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二零一二年夏天,有两个租房住的同修家中被盗,因这个家实际上也是一个资料点。被盗后,同修觉的并无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没引起重视。有同修知道后,曾提醒同修搬家,但同修以找不到合适的房为由,没有搬。一个多月后,这个家突然被抄家,三个同修同时被绑架,因设备和资料众多,为此三个同修被非法判刑十年,而其中有个同修只是临时去住了几天。损失真是巨大!
例二: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有个同修被绑架抄家后,恶人告诉同修说已经盯了她家半月之久了,每天有谁来过同修家,呆的时间长短都有记录。但在这半个月中,同修所住的房屋楼上、楼下共被偷了两次,第一次偷了一个电脑主机,第二次偷了儿子儿媳的家,偷了首饰和电视机等物,但同修只把这一切当成是小偷所为,没有引起重视,后来直到五、六个国保带着特警来绑架、抄家。恶人对同修说:“如果我们没有‘证据’,今天不会上你家来的”!
例三: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有个同修的丈夫也是外出时突然被绑架,家中被抄,抄走多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后来有公安人员对同修说:已经進去“扫”了你们家几次了。同修想:我怎么不知道呢?后来才想起此前家中被“偷”过几次。
例四: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天,有两个同修在一个租房住的同修家串门时,小区片警、社区、居委会五、六人都穿着便衣突然来访,询问情况并要求她们出示身份证,后串门的一个同修走出时,留在外面的一个便衣跟踪同修,后同修走脱。第二天,同一小区相邻的另一个法轮功学员上午外出,傍晚回家后,发现门锁损坏,家里一片狼藉,清理后,发现所有用过的手机都偷走了,还有家中的约一千元真相币,另偷了两床新床单。因大法书都没拿走,所以同修也把这当成是一般小偷的行为。后来经其他同修交流,知道其实并非简单的被“盗”事件。拿走床单类只是邪恶掩盖的手法而已,做个假相罢了。
从目前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往往发生家中被“盗”,其实是中共邪恶之徒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在利用非法的手段進行一些非法侦察,以便全面的掌握他们要的证据。他们利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公然入侵法轮功学员的住宅,被“偷”的学员往往因家中有大法书和其它设备或资料等因素不愿报案,就是报案,他们当然也“无法”破案,如果他们入侵后掌握了所谓的“证据”,他们就会实施绑架,如果他们认为证据不足,虽一时不会绑架学员,但被偷的法轮功学员却没有任何证据控告他们。
当然不是所有的被“偷”,都是以上这类情况,但无论发生的何种,作为修炼人,没有偶然的事,一定不要麻木,一定要高度警惕。
以上只是个人的认识,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