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迫害链条上,由公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和洗脑班,然后由“610”直接操控洗脑班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则由检察院构陷罪名非法“公诉”,再由法院非法判刑,最后送到监狱迫害,对始终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中共则实施各种酷刑直至将他们迫害致死,以达到“彻底铲除”法轮功的邪恶目的。这就是中共目前还在维持迫害的整个链条。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据突破封锁由明慧网报道出来的消息,至少有十一名在上半年之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或面临非法判刑,而下半年至少新增七十七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其中至少有十五名被洗脑班迫害,至少有十名已被非法判刑或面临非法判刑。在二十一个地级市中,新增绑架案遍及十五个地级市,其中茂名市的迫害情况最为严重(至少新增二十二人被绑架,其中有五人已被非法判刑或面临非法判刑),其次是广州市(至少新增二十人被绑架)。阳江、汕尾、清远、揭阳、潮州、江门等六个地级市本时期没有新增绑架案例(但有此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610”继续操纵社会各部门和基层政权参与迫害法轮功,包括平时上门骚扰、恐吓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包括操控基层社区悬挂诬蔑法轮大法的条幅,包括操控教育局下发所谓“有关反邪教进校园活动宣传”的通知等。不过,中国民众越来越明白真相,很多部门都不愿意再参与迫害法轮功。所以,这方面的迫害事件越来越少了,“610”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的迫害案例总体上有所减少,但迫害情况依然严重。在此,我们呼吁全世界民众都站出来制止邪恶,彻底结束这场已持续了十四年的迫害!
一、警察绑架、抄家,甚于土匪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茂港区坡心镇管区头目郑国材和坡心镇“610”头目赖标及茂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坡心镇派出所等三十多个恶警,非法闯入坡心镇法轮功学员李坤的家,绑架了十四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正在通读教人向善的法轮功书籍),将他们劫持到茂名市茂港区小良镇戒毒所。
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除了一名女青年外,其他都是老年人。他们是:梁桂芬(女,李坤的妻子,李坤被中共非法判刑十一年尚在关押中,他们的儿子李鑫华被非法判刑五年)、凌秀(女)、瑞莲(女)、雪梅(女)、淑英(女)、梁秋园(女)、瑞芳(女)、李金秀(女)、秀珍(华珍?女,洗脑班)、女青年、李汉新(男)、辉荣(李汉新的妻子),还有两位妇女不知名。
不法警察四处搜刮,床头、床尾、厕所、厨房、杂物间四处乱翻,连李坤的老母亲杨美琼(86岁)的衣柜、箱子都乱翻一遍,见到几十块钱也要抢走。年迈的老人杨美琼见他们这帮土匪的流氓行为就对他们说:“这是老人家的私钱你们也敢抢走?”恶警才怏怏还回给老人,杨美琼继续劝善的跟他们讲:“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如果所有的人炼法轮功家家户户都不用闭户,人人安份守纪,你们去查一查法律,有哪一条说法轮功是违法的?查不到就不准你们到我家抢东西。”恶徒们一声不吭四处搜刮,把搜出来的几箱法轮大法书籍、挂历、真相资料、一台卫星接收器,摆放在二楼大厅拍照,然后连同一千多元的退党币抢走。
第二天,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凌秀、雪梅、梁秋媛、华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则被劫持到茂名洗脑班迫害;电白县观珠镇法轮功学员邓水玉则被转到电白水东迫害;李坤的妻子梁桂芬则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关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其后,“610”操控茂名市茂港区检察院,欲对梁桂芬非法起诉和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境内至少有六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中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都与上述事件一样,野蛮如土匪,哪有警察的样子?
以下是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被绑架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情况一览表:
地区 | 被绑架人数 | 洗脑班迫害人数 | 面临或已被非法判刑人数 |
广州 | 20 | 1 | |
深圳 | 4 | 1 | |
茂名 | 22 | 4 | 5 |
中山 | 6 | ||
韶关 | 2 | 2 | |
河源 | 4 | 2 | 1 |
湛江 | 6 | 2 | |
汕头 | 3 | 3 | 1 |
梅州 | 2 | 1 | |
惠州 | 1 | ||
云浮 | 1 | ||
珠海 | 1 | ||
东莞 | 1 | ||
佛山 | 3 | ||
肇庆 | 1 | ||
合计 | 77 | 15 | 8 |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新增被绑架法轮功学员部份名单:
广州(二十人):陈雪英、陈秀勇、郭月贞、洪瑞麟、舒特南、张伟忠、邓权飞、汪剑英、彭亚银、江秀金、赵天荣、陈进武、刘静銮、何姨、李卫东(广州洗脑班),广州三元里一位法轮功学员(九月十日被绑架),广州四位法轮功学员(十二月十九日被绑架)
茂名(二十二人):1、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14名法轮功学员被同时绑架,除了一位女青年外,其他都是老年人。他们是:梁桂芬(女,李坤的妻子、被非法判刑)、凌秀(女,茂名洗脑班)、瑞莲(女)、雪梅(女,茂名洗脑班)、淑英(女)、梁秋媛(女,茂名洗脑班)、瑞芳(女)、李金秀(女)、秀珍(女)、女青年、李汉新(男)、辉荣(李汉新的妻子),还有两位妇女不知名。这14人中有4人后被洗脑班迫害,有1人被非法判刑(梁桂芬)。2、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5名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胡秀慧、李俏、周达琼、田菊英被同时绑架,其中3人被非法判刑;3、下半年被绑架的还有:祝方霞(被非法判刑)、洪美芳、李萍。
深圳(四人):丁瑶、项秀敏、赵秀荣(被非法起诉)、刘喜峰(深圳洗脑班)。
中山(六人):黄醒瑶(看守所)、杨仲平(看守所)、黄沛和、陈小月、卢卫文和董少梅夫妇
韶关(两人):卢祝莲(广东三水洗脑班)、杨秀玲(广东三水洗脑班)。
河源(四人):邱汉浓(判刑三年)、柳素芬家人、邓昕(三水洗脑班)、吴红卫(广州洗脑班)
湛江(六人):杨再、戚丽明、冯彩凤、邱建华、唐仕明和林碧霞夫妇(湛江洗脑班)。
汕头(三人):谭佩芬(汕头洗脑班)、郑楚贞(汕头洗脑班)、陈晓冰(汕头洗脑班,面临起诉)。
梅州(一人):袁玉娇(面临开庭)
惠州(一人):李伟
云浮(一人):陈爱林
珠海(一人):欧阳建
东莞(一人):钟梨
佛山(三人):郑晓敏、邓彩娟、易振全
肇庆(一人):方瑜(安徽人)
二、公、检、法合谋构陷罪名,枉法判决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广东汕头澄海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洽,王洽当庭揭露遭恶警刑讯逼供的惨烈过程。听到王洽受到如此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看到原本健康朝气、乐观的王洽被酷刑与超负荷的奴役折磨得形容憔悴、消瘦不堪,旁听席上的亲友无不愤慨,连在场的一些公检法人员也十分震惊。两名为王洽作无罪辩护的北京律师,听了王洽的叙述后十分愤慨,当场宣布退出辩护程序,以抗议恶警暴行,致使澄海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但是,最终,在“610”的操控下,法院仍然枉法判决王洽三年半!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广东江门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冯崎峰和李爱群非法开庭。此前,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曾二次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冯崎峰、李爱群的卷宗以证据不足驳回,但610、警察拒不放人,继续构陷。在当天的庭审中,两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李爱群和冯崎峰也分别做了自我辩护,要求无罪释放。李爱群老人要求无罪释放的答辩书《要求无罪释放——我的答辩书》写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法官最后宣布休庭,刚宣布完毕,庭外霎时间电闪雷鸣,下起了狂风骤雨,差不多一个小时才渐渐平息,这似乎是上天在警醒迷中世人:不能再助纣为虐了,人只有选择善良和正义才会有好的未来。但法院在“610”操控下,最后仍然枉法判决李爱群八年、冯崎峰三年,他们均已上诉。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境内至少发生了十几宗类似的冤案。中共在被迫宣布解除劳教后,恶性不改,“换汤不换药”,继续以非法判刑来维系迫害政策,所以目前非法判刑问题非常突出。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胡秀慧、李俏、周达琼、田菊英等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镇被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和非法起诉。十一月四日,吴有清的家属被告知,信宜市将于十一月八日非法开庭;胡秀慧家属却没有得到通知,胡秀慧的丈夫是通过吴有清的家属才获知,他打电话到法院确认时,法院推说还在讨论,未确定。吴有清的家属请了律师,法院连律师也不通知,律师是得到家属告知后,才于十一月五日赶到信宜市法院调阅案卷。
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对三人非法开庭。吴有清、李俏、胡秀慧三人是戴着手铐脚镣出庭的。公诉人宣读所谓的证据:车上有真相资料多少份,光碟有多少张,并放言以此资料的份数可能将她们判刑七至九年。三人被绑架时,被警察抢走几千元现金,但公诉人却说只搜到几百元。律师为吴有清做了无罪辩护。
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信宜市法院对吴有清、李俏、胡秀慧再次非法开庭。十二月十六日,信宜市法院对三人宣布非法刑期:四十六岁的吴有清和四十二岁的李俏被非法判刑四年,五十二岁的胡秀惠被非法判三年半。参与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分别是:信宜市检察院检察员杨良邦,信宜市法院审判长许奕文,审判员蔡标荣、林伯海,书记员许晓明。
十二月十七日,吴有清的家属致电审判长许奕文,问:这一审判决是你本人的意思?还是审判委员会或政法委的意思?许奕文说:我一个人怎能作主,这是经过“审委”的,经过两级法院的。家属说:现在签名字的是你一个人,如果将来要追究枉法裁判责任的那岂不是追究你一个人?受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明确告诫责任法官:你一个人签的字,将来会追究你枉法诬判的责任。家属还明确表示,因适用法律不当,要上诉。许奕文称,如果有错误的话上级法院会纠正的。
三位法轮功学员均已上诉,要求茂名市中级法院撤销信宜市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依法对上诉人做出国家赔偿,并依法追究办案人员在本案中的违法犯罪责任。
十二月十九日,吴有清的家属在递交上诉状前,接到一个威胁电话,吓唬说如果上诉的话,检察院可能会提起抗诉,抗议法院判的太轻。家属没有被威胁电话吓倒,于当日下午与另外两位学员家属到信宜市看守所,将上诉状递交给受害者本人签名。看守所人员说要经过管仓狱警看过才能给本人签字。家属询问律师,律师说看守所狱警看后应交给她们本人签字,到时看守所自会代为向上投递。最后三人的上诉状由看守所人员转交给看守所所长。十二月二十日,家属打电话给看守所确认,一女狱警称,三位法轮功学员已在上诉状签字,上诉状已被法院取走。
从上述案例可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完全是非法的、不敢见人的,而且越来越受到觉醒家属的抵制。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遭非法构陷、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达二十一人,其中有十名是下半年被绑架的,有十一名是更早期被绑架的。这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中有十二人已被非法判刑,其他九人还在被非法构陷中。
附: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遭非法构陷、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
地区 | 非法刑拘或逮捕 | 非法起诉 | 非法庭审 | 非法判刑 | 本期其它情况 |
广州 | 刘勇文 | 杨淑琴(三年缓期四年)、邓芳郴(三 年)、林建平(四年) | |||
深圳 | 张祥茂、李延灵、张伟祖、赵秀荣 | 王翔宇、钟迎春上诉 | |||
茂名 | 梁广珍 | 吴有清(四年)、李俏(四年)、胡秀慧(三年半)、祝方霞(五年)、梁桂芬(三年半) | |||
江门 | 李爱群(八年)、冯崎峰(三年) | ||||
河源 | 邱汗浓(三年) | ||||
汕头 | 陈晓冰 | 王洽(三年半) | |||
梅州 | 袁玉娇 | ||||
合计 | 2人 | 6人 | 1人 | 12人 | 合计21人 |
三、监狱继续实施酷刑迫害,恶性不改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阳江监狱的酷刑迫害真相进一步被曝光。阳江监狱610办公室主任傅某、侯某利用残忍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绞尽脑汁指使恶警曾建杏、王庆辉、黄伟雄、冯奕宏等人折磨法轮功学员,说:“让他们生不如死。”
恶警曾建杏、王庆辉、黄伟雄、冯奕宏等人则利用、教唆重刑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恶警曾建杏给互监组的组长(由犯人担任)开会说:“你们要大胆的工作,不要怕,有党和政府给我撑腰怕什么?在阳江监狱死几个法轮功,就像死几只蚂蚁一样简单。”曾建杏还说:“让李坤这些法轮功就是不死也要让他们终生残废,特别是身体有疾病和老年法轮功学员对他们折磨升级,如果死了是他们的疾病和年纪大导致的。如果谁不卖力要考虑你们的减刑和早日出监的问题,或者要调到其它监区去劳动改造。”
曾建杏暗示罪犯对法轮功学员施暴时说:“我们这种行动叫‘学习’,而且是‘加强学习’。”每次施重刑时都要把李坤等法轮功学员拖到13监区的六楼一个没有监控镜头的房子里,找来八、九个死刑暴力犯对李坤等人施行残忍至极的摧残,比如说:用竹牙签刺进手指甲、脚趾甲,剔肋条骨,用拖布在厕所里沾上粪便堵嘴,往脚上倒开水。
酷刑演示:竹签扎手指 |
曾建杏还对犯人说:你们多做“工作”,我是看得见的,要对法轮功狠一点、更狠一点,你们可以获得嘉奖与表扬。我们当警察的也可以多得点奖金或提薪、提职,为了你们早日回家和家人团聚,何乐而不为呢?在曾建杏的诱导下,这些红了眼的死囚“工作”起来真可谓是废寝忘食,折磨手段残忍毒辣,鲜为人知,前所未有,骇人听闻,比起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在阳江监狱的一百七十多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610”主任傅某、侯某等人的恶毒折磨下无一幸免。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北江监狱(位于韶关)、四会监狱(位于肇庆)和广东省女子监狱(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酷刑迫害真相也被进一步曝光。例如,曾在四会监狱遭受多年酷刑迫害的湖北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曹靖宇,出狱后身体状况不断恶化,于二零一三年抢救无效离世;原深圳市审计局干部庄文舒在四会市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广东省增城市法轮功学员张春河女士和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讲师赵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包括“牢中牢”迫害),武汉新洲区法轮功学员柳木兰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短短三个月就被迫害致神智不清,身体虚弱,引起家属愤怒控告……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有消息证实: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第三监狱(即梅州监狱)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已于中秋前几天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或武江监狱(与北江监狱相邻)关押迫害。又有消息证实:原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刘庆伟、李坤等已被转到四会监狱关押迫害。不知中共又在玩什么花样?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各看守所也继续曝出酷刑虐待法轮功学员的消息,例如,江门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着七位法轮功学员,他们全部被强迫从事繁重的奴工劳动;又如,茂名市信宜竹山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李俏遭长时间戴脚镣,甚至遭坏人用脚踢。
四、反迫害正气不断上升,家属控告
柳木兰,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遭绑架,后被惠州市惠阳区法院诬判三年半。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左右被劫持至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短短的三个月内身体就出现了异常的变化,神智不太清,身体消瘦虚弱,疑遭狱方药物迫害。据悉,狱方每天逼她吃药,对家属说她吃的是所谓“降血压”的药。狱方不让家人接见。
柳木兰家人非常担忧她的情况,经商量后,决定聘请正义律师,要求会见柳木兰。但广东省女子监狱要求先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才能会见,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又要求要有柳木兰本人的委托书后才能批准,而家人根本见不到柳木兰本人。监狱与其管理局故意刁难,两边推来推去。
柳木兰的家人愤慨不已,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柳学应于是写下《控告书》,对相关人员提出控告,控告对象包括:惠阳区三和派出所(法定代表人:陶所长)、惠阳区看守所、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法定代表人:薛梧)、惠阳区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新洲区仓埠派出所(法定代表人:陶小白)、广东省女子监狱法定代表人和肖慧玲(广东省女子监狱直接参与迫害柳木兰的恶警)。控告书提出如下要求: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非法拘禁,非法抓捕行为。2、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玩忽职守罪。3、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徇私枉法罪。4、依法恢复柳木兰的人身自由。5、保护柳木兰的合法权益。 控告书中写道:“如果他们没有做违背良心的事为什么互相推脱,如果他们真的没有虐待柳木兰为什么不敢堂堂正正的让律师会见?是因为他们问心有愧!不敢承担这些责任。”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茂名市高州法轮功学员吴先金继续控诉“610”对其父吴祖强的迫害。吴祖强被冤判八年,在阳江监狱遭受酷刑虐待,亲人到监狱接见被监听,狱警以人身安全相威胁,不准家属透露吴祖强遭迫害的实际情况。最近一次,吴先金来到阳江监狱探视,被狱方告知不能接见,并威胁永远停止他的探视权,“原因”是他以前与父亲接见的情况在明慧网登出来了。高州610主任伍海鸥则打电话恐吓吴祖强的家人,说:如果你们敢去申诉、控告,则立即以诽谤罪将你们抓起来。并说:吴祖强现在已经被转到四会监狱,如果你们再这样搞(指网上曝光或向上反映情况),则把吴祖强再调远的地方,再搞再调远,调到东北去,让你们一年也见不了多少次!但是,恶人的恐吓已是强弩之末,阻止不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正义控告。
五、恶人恶报,警醒世人
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广东省有更多恶人恶报的消息传出,希望迫害者抓紧醒悟。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深圳中级法院对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公开宣判,何靖被判处无期徒刑。何靖表面看是因受贿等被判无期,但更是因为他迫害修炼法轮功的好人而得到的恶报,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邪党官员都是最严重的贪赃枉法之徒。
何靖,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二年期间,何靖任职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任职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何靖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从一名县级市公安局局长,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短短四年中,一跃升入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仅仅两年又升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紧紧追随江泽民,主抓迫害法轮功。以下是何靖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在增城直接指挥公安人员疯狂迫害法轮功的几个案例:
1、十九岁的郑华冰被迫害致死
2、劳教孕妇,公安暴力强制汤金爱女士堕胎
3、赖伯锐去北京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非法劳教
4、英语教师李红伶被非法劳教,被毒打、灌厕所水,受尽酷刑虐待
5、张春河被迫害得流离失所
6、七旬老人黎桥森被多次关押、虐待
何靖升入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后对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更是加重迫害,因篇幅有限,请在明慧网上搜索。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身上,体现出来的事例越来越多,真的不能等闲视之。生命与未来都操在你自己的手上,做什么样的选择,由你自己说了算!迫害已接近尾声,罪行即将清算,再不警醒,必然为期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