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内心对自我的执着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执着自我的心,每当看到师父有关这方面的讲法就认为是说别人的,我不在其中。看到同修这方面的交流也认为与我无关,从不对照自己查找内心。今天在学法中,我意识到我有很强的执着自我的心,表现上就是:显示心,欢喜心,争斗心,妒嫉心,爱听好话的心,非常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的意见被否定了就很生气、给人帮助得不到感激就很气愤、讲真相遇到不听的就心生懊恼、文章不被发表就很沮丧,这都是执着自我的表现。

我悟到,在修炼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事情,就是在讲真相中,不管遇到接受真相的人,还是不听真相的人,对我们来说都存在修炼的因素。以前我讲真相时很顺利,几乎没有拒绝的,都很认同大法,也同意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其实那是自己法学的好才出现的结果,是师尊在引领着有缘人来到我的面前听真相得救度,是师尊的安排,是师尊成全我完成史前的誓约!当我面对那些明白了真相做了三退的人,我的心里就会感到很神圣很荣耀,如果不带任何执着心这种感受是正常的,而且内心的神圣感也会让自己更精進。师尊也鼓励我们:“大法弟子,你们是浊世的金光、世人的希望、助师的法徒、未来的法王。精進吧,世中的觉者,现在的一切就是未来的辉煌!”[1]

可是慢慢的,我就很在乎我讲真相的结果,听到常人明白真相后的感激和夸奖,我的心里很惬意,心不在法上就会暴露出欢喜心,显示心,于是讲真相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听真相的人就会受到干扰,起不到救人的作用,这都是我有了执着自我的心造成的。师尊说:“作为一个修炼者,在常人中所遇到的一切苦恼都是过关;所遇到的一切赞扬都是考验。”[2]在这种赞扬声中的考验也是很不容易的,思想时时在法上才会经受住考验,越执着自我越没有正念。从另一方面讲,在面对不听真相的人,我的人心也会暴露的很彻底。

尤其在工作环境中给同事讲真相,当他(她)们不认同或辩解时,我就会产生一个想法,认为他(她)们在蔑视我,轻视我,于是总想说服他(她)们,证明自己比他(她)们强。这是最典型的执着自我的表现,完全没有了修炼人的慈悲和正念,就是争斗心、妒嫉心在作怪,这是我不断的学法才意识到的,今天将它们曝光出来也是去掉它们的时刻。

在讲真相中有着这么多的修炼机缘,心不在法上就很难提高。感谢师尊给我们创造的这么好的修炼环境,在常人的复杂环境中修炼自己,去执着心,还救度着有缘人,真是开天辟地没有过的好事让我们赶上了,我怎么不精進努力呢!

在写稿上也渐渐暴露出我的很强的自我心。从二零零六年开始上明慧网以来,我每天都阅读明慧网上的修炼心得交流。明慧网上的文章每天被全世界的大法弟子阅读,而且师尊也会看到,尤其是每年的大陆网上法会的文章,那些都将是留给未来的参照啊!那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荣耀啊!这也是对我们大陆大法弟子的一种促進和鼓励,于是我也想着自己的文章有一天也会上明慧网的,这也是全体大法弟子的心声吧。开始投稿的那几年我的多篇文章真的被明慧网采纳发表了,而且每年都有文章发表,我已连续八年参加明慧网举办的大陆大法弟子网上法会,而且去年的法会稿件被明慧网采纳发表了,当时心里很高兴,但那时我没有太多的执着,写的时候心很纯净,没有表现自我的成份,写出的文章符合了大法对我那个层次的标准要求,才被发表了。

今年以来,我就很少有文章被发表了,究其原因,我开始注重我的文章被发表的结果,写文章的时候心里缺乏正念,不是为了证实法,而是追求文章被发表,心静不下来,明知文章不在法上还投稿给明慧,带着侥幸心理,这就是很强的执着自我的心在起作用,根本不是修炼人的状态,怎么会被发表呢?修炼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更不能含糊敷衍,必须扎扎实实达到标准才能展现大法的殊胜与美好,才能体现大法弟子的神圣与超常!而这一切都是师尊给予我们的,是为了救度我们,师尊才给予我们这么方便的修炼形式;是为了救度宇宙众生,师尊才赋予我们这么超常的能力。做好了是大法的需要,师尊的期盼,是我们应具备的标准;做不好是我们自己的遗憾和损失,有什么可显示的呢?

在帮助别人时,我很在意别人的感激和称赞,其实还是执着自我感受。比如,在工作环境中,有时我看到遇到困难的同事,我会给予帮助和安慰,可是当她们走出困难时却对我不知感激,没有感谢话,我就会很不痛快,讲真相也很少考虑她们;就是对自己的父母、姐姐、妹妹,我给予她们帮助也会很在意她们对我说的那些赞扬话,我意识到那是爱听好话的心在起作用,“我”帮助了你们,就该得到你们的感激和称赞,还是很强的执着自我的体现。师尊说:“因为度人是不讲条件、不讲代价、不计报酬、也不计名的,比常人中的模范人物可高的多,这完全是出于慈悲心。”[3]与大法对照,我的心性太差劲了,没有慈悲,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必须纠正。我今天看到了自己的那些执着自我的表现,我会对照大法修掉的。

今天想到这些就写出来了,目地是为了曝光执着,纯净自己,走好最后的修炼路,不再让师尊为我操心,不给自己留遗憾。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还请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贺词〉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自在其中〉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