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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法官阻挠律师辩护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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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凤城市法院九月二十三日对法轮功学员金彪进行非法庭审。开庭前,审判长潘淑琴对金彪的辩护律师设下了几个“不许提”,被律师平和的几句话,顶的无言以对。

不知道潘淑琴是明知无理而心虚,还是奉命而行,她对辩护律师说话是:“一会开庭时,不能评论刑法三百条合不合法;不能评论法轮功是不是×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如果要提到这些内容,可别说我打断你说话不让你辩护。”

律师的回答是:“这个我还真得提。因为你们就是用它来给我的当事人定性的。而我查遍了所有的法律,至今还没看到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了。”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金彪表示,法轮功让他按“真、善、忍”做好人,使他身心受益;同时他还声明:自己在警察威逼下所写的所谓“悔过书”等全部作废,他要坚持修炼法轮功。

所谓公诉人唐金凤在罗列所谓证据时说:公安机关监测到金彪上网下载法轮功资料并传播法轮功。立刻遭到辩护律师反驳:公安机关窃听、偷看公民隐私,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同时,律师从“信仰合法”的角度,为金彪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立即无条件释放金彪。最后审判长潘淑琴称合议后再作宣判,遂宣布休庭。

今年三十岁的金彪,是凤城袁家沟钢厂的工人,家住天河湾。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三点左右,他在家中用手机上网,被丹东市网警特务监控,并指使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警察绑架金彪。金彪现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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