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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交警遭虐杀 七旬母亲血泪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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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徐浪舟,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警察,他执法公正,不贪不占,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电视台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的迫害,徐浪舟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九个月、判刑八年半,在广元监狱、乐山五马坪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好不容易就要出狱与家人团聚了,2012年3月18日,年仅39岁的徐浪舟却被乐山五马坪监狱与成都病犯医院联手残忍杀害了。

徐浪舟
徐浪舟

从徐浪舟被非法抓捕、判刑开始,徐浪舟的母亲一直在相关部门奔走呼吁,儿子被迫害死后,徐母向相关部门提出按国家赔偿法全额赔偿损失的申请,遭到推诿。目前,徐母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立即调查黑监狱谋杀徐浪舟的严重犯罪行为,依法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求省监狱管理局依法对徐浪舟的惨死给予国家赔偿。

以下是徐母写的控诉书:

一个母亲的血泪控诉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大家好!

我是一个70岁的母亲,因我唯一的儿子徐浪舟修炼“真善忍”,只为做好人,做诚实善良人,被非法组织610、公安、法院、监狱、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害的家破人亡。我儿子被他们害死一年多了,他们还说他们没有责任。请父老乡亲评评理,他们的所作所为能逃脱责任吗?

我非常悲痛的向大家陈述我儿的冤情,谁该为我儿子徐浪舟的死承担责任?

我儿子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警察,他执法公正,不贪不占,连续四年被评为攀枝花市先进工作者,本地电视台多次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一、攀枝花市公检法、政法委、看守所、市劳教委的违法行为

1、1999年7月20日,由于江泽民的妒嫉心,发动了一场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我儿抱着相信政府,对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宪法》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应修炼人的真实情况:这些修炼人只是修心养性,祛病健身,锻炼身体,不要任何人的钱权,他们对钱权名利都看的很淡,只想有个好身体,做个好人,诚实善良人,对社会道德的提升,精神文明,对社会诚信,和谐,稳定都有好处。结果我儿被非法抓捕关押。

2、攀枝花市政府信访办的人讲:“你们有什么想法跟我们讲,我们向上级反映”,修炼人都是诚实善良人(没想到这是坏人设的圈套)结果我儿他们去了信访办,话没说一句又被抓了,12月的天气我儿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大渡口派出所地下室冻了一晚上,第二天被送到看守所,我儿在看守所炼功和给刑事犯讲中国传统文化,讲头上三尺有神灵,讲善恶有报是宇宙的法则,做好事得善报,做恶事得恶报,还会报应到家人、儿孙身上,这个宇宙法则是任何人也逃不掉的,引导刑事犯做好人有什么错?结果被看守所恶警弄来睡死刑床十三天,就是人睡在床上成大字形,手脚被铐在床的四个角上,胸上横铐一根粗铁链子,吃饭、睡觉、拉屎、拉尿都在床上,人极度痛苦,我儿被关一个月才被放出来。

3、2000年初,我儿在家近处的学校地上盘腿坐一下(学校已放寒假),攀枝花市劳教委以破坏了国家法律实施为由,劳教他两年,被非法关押在新华劳教所,那真是人间地狱,恶警把他弄去做奴工,烧砖,砖还火红的,就要他们去搬,搬出来的砖可以点燃香烟,还不给水喝,只能喝长了虫的臭水沟的水,还常被电棒烧,捆警绳,恶警用几万伏的电棒烧在他们身上,身上马上烧个洞,我儿还被加期九个月,二年九个月后才出劳教所。出来时,手臂、腿上,有电棒烧的七、八个洞,肩膀上有陷在皮肉里的绳子印,半边脸还是红的。原因是被捆警绳时,恶警穿着大皮鞋,踏在我儿半边脸上,半边脸摁在砖碴上.鲜血还直流,然后丢在太阳坝晒太阳,这些恶警的心还是人心吗?

请问攀枝花市劳教委的官员们,我儿是中国合法公民.哪条法律不准盘腿坐着,坐一下伤害了谁?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这些恶警要残害他?是谁把警察变成了魔鬼?

4、2004年4月9日上午九点左右,610不法人员秦刚、邹勇军、黄涌津、邱天明、段清、孙友文等人,怀疑我儿写了曝光文章和通告两本小册子,因这两本小册子揭露了610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抢人钱财,我家就被抢了1000多元钱。没有法律依据就打击报复我儿徐浪舟,把他绑架到盐边新县城金谷酒家二楼办公室吊了一天一夜,三天两夜不准睡觉,轮番审讯(没有法律手续,政法委书记谢道全下令抓的)。最后拿下的是空白审讯单,强迫我儿签字,徐浪舟不签字。恶警秦刚说:“你不签,我弄死你”。在恶警威逼下,我儿签了字。开庭时,我儿陈述了公安残害他的全过程,可盐边法院肖文刚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没有任何证据,连一张纸都没有的情况下,在政法委和610的压力下,枉法判我儿子八年徒刑。我儿不服,上诉到中院刑二庭,中院的胥军不做任何调查,维持原判,请父老乡亲评评理,这是不是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枉判无辜?这是不是中国最大冤案?而且所有证据都是刑讯逼供来的,所有修炼人都被吊打,逼供过。给徐浪舟的所有定罪的人都是在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

请问肖文刚、胥军、谢道全,市劳教委及中国的检察官员们,我儿的这些行为那一条是违法的?破坏了哪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我儿一是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二是到攀枝花市信访办。三是在家附近学校地上盘腿坐一下。

4、610公安怀疑我儿揭露他们的违法行为?请问政法委谢道全、胥军、肖文刚你们是执法者,你们判徐浪舟八年徒刑法律依据在哪里?请问他伤害了谁?犯罪事实?犯罪后果?犯罪动机?你们能拿出来吗?而且刑法的原则是“无明文,不定罪”。

再说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已有十四年多了,到现在也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真善忍”是违法的?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社论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判刑的依据。公安部的通告和民政部的通告是违反《宪法》第五条、第三十六条、两高院一、二对邪教的解释和人大对邪教的定义,都与法轮功毫无关系,而且早在2000年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39号文件”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公安部认定7种,国务院认定7种,根本没有法轮功,而且现在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台湾、澳门都有大量人群在修炼法轮功,所以我们中国人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

相反,610则是个非法的“黑社会恐怖组织”,请问它到民政部登记注册了吗?而且从它成立就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它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它执行江泽民和政法委的邪恶指示,它残害人民,打击良善,构陷无辜,草菅人命,它们打击修炼人的一切行为均违反了《宪法》、《刑法》、《公务员法》、《法官法》、《警察法》等诸多法律,我坚信它们一定会受到清算。

二、省监狱管理局、乐山五马坪监狱的违法行为

我儿被肖文刚、胥军枉判八年徒刑后,2005年被送到广元监狱,开始狱警不了解这些修炼人,对他们有过不公,经过长期了解发觉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些修炼人确实是现今最好的人,徐浪舟的善良在广元监狱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才有狱警对他竖起大拇指夸他是警察中的人才。从他的来信也能看出广元监狱不迫害这些修炼人了。

2010年5月妹妹去看哥哥,见他体重正常,精神较好,当时妹妹问了狱警和他本人,均反映身体情况良好,并未提胃部有问题,而且他情绪稳定,并且服从监狱方的管理,言谈中没有表示出对广元监狱管理有任何不满,如果我儿不转到五马坪监狱,身体根本不会出现问题,也不会死亡。

是因为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认为广元监狱迫害修炼人不得力,所以要把他们二十多人转到五马坪监狱加紧迫害,事实已说明,这就是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动机和目的,并且在五马坪监狱2010年度工作计划《育新报》上谈,对顽固不化的修炼人“要严整”,请问刘志诚和祝伟,请你们掂量掂量,是“真善忍”好,还是假恶斗好?是法轮大法叫人发生矛盾找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最后修成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好呢?还是一个组织为了煽动仇恨,不惜大势造谣,栽赃陷害,草菅人命,下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人性的政策好呢?谁好?谁坏?谁正?谁邪?谁善?谁恶?难道你们没有想过吗?你们为了权,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但是,你们别忘了,《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还有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中说明了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现在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一伙大势已去,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王立军、薄熙来已被判刑;仅十八大后的三个多月里,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人数已多达453人;周永康在各地的爪牙被逐个抓捕,周永康本人传被逮捕,12月20日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也被抓了,迫害还能持续多久呢?你们想想,到清算时,你们能逃脱责任吗?

在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下,五马坪监狱长祝伟、王政强、张健、唐贤德、骆江涛、田义、虞远东、王亿军、肖彬等人才敢肆无忌惮的迫害这些修炼人。祝伟曾当着全体干警的面叫嚣“对不转化的,不死不放人”。没有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监狱敢迫害那么多好人吗?人命关天,杀人抵命,善恶有报是天理,我相信老天爷决不会放过那些杀害修炼人的坏人。

这些人对修炼人的迫害是残忍的,长期不准睡觉,利用几个刑事犯轮番看管,不准吃饱,只给小半碗饭,刑事犯数20下马上放碗,冬天冻,夏天晒,限制大小便,长期关小号,吊打,群殴,毒药谋害等等,夏天水泥地晒得发烫,恶警把修炼人当“向日葵”暴晒,寒风下雪天,强行扒光修炼人的棉衣,厚裤,只准穿单薄的衣裤,昼夜罰站军姿,冻的发抖,全身僵硬,手脚肿烂,冻伤,行动都困难。请父老乡亲评评理,是谁把这些狱警变成毫无人性的、完全是一群披着人皮的豺狼。所以,我儿在这样残害下,身体能不出问题吗?

2010年6月转到五马坪监狱才半年时间,2010年12月15日妹妹就接到监狱卫生院的电话“徐浪舟病危”的通知,而且2011年9月12日妹妹去看哥哥,徐浪舟当着狱警的面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长期殴打虐待他,其中一次被他们捆绑吊打二天一夜,所以他只能绝食抗议狱警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狱警又以他不服从管理为由,把他全部衣裤剪碎,见妹妹时只能借其他犯人的衣裤穿,这是人干的事吗?哪条法律容许狱警殴打、吊打、捆绑、冷冻、羞辱被监管人员?哪条法律容许损坏他人财物?

2011年10月9日,这是我七年来第一次被批准见儿子,见他瘦得皮包骨头,我问他为什么不买点奶粉、芝麻糊等营养品吃,我儿手指狱警说:“他们不卖给我,只买洗漱用品给我”。当时几个狱警吼他,不准他说出那些怕曝光的事,还强行把我儿拖走,这是我亲眼所见。当时我的心都痛碎了。我丈夫在儿子五岁时就去世了,我守寡几十年,含辛茹苦把孩子们拉扯大容易吗?儿子是我的希望,是我的依靠,我儿是个非常善良的人,他曾说:“妈妈,儿今后就是要饭也要背着妈妈一道。”我儿没有一点罪,凭什么把他害死?父老乡亲评评理,是不是省监狱管理局、五马坪监狱就可以随便杀人?可以不负责任?我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39岁就被他们害死了。他们还说他们没有责任。

我儿修炼法轮大法后变成一个非常好的人,非常优秀的人,我儿是名交警,在职处理交通事故,他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工作后很少休节假日,而且不贪不占,请吃饭不去,送钱物不要,有的人出了车祸想让我儿子在处理时能偏一点,就送钱给他,有的把钱硬塞给他,我儿当场拒绝。例如有个农民工的孩子被车撞了,车子逃逸,我儿子把车找到,把孩子送医院医治,农民工非常感谢,买了礼品拿到我家放下就走.我儿回家看见很生气,说:“民工出来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多不容易,你忍心去吃人家那点东西吗?把东西还回去!”

还有一次我母子逛街,某公司小韩看见了,从身上摸出一扎钱说“我的老板叫把钱送给徐浪舟”,我儿不要,他说:“嫌少了吗?”我儿说:“韩哥,对不起,任何人的钱我都不收!”这类例子很多。我儿除了自己的劳动所得外(工资),他不会收任何人一分钱 他非常清贫,98年结婚时,单位分的房子要三万元买,这点钱他都拿不出来,还是我想办法帮他借了钱,他被迫害后我才慢慢攒钱还了。就这样的好儿子被残害了12年(26岁残害到39岁)。眼看还有半年就出来了,却被监狱残忍的害死了。

我儿在卫生院的调理下,病情有所好转。他在卫生院地上盘腿坐一下,被七监区长拖回监区吊打七天七夜,送回卫生院时已奄奄一息,这种违法行为是导致我儿胃穿孔病危的根本原因。造成这种严重后果,七监区长要负刑事责任!

省监管局和五马坪监狱回复我的决定书,都同时提到徐浪舟在2005年1月到广元监狱体检时有“胃肠炎”,我想请问省监管局及五马坪监狱,徐浪舟在广元监狱呆了五年半,病情并未发展加重,他的”胃肠炎”而且彻底好了。从他给我的来信及妹妹2010年5月去广元监狱看他时,他身体健康、体重正常、精神较好,而且妹妹当时见了狱警和本人,均反映身体情况良好,并未提及胃部有任何问题,而且对广元监狱管理无任何意见,狱警也未说徐浪舟不服从管理等情况。

为什么转到五马坪监狱才半年时间就被迫害得皮包骨头?我儿当着狱警的面揭露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多次殴打他,其中一次捆绑吊打他二天一夜,他以绝食抗议。狱警严重违法行为,又说他不服从管理,把他的衣裤全部剪碎,见妹妹时都是借的衣裤穿。

正是由于五马坪监狱狱警多次殴打、捆绑、吊打、虐待,监管人等违法行为才造成我儿“多次绝食抗议”,这就是原因。

为什么在广元监狱呆五年半身体未出问题,身强力壮,而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不到就没人了呢?这难道不是省监狱管理局刘诚志等人的支持、重用、包庇五马坪监狱祝伟、王政强、张健、满茂林、杨建元、纪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恶果吗?你们也在养儿养女,你们能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吗?而且我儿的正直善良是任何一个有良知善念的人都不忍心加害于他,你们的心还是人心吗?是谁把你们变成豺狼心了?

我儿的惨死,对我及我孙子徐童原在精神上造成的痛苦和伤害是用多少钱也无法弥补的。我要求在精神上赔偿我100万元,我孙子50万元。

三、医院刘天明科长说“他们只对监狱负责,而不是对生命负责”

2012年3月8日下午6点钟左右,徐浪舟做了胃穿孔修复术,9日早晨我去医院,医生告诉我手术很成功,当时我儿排了两千多毫升尿液,当时我要求把我的血输给他,我也要求给我儿子输营养液,3月13日早晨,我见我儿时,他的情况非常好,人很清醒,已能坐起来与人交谈,他对我说:“妈妈,给我买个盆子,买点洗漱用品”。14、15、16日连续三天不让我见我儿子,开了接见证也不让我见儿子。我说我儿子是下了病危通知书的,还是不让我见。门口干部说,“你儿子早已过了危险期,已没有生命危险了,门卫也打了电话问了病房,医生说:徐浪舟的情况很稳定,能吃流食、半流食。”恢复那么好,为什么3月17日突然病危?17日监狱和医院对我儿做了什么,造成他病危?(因我在之前提出过要给我儿办保外就医),王政强说:“要他写三书才给办”,是不是17日监狱要我儿写三书,我儿不写,监狱暴打了他,从他身体上的反应的情况已说明他的病危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前两次见我儿时,前胸无瘀血状,18日见我儿时,为什么他前胸有对称两片瘀血状?王政强说:是他血小板减少造成的。为什么17日前没有,17日后才有对称两片瘀血状,这两片瘀血状完全是人为造成的。

18日见我儿时,他已完全昏迷,医院未对他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没有给他吸氧,没有上呼吸机,也没有上心电监护仪,也没有输液,没有一个医生、护士在场,只有一个犯人守着,这正常吗?如果是正常的病危,医院能不抢救吗?(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从以上情况看,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要置我儿于死地。监狱长讲过:“不死不放人”从医院刘天明的话中“我们只对监狱负责”,看来一切都是监狱在指使,是监狱要害死我儿。

我儿的死太蹊跷,疑点太多:

1.为什么我儿手术后一直恢复很好,72小时危险期早已过了,到第七天突然病危?

2.为什么前两次我见儿子时,他胸前没有瘀血状,第十天病危后前胸出现对称两片瘀血状,明显是人为造成的。

3.为什么能救时医院不救治,刘天明说“他只对监狱负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监狱不准救治吗?医院要送华西医院抢救,为什么要拖十五个小时?救不活时才送走?这不是在走过场吗?

4.我儿入警官医院时神志清醒,为何出院时浅昏迷?

5.入院时无胸腹肿胀,消化道手术为何造成胸壁腹壁肿胀?这完全是3月17日这天徐浪舟被刑讯迫害暴打所致。

6.入警官医院时无肺问题,“双肺音清”,出警官医院时CT提示“右肺胸腔大量积液,少许积气,”右肺大部份不张,纵隔右移,即为左侧气胸”入警官医院时无气胸,为什么突然出现气胸,白细胞只有1.4×109/2很低,说明非炎症灶。

7.右肾为何肿胀?入警官医院时“口唇无紫绀”,为何出院时“口唇紫绀”?为何右侧小脑入院时无梗塞,出院时小脑出现梗塞灶。

四、至今监狱和乐山检察院剥夺了我的知情权

我儿死的突然,死的蹊跷,作为母亲,我有权查清我儿真正的死因。五马坪监狱和乐山检察院驻监办百般阻挠。首先,我坚决要求把遗体冷冻在零下18度以下,便于尸检,但他们不同意尸检,也不同意冷冻在零下18度以下,开始说他们已尸检了。明明邱云南签字“拒绝尸检”,他们为什么要说假话骗我???

我们不敢在省内找单位做,怕他们干扰,我女儿专程到重庆找了几家单位都被他们威胁,不敢接这案子,最后找一家还是被他们收买了,拖了一个多月才做的尸检,而且器官一取出来,那个主任就给我做工作,叫我把遗体火化掉,我没拿到尸检报告、医院病历、监狱卫生院病历,我怎么敢同意火化,那是证据。

我多次到乐山五马坪监狱要病历、尸检报告、卫生院病历,我到北京请个律师(我不敢在当地请律师)和我一起到五马坪监狱要病历、尸检报告、监狱卫生院病历,几个狱警吼我,王政强威胁我要强行火化遗体,还把律师告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决不会同意火化遗体,我身强力壮的儿子转到五马坪监狱两年时间不到就被害死了,还要我拿两万多元钱给他们才把尸检报告给我,这不是在欺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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