胳膊上、腿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
3.法轮功学员于溟被扎手指、砸胸部,生命曾现危急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号、九号,于溟白天被非法审讯之后,晚上接着被审讯。他被带到一间特讯室,特讯室没有监控。当事犯罪警察(没有出示证件,疑为沈阳国保人员)把于溟的手、脚、腿和胳膊全部铐住,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
大概当天晚上十点来钟,犯罪警察开始对于溟实施暴行,他们踢他的脚,踢他的腿,揪头发,拽耳朵,还拿别针扎他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并拿装着矿泉水的瓶子砸他的胸部,砸了好几次。
这样酷刑折磨到后半夜,于溟的心脏就不行了。当时血压高达一百九,心跳一百五十多下。第二天,又换了一拨审讯的警察,照例踢他、打他,扇他耳光。
4. 法轮功学员李东旭女士被性虐待
李东旭女士,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李东旭被沈阳市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到皇姑区明廉派出所。非法审讯期间,沈阳市国保三名男警察强行脱掉李东旭的衣服,把她单独关在一屋内,一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声称要电击她的阴部。一警察又打了李东旭四、五个耳光。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被打得迷迷糊糊,这时警察强迫她在“笔录”上签字。
五、善恶有报是天理
沈阳市公检法各级官员与警察们:
正义从来都不会缺席,报应也会毫厘不爽。看看现在的形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些高官纷纷落马,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苏荣、万庆良……,表面看他们是中共恶党内斗的牺牲品,实质是他们紧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报应,是上天对他们的惩罚,也是上天在警示你们,沈阳公检法人员中遭恶报的时刻已在眼前了。
二零一四年四~五月份,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因心脏偷停,被送进区医院抢救。多年来,段庆祝在沈北公安分局的“工作”主要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虽然沈北新区公安分局视此事为“机密”,然而警察们心里都明白:段庆祝是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了。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二日,沈阳市沈北区法院副院长柳晔突然暴病丧命,年龄不到六十岁,还没退休。柳晔是第三个沈北区法院因脑部疾病死亡的法官。
二零一一年初,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亢荣东出车祸重伤。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正月十六),沈北新区法院年仅四十五岁的法官鄂安福因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无效而丧命。鄂安福在中共对法轮功打压初期的二零零一年,积极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非法秘密判处了五名法轮功学员三到八年重刑,其中第三小学的体育老师王敏是鄂安福昔日的同事,竟被鄂安福送进了辽宁省女子监狱。据悉,在临终前,鄂安福也许是对报应的恐惧,也许是出自内心深处的忏悔,不断地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并虔诚的向法轮功学员忏悔,同时退出了中共邪党组织。
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张文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此前,副院长张文刚刚参与将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孙玉书八年,霍德福六年),被称为“二零零八沈北冤案”。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在辽宁省两会期间,正在兴致勃勃参加会议的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突然被宣布“双规”,立即被带离会场。据中共官方报道,张东阳十六日上午还在向最高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汇报工作。谁知其下午就沦为阶下囚,张东阳的妻子也因为参与受贿一同被调查。张东阳多年来的权利、地位、财富瞬间化为乌有。
二零零一年张东阳任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负责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的审批,当时沈阳市各区县,有大批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沈新教养院、张士教养院、龙山教养院迫害。张东阳作为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是当时迫害的主要参与者。二零零四年,张东阳调任辽中县任纪委书记,积极迫害法轮功,多次参与各种会议,布置迫害方案,当年年底,张东阳任辽中县县委书记后,迅速在辽中县掀起了迫害法轮功的狂潮。法轮功学员吴连铁、郑守君、邱清华、陈国涛先后被辽中县国保大队和监狱迫害致死。
六、让善报与您永相随,愿恶报从此即消弭
沈阳市公检法各级官员与警察们:
迫害法轮功的根源虽不来源你们,但你们中的许多人却实实在在的参与了这场迫害,参与了这些犯罪行为,成为了中共与江氏集团的牺牲品。
我们相信,警察中不乏有正义感的好人,但如果参与了迫害,就是在犯罪啊!如果不听善劝,明知故犯,那就是自甘堕落为坏人了。真正的坏人是一定要受到惩罚的。
也就是说,如果不立刻停止迫害,不能悔改和弥补自己的罪过,任何人都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这就如同希特勒集团发动了二战,但二战结束后战犯可远远不只是希特勒几个人啊!就在几个月前,高龄九十多岁的当年二战时奥斯威辛集中营的财务看守人员在美国被推上法庭,这所集中营共三十七名工作人员悉数被法庭公审。他们当时都是希特勒所多次褒奖示范的“英雄”,如今,是整个人类的敌人,背上了“反人类罪”的标签,成为可耻的阶下囚。
时代已经走到了“依法治国”的年代。“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执政党也得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捍卫公民基本人权包括保护公民信仰自由是“依宪治国”的基本内涵。迫害法轮功严重的违背了我国《宪法》,违背了《刑法》等多部实体法律,也严重践踏了我国与世界签署的诸多国际公约。在不久的将来,迫害者将无一幸免的被送上正义的法庭审判。其实,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共已经颁布了一部法官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条例。请你们一定要审时度势,今天针对法轮功的判卷很可能就会成为明天把自己推上法庭的罪证。
为此,请你们立刻停止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等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条件释放他们!并认清形势,赶快从所有的迫害事件中全身而退,揭发和保存恶人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证据,保护和善待法轮功学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同时退出中共邪党及其一切附属组织,这样才能保证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
真心希望您选择善良,摒弃恶行,让善报与您永相随,愿恶报从此即消弭!
部份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饶阳的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您能收到这封信,说明您是幸运的,希望您能抱着一个平和理智的心态把它读完,我相信,您一定能体会到我们的一番良苦用心。
现在每天打开新闻,都能看到有高官落马的消息。落马官员的数量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级别也越来越高。许多官员都讲:现在,当官已成了“高危行业”!
中国有一句古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前中国时局动荡,诸多内幕海外广传,而被封闭视听的中国人却很难知道真实的内情,望您能看到关乎自己未来命运的真实资讯,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选择,摆脱桎梏,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众所周知,江泽民因一己之私、妒嫉法轮功发展迅速,不顾当时其他常委的反对,盗用国家资源,假借法律的名义,裹挟公检法司和政府人员参与犯罪,丧失理智的发动迫害法轮功。很多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无奈表态都是一句“上面的命令”。国际媒体曝光,“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是江在一次会议上口头传达的命令,同这个命令一起的还有“一般不发红头文件,只密码电传或口头传达,不署名,一概说是“中央批示”。 这不明摆着让基层执行者充当替罪羊吗!
周永康被抓、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等落马说明了什么?大清算已经开始了,江泽民、罗干、周永康都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还有早被拿下的薄熙来——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犯。从王立军、薄熙来到李东生、周永康、徐才厚,已经渐渐的在逼近迫害的元凶江泽民了。表现上是那一伙在政治博弈中落了马,实际上天理报应才是根本。
人们对那些作恶多端,而屡劝不改的人往往发出这样的感叹:良言难劝该死鬼。这句话并不是诅咒任何人,它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得出的教训。那些一味地祸乱社会、残害善良、不听劝告的人,最终都是自己给自己掘下坟墓,沦为地狱之鬼。为什么有的人活着时恃权骄横,无人敢惹,死后却被世代唾骂,甚至连累后人不幸呢?官再大,钱再多,谁能逃脱善恶报应的天理呢?
在当今,特别是十五年来对信仰佛法“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的迫害中,不听良言相劝,遭恶报死亡或祸及家人的例子已遍布全国各地,各个阶层。据网上大量的报道,这里仅举几个例子:
王宝军 |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衡水市政协主席王宝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王宝军于1998年3月—2001年6月任饶阳县委书记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曾对孔君道村的郑朋让,城里的李军霞各非法判刑三年,寨子村臧忠迎被非法劳教一年,以致合村石银焕被非法劳教,南京堂村张道僧被非法劳教,马屯村李兵、石振国被非法劳教,圣水村田占环被非法劳教,孔君道村的杨忠慎、杨忠焕姐妹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四年八月,退休在家的河北省深州市原政法委书记尹玉珍突然被衡水市检察院、公安局来的人带走调查双规,现在被异地关押看管。现任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姚士慧,原深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单位上班时,直接被“上级”来人宣布带走调查。
这次尹玉珍因卷入南街非法强占土地案件被双规,实质是在任深州市政法委书记期间,疯狂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恶报开始,尹玉珍在任期间,调动各科局、乡镇一把手主抓迫害法轮功,把所有炼过法轮功的学员全部登记造册,当时几乎人人都遭受交书、表态、抄家等迫害。只要是炼法轮功的,哪怕只有一天,也要逼写“保证书”并罚款。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非法拘留、监控、抄家、罚款、开除、劳教、判刑等等一切迫害手段都是他亲自拍板定局。
姚士慧原来是深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后升任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分局长兼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表面上看,近年来,中共许多各级官员被查处,其表面上的原因或是权力斗争、或是生活作风,或是贪污腐败,不一而足,但是,如果将这些人在迫害法轮功期间的所作所为翻开,就不难发现,他们几乎都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的积极参与者。
古语讲“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自从中共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所有对法轮功犯过罪的恶人,很多遭到恶报,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真相、内幕会揭开,参与迫害佛法修炼者的中共人员,不管他们是情愿还是不情愿,也不管他们是高官还是普通人,只要他们不放弃迫害,恶报必将紧紧相随,躲也躲不掉。
从广东汕尾市城区政法委书记刘仁凤受癌症煎熬狂蹦跳,被家人用绳索紧紧捆缚而死,到上海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处恶警魏志耘暴死,五官扭曲肿胀,尸体变形膨大;从黑龙江阿城市恶警孙维学因肿瘤不能手术而被活活憋死,到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派出所所长童永峰在警车内被活活烧死。这些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展现了跟随中共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悲惨结局。
更有患血癌、骨癌、喉癌、肺隔膜癌、牙床癌等各种恶疾者,病痛缠身、受尽折磨,在痛苦中品尝自己罪恶酿下的苦酒。
有的迫害者遭恶报,猝死时全身发黑,车祸时身首异处;有的迫害者,杀害法轮功学员而被人杀;有的迫害者被中共利用完、前途绝望而自杀,有的则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有的恶报方式更加离奇、不可思议,让不信神佛的人目瞪口呆,比如:
河北石家庄市正定县七吉村村长郑新贞,得怪病,一米八的个子,临终前身体萎缩到只有一米左右,在痛苦中拼命挣扎而死;
黑龙江双城市希勤乡裕升村村民赵庆国撕抹大法标语,半夜从被窝里猛然坐起,然后七窍流血而死;
哈尔滨气化厂邪党党委书记孙凤臣得怪病,五脏全烂而死;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公安分局恶警周劲松无病暴死家中;
湖北黄梅县蔡山镇恶警殷小峰遭雷击。
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触目惊心、振聋发聩的事实,难道还不能让那些迫害者幡然醒悟吗?
* 总体概貌
据统计,从1月1日到12月31日,2013年全年新增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案例至少705人。其中:
本人遭恶报共有689人:
本人遭恶报死亡334人;
本人遭恶报身患恶疾93人;
本人遭恶报被判刑入狱、被双规被调查、被拘留被捕94人;
本人遭恶报被撤职、破财、开除、离婚、停职、降职94人;
本人遭恶报骨折、摔伤、失明、被砍、雷击、半身不遂74人。
殃及183个家人遭恶报:
家人遭恶报死亡98人;
家人遭恶报伤残31人;
家人遭恶报患癌、瘫痪、被逮捕、离婚、破财等54人。
遭恶报死亡的主要方式是癌症、车祸和猝死。
这只是从民间渠道及时反映给明慧网报道出来的恶报案例数量,和实际数量很难相比。
* 新增遭恶报人员系统分布情况
2013年新增迫害法轮功遭恶报705名人员中,公检法(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国保人员、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劳教所、监狱)人员306人,占新增遭恶报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三点四;
各级政府、委、办、局人员119人,占新增遭恶报总数的百分之十六点九;
行政基层和企事业(各级企事业,社区、村委会,学校、工厂等)人员167人,占新增遭恶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点七;
受毒害世人(居民、村民)113人,占新增遭恶报总数的百分之十六点零。
* 新增遭恶报人员地区分布情况
在遭恶报人员中,人员分布在26个省市区中。其中黑龙江177人,河北81人,山西66人,山东57人,广东50人,湖北37人,辽宁31人,吉林20人,湖南17人,上海16人,重庆13人,江西10人,云南10人,等等。
* 结语
不要以为法轮功是气功,没有什么了不起,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修炼者,罪孽深重。从上文705个案例中,相信你已经看到了迫害的后果。邪党为了自救、撇清罪恶,会把没有利用价值了的人员当作替罪羊。在这里,我们郑重的奉劝所有参与迫害的人,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否则必遭恶报。大清算的帷幕已经拉开,人做的任何事,都会轮报到自己身上。
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才能保平安呢?
只有远离江泽民集团,才能远离罪恶;只有退出中共党团队,才能净化自己的灵魂,获得新生。还在参与迫害的,必须立即停止,才能摆脱可怕的下场;犯下迫害罪行的,必须弥补自己的过失,挽回造成的损失,才能减轻罪责。天理昭彰,法律无情,请珍惜生命,选择光明!
谈了这么多,目的只有一个:请善待法轮功学员,善待佛法修炼者,替自己的未来考虑,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真心的希望您好,希望您平安,希望您幸福,希望您和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你们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